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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时间:2022-04-11 17:28:35 倡议书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篇

  在生活中,能够利用到倡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倡议书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的特征。为了让您在写倡议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1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近三年来,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我市空气质量均达到重度污染,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xx);

  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xx、健康xx、美丽xx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3

全体业主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业主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业主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祥和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

  温馨提示:恒大山水城小区内属于禁放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

  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三、关于处罚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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