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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6-05-05 04:41:39 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4篇[热]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4篇[热]

实施方案 篇1

  一、职责分工

  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的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xx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

  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每季度或每月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有关规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须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国家安全、保密部门可根据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相关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报送市机管局。

实施方案 篇2

  一、竞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平等、竞争、择优;

  3、按岗聘任、人岗匹配。

  二、竞聘方式

  1、员工申请与领导推荐相结合;

  2、竞聘人采取述职答辩、综合评价的方式;

  3、肯定历史绩效及能力,对竞聘人历史业绩及能力在综合评价中适当参考。

  三、竞聘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室及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考评,最终确定竞聘结果。

  组 长:宗

  成 员:吴群、姚春军、张松昌、吴彦基、潘贺义、黄鹂、袁卫娟

  四、竞聘岗位:

  1、[望湖城]项目各地块副经理(4人)

  2、[望湖城]项目B03地块部门主管(4人)

  3、[望湖城]项目B03地块所有工作人员

  随着人事制度的逐步深入,今后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转载于:竞聘上岗方案),原则上实行竞聘上岗。

  注:为保证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竞聘期间各岗位工作正常进行。

  五、竞聘岗位职责

  各竞聘岗位职责及竞聘资格的相关通知将通过OA系统及公司各项目宣传栏予以公布。

  六、竞聘基本条件

  1、热爱物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及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计划性强,能带动整个团队的发展,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熟悉办公自动化。

  3、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6、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 从事居住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熟悉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流程,持物业经理岗位证书;

  7、客服主管:中专学历以上学历,35岁以下,身高160厘米以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擅长与业主沟通,有亲和力,持物业经理岗位证书;

  8、保安主管:高中以上学历,35岁以下,身高175厘米以上,从事保安领班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和退伍人员优先考虑;持物业管理岗位证书;

  9、工程助理:中专文化,40岁以下,有较全面的工程管理及实际操作能力, 1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熟悉各类规程制度及相关工作计划;持相应岗位操作 证书,持物业上岗证优先考虑。

  10、环境主管:中专文化,40岁以下,熟悉环境部门工作流程,管理沟通能力强,持物业上岗证优先考虑。

实施方案 篇3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 残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 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实施方案 篇4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事实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建设稳定、和谐、美丽精河的重要意义,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大局来之不易,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明天的幸福生活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开创;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必然,是当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是“三严三实”的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从点滴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各民族心中。

  民族团结“微行动”就是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全县开展的稳定工作、“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精准扶贫、惠民工程等与民族团结工作有机融入、贯穿始终,把各项活动串线成珠、有序开展,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发动全社会一起做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一个个“微行动”,凝聚起“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微行动”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抓手,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少年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选活动,以家带村,以村带乡,以乡带县,积极构建家庭幸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新型民族关系,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族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的行动实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要事,力争3年的时间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实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

  三、活动步骤

  民族团结“微行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最美精河人评选等争取民心、凝聚人心的主题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分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步:寻找发掘。围绕“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这一活动主题,寻找发掘身边普通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正能量故事。做到月月找、年年寻,长年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活动打造成一个持续的长期的文化传承平台和家喻户晓的社会公益品牌。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寻找发掘“美”作为村“两委’班子、住村工作组、网格员的权重任务,通过会议发动、广播动员、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着眼于身边人身边事,把街头巷尾传颂的、邻里之间互助的、家庭内部夸赞的民族团结小故事、好邻居、好公婆、好儿媳、好青年等寻找发掘出来;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牵头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会议动员、单位推荐、组织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挖掘民族团结小模范、岗位奉献小典型等;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家访、与学生谈心等方式,发现、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最美学生等典范;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科室推荐、群众评议等形式寻找发掘群众的“好卫士”、贴心人等最美警察;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以下简称“两新”组织)要通过班组竞赛、座谈等形式积极寻找、发掘岗位标兵、服务之星,要把最美的身边人身边事找出来。在寻找和发掘的过程中,激发更多的干部群众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第二步:广泛宣传。将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通过广播、网络、文化墙、召开座谈会、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开来,引发社会各族群众的关注,激发人性的善意,弘扬社会正能量,凝聚起全社会的爱心和力量。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整理发掘典型人物、故事,通过设立光荣榜(善行义举榜)、开辟宣传栏、绘制文化墙、开通大喇叭、制作事迹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组织各党支部通过公示栏、微信、微博、举办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县教育党工委通过校园广播、手抄报、班(队)会等形式把榜样树起来;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张贴光荣榜、学典范践行动等形式营造氛围;“两新”组织通过班组交流、设立荣誉栏等形式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新闻中心、县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中心等新闻单位和媒体统一开辟专栏,策划专题。同时,引导各新媒体做好小话题、小栏目互动,形成舆论势场;县文体广新局要组织文化能人结合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指导、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县文联要组织摄影、文学爱好者深入基层,走近群众拍摄一批小照片、撰写一批小故事。

  第三步:活动助推。以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志愿服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活动。通过一个个主题活动的扎实开展,助推民族团结“微行动”深入实施。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认真做好主题策划,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说说我的好邻居”等活动,让群众参与进来,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在活动中交流交往交融,唱响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县直机关党工委要通过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结对认亲”“爱心课桌、爱心书包、爱心助残、爱心扶贫”“爱心援助”等志愿服务及读书推讲、职工运动会等活动,增进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建立信任、凝聚力量;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红旗伴我成长”“我是新疆儿子娃娃”“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教职工、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开展岗位大比武、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维稳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两新”组织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强化职工社会责任、民族团结意识、服务水平。

  第四步:评选表彰。本着“群众认可、有教育意义”的要求,从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中推选出典型,可采用播放短片、现场访谈、诗歌朗诵、相声小品、歌舞表演等形式,注重群众参与面和教育面,层层表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群英谱”。使受表彰者有一种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更大的动力和信心;使周围的人受到感染和激励,形成一种人人皆想为、愿为、可为的群众自觉。县委有重点地每年开展一次表彰活动;各乡(镇、场)党委要分层表彰,有序推进。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针对寻找发掘出来的小模范、小典型进行整理归类,村队(社区)表彰活动可以一个月开展一次,也可以一个季度开展,时间上不做强行要求;乡(镇、场)党委每年开展两次表彰;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学期开展表彰,系统每年可进行一次的集中表彰;公安局党委、“两新”组织每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

  四、组织保障

  建立民族团结“微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与协调,形成全县一盘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微行动”既是一次思想理念的创新,也是一次群众观的再认识。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着感情和责任抓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把微行动各项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总结经验,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㈡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民族团结“微行动”是一场长期的群众性活动。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一场发现弘扬学习身边真、善、美的全民行动,要精心组织,加强主题策划,设计出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载体,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活动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识、加强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提升公民素质、弘扬社会正气、振奋民族精神、展现良好风貌。

  ㈢ 抓住契机,做好引导。民族团结“微行动”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实现理念和手段的创新。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把握住寻找、发现、表彰、选树、推广最美身边人身边事的有利契机,加强活动引导,避免盲目性、阶段性,对于选树出来的人物故事,要及时搭建小舞台、利用小板报、创编小作品等形式在群众中间传开来,传承下去,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

  ㈣ 注重规范,形成特色。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平时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将“微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村队、单位大事记、乡(镇、场)志、县志内容,做到典型人物一人一档,表彰活动一次一档,年底集结成册,形成《民族团结“微行动”汇编》(主要内容为:年初工作计划、目标要求,村两委班子和住村工作组特色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剪影,大事记,维稳、精准扶贫、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果展示)。

  20xx年民族团结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民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族〔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

  (二)承办单位

  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

  各县区民宗局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时间:9月2日(星期五)上午8点。

  地点:滨河公园。

  参加人员:市几个班子领导,市民委成员单位,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有关人员。

  议程:(1)市领导致辞;(2)市领导宣布六安市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正式启动;(3)文艺演出;(4)现场设立民族政策咨询台及宣传展板。

  (二)系列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在公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橱窗。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在全市各学校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各县区民宗局认真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活动,采取宣传栏、宣传广告、宣传标语、宣传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文艺演出进乡村、社区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企业。辖有民族企业的县区民宗局指导各民族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建立宣传教育档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市寺观教堂悬挂宣传民族团结横幅标语,不断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 “三个意识”“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裕安区城区清真寺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律维权活动。

  市政协就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协助市政协专委会实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琦任组长,

  副市长王安义、市委副秘书长李中华、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吕进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及各县区民宗局负责同志为组员。

  (二)职责分工

  市委统战部职责:

  (1)宣传月方案统筹策划(8月15日前);

  (2)全程协调宣传月活动相关事宜(8月5日至9月28日);

  (3)落实启动仪式参加领导等相关事宜(8月31日前)。

  市委宣传部职责:

  (1)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9月份);

  (2)城区户外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宣传(8月25日前)。

  市民委职责:

  (1)提出方案初步意见(8月2日前);

  (2)负责《皖西日报》专版宣传内容提供(8月25日前)(指导霍邱县、叶集区、金安区、裕安区负责一期供稿);

  (3)协调启动仪式相关工作(8月25日前);

  (4)统筹各县区宣传月活动安排推进及相关信息报送(9月1日至28日);(5)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上报(9月29日前)。

  市教育局职责:

  (1)开展上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第一课活动(9月15日前);

  (2)在学校电子屏或宣传橱窗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3)做好市领导慰问民族学校师生有关准备工作。

  市城管局职责:

  (1)协助开展民族团结进公园相关事宜(8月10日前);

  (2)承担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用电保障等相关事宜。

  6. 市广电台职责:

  (1)负责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指导县区电视台做好县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皖西报社职责:

  (1)在《皖西日报》上安排两期“十二五”以来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专版及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报亭宣传工作。

  六安新周报职责:

  (1)负责启动仪式现场布置(包括音响、背景板、队牌制作、现场安排等)(8月31日前);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进公园有关事宜(8月31日前);

  (3)刊登一期民族政策宣传专刊(9月10日前)。

  金安区民宗局、裕安区民宗局职责:

  (1)各落实20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启动仪式;

  (2)做好市政协领导调研指导城市民族工作相关事宜;

  (3)裕安区民宗局负责在城区清真寺开展法律援助及户外宣传栏宣传活动;

  (4)金安区民宗局指导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做好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叶集区民宗局职责: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在启动仪式现场演出工作及进乡村、社区活动。

  各县区民宗局职责:

  (1)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六进”及相关报道(9月1日至9月30日);

  (2)整理上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9月25日前)。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支持协助。

  (二)注重氛围营造。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做到宣传报道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启动仪式要突出民族特色,确保活动成效。

  (三)严明部门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各职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28日前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统筹协调。市委统战部要站位全局,抓好统筹协调,市民委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单位搞好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五)确保安全高效。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启动仪式及系列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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