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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1 10:00:3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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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工作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市中小学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中小学工作方案

市中小学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依据《沈阳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章程制定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中小学校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立德树人要求,依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以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全面促进依法治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指导。根据公办中小学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和组织特点,对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农村学校及城市学校的章程建设,包括章程的重点内容、制定的程序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确保章程制定工作在《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下顺利进行。

  (二)改革创新。将学校章程制定作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使之与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相互促进,以改革创新为章程制定提供动力。

  (三)突出特色。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暂行办法》,以及各自的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各具特色的章程,避免千校一面。

  三、工作步骤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全面启动,20xx年1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一)学习宣传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和章程制定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暂行办法》和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县(市)及本校章程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章程制定的组织领导、程序和时间表等。各地区的实施方案、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二)学校章程起草(或修订)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各中小学校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或修订)小组,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章程起草(或修订)工作。学校章程草案起草(或修订)好后,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学校章程核准阶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1月31日)。组建由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学校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章程进行核准。市教育局从20xx年1月4日起开始受理市直属学校章程核准申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受理章程核准申请的时间由各区县(市)自行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本区县(市)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章程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中小学校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辅导、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起草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举办专栏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充分认识制定学校章程的意义,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内涵,切实提高开展学校章程建设的能力。

  (三)严格制定程序。各中小学校在章程起草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教职工的意见,充分论证,全面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以及教职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切实做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等两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内容。章程内容是章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各中小学校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明确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师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内容必须完备、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如有意见,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深表感谢!

市中小学工作方案2

  为缓解县城周边乡镇(罗坳、新陂、利村、梓山、岭背5个)中小学教师紧缺状况,确保秋季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今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含县城民办学校)考试选调51名教师到县城周边乡镇公办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试选调教师数(51名)

  1.公办小学30名,名额分配及学科分布如下:

  2. 公办初中xx名,名额分配及学科分布如下:

  今年县城周边乡镇公办中小学考试选调教师分学校分学科择优选调。

  二、考试选调教师范围和条件

  (一)考试选调教师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已解除聘约或经学校同意报考的民办学校在编公办教师。

  (二)考试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和初中学科如需跨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的教师,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报考学科的任课史且能胜任报考学科教学的证明(附件2:证明)。

  2.桥头、马安、葛坳、沙心、盘古山、祁禄山等边远乡镇和银坑镇汾坑片区小学、黄麟乡于阳片区小学、曲洋初中、汾坑初中、高龙中小学、于阳初中、乱石初中、黄田初中等学校报考教师,要求从教满3年(报考者必须是20xx年9月以前招聘录用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8月31日)。其它乡镇学校报考教师需从教满5年(报考者必须是20xx年9月以前招聘录用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8月31日)。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报名:

  (1)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学年在学校未上课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7月26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一楼

  (三)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

  (四)需提供的`材料

  1.《于都县教师交流调动申请表》(申请表栏目按要求填写,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拟调单位”一栏只能填写一所报考学校的名称,“调出单位意见”必须由编制所在学校签署并盖章同意,学区小学和村小的需经中心小学加盖公章)(附件1:于都县教师交流调动申请表)(此表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五)7月26号下午4: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统一到县教科体局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选调方式:笔试

  (一)笔试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9:30-10:30;

  (二)笔试形式:写说课稿,卷面分为100分;

  (三)笔试地点:于都中学初中部,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四)公布笔试成绩和拟选调名单:7月29日在于都教科体网公布。

  (五)选调:根据报考的学校、报考的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选调)。入选的教师,请于8月10日上午10:00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教科体局人事股开介绍信,未到者视为弃权处理。如报考的学校教师职称岗位职数缺少,调入教师应服从高职低聘。

  五、考试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考试选调教师工作,决定成立县教科体局考试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发亮

  副组长:王金波

  成 员:邓明、蓝小锋、易煜辉、康育生、罗慧勇、宋 梅、熊继兵、卢志辉、王爱红、谭卫东、段发生、黄光波陈运福、刘石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试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方案所涉政策规定,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于都县教师交流调动申请表》

  2.证明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xx年7月xx日

市中小学工作方案3

  一、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作业布置科学性、合理性规范要求,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加强学生睡眠管理,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充足;加强学生手机进校园管控,确保学生必要时正常沟通交流;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管理,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作业管理

  1.把握育人功能。

  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精选作业内容,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于新生一年级一律“零起点"教学,不超纲教学,不赶超进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的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的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

  2.强化作业统筹。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特别要加强各年级、各学科的统筹,严控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等时间,使小学生能在校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能在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注重作业设计。

  学校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提倡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4.规范作业布置。

  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课后练习、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注重探究性、综合性、阅读性作业布置,作业布置要符合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教师要有明确的作业内容,不能随机布置。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需要通过电子产品完成的作业。

  5.严肃作业批改。

  本着“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要求学生对错误的作业及时订正,及时做好向学生的反馈、答疑工作。批改作业做到及时细致,要求全批全改,提倡书写鼓励性评语和面批面改。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6.加强督导检查。

  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教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学生错题修改本、学校每月检查一次教师批改作业记录本、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检查一次学校作业管理记录本。

  (二)加强睡眠管理

  1.加强科学睡眠教育。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

  2.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确定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3.科学规划作息时间。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琼教基〔20xx)87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4.合理安排就寝时间。

  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o学校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区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中小学校要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严格落实3个“中断机制”,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5.强化培训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各区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6.加强睡眠监测督导。

  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手机管理

  1.有限带入校园。

  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统一保管服务。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在保管过程中要尊重学生个人隐私。

  3.提供通话需求。

  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4.规范作业布置。

  学校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等其他任务。

  5.加强教育引导。

  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6.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7.强化督导检查。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设立学生手机管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手机管理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四)加强读物管理

  1.坚持原则性。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各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2.科学推荐读物。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加强图书馆(室)建设。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图书馆(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校园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学生阅读体验。

  4.培养学生阅读兴趣。

  各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5.建立检查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把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对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严格审核,每年至少对学校课外读物进行一次检查。

  (五)加强体质管理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各校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配齐专业教师。

  中小学要在核定的教师总人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专兼职体育教师。

  3.落实课程标准。

  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小学每周4课时,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

  4.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要培养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切实提高体育健康水平。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化的锻炼资源。

  5.做好体质监测。

  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依据《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并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保证上报率100%,合格率不得低于85%,针对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釆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改善计划,健全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

  6.健全责任机制。

  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沟通。

  7.强化督导检查。

  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将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府和中小学校相关责任人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市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区(育才生态区)教育局、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区、本校的“五项管理”工作落实。

  (二)提高思想意识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各区教育局、学校要站在为国育才、为国育人的高度,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区教育局、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家校沟通纽带作用,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校会、班会等形式,使“五项管理"工作家长知晓、理解,社会认同。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玩有害游戏,培养孩子良好的阅读习惯,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五项管理"制度,形成家校合力。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区教育局、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的督查检查,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校长是“五项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对“五项管理"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按照有关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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