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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6-06-13 04:01:52 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优选7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优选7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工作内容

  农用地定级与估价的工作对象是我市现有的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主要是指市域内的所有耕地和宜耕地。主要任务如下:

  (一)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td/t 1005-20*)、《农用地估价规程》(td/t 10*-20*)和《*省实施农用地定级与估价试点工作技术方案》等技术要求,对全市20xx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的现有耕地、园地及宜农未利用地的定级与估价进行专题研究。

  (二)按照《农用地定级数据库标准》、《农用地估价数据库标准》的建设要求,完成我市的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成果及数据库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全面掌握和科学量化农用地的质量和价值状况,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相协调管理转变,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20*年 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合作单位。

  (二)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定级与估价资料的收集和图表资料的审定验收、汇总。

  (三)20*年5月31日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数据的处理计算,完成成果初稿。

  (四)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数据的.汇总,包括图件汇总、数据及数据库汇总、资料汇总、农用地工作报告编写等,形成全市农用地定级与估价的图、文、表、库等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意见,适当调整成果数据,将资料整理存档,并开展成果应用工作。

  四、工作机构

  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的学科和业务部门多,技术性强,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高质量、快节奏、短周期地完成工作,市政府成立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市国土局)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邵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晓荣、王杉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周小武同志任技术工作组组长,柴晓旭、姜纪松、周克锋、吴礼富、周建芬、周新荣、罗江根以及各乡镇(街道)国土员为技术工作组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组织部署到位。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图件和资料,确保稳步、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大力宣传,深入发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其技术性强、要求高,必须依据农用地定级与估价规程和技术方案进行工作。应充分应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科学评估,合理分等

  定级与估价。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XX]55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办发[XX]3号)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XX年,全市80%以上的区市县实现诚信计生。20xx年,全市区市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有根本转变;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稳定长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为依托的面向家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模式,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

  各级要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1.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6月前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从今年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不定期地通报检查情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半年自评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关停并转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遗留问题;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

  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指导基层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通过全面推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增强活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及办事效率,建立管理人员交流和轮岗的长效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宗旨

  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公司管理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匹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对象

  轮岗对象:管理人员(人、财、物、产、供、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出发,无条件服从大局。

  (二)人岗匹配的原则要使年龄、文化结构、专业知识,趋于合理。

  (三)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要扩大管理人员横向交流力度,增强管理人员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四、轮岗方式和条件

  (一)轮岗方式

  本次轮岗是公司范围内关键管理岗位的轮换。

  (二)轮岗条件

  1、原在本公司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员工;

  2、在同一部门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4年的应当轮岗;

  3、在同一部门连续担任正副职领导职务满7年的应当轮岗。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轮岗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轮岗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由行政部承担具体工作。

  (二)动员部署

  做好轮岗前的前期工作,形成工作方案报“轮岗领导小组”确定、审批;收集、整理轮换岗位信息,报“轮岗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组织召开轮岗动员会,公布具体的轮岗岗位名称,部署相关轮岗工作。

  (三)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个人自主报名、部门推荐的形式收集报名信息,经整理后呈“轮岗领导小组”审批。

  (四)研究决定

  根据报名情况,由“轮岗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提出的预备轮岗人选统筹考虑,集体研究决定轮岗人员名单。

  (五)人选公示

  按规定对拟定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轮岗前谈话

  公示结束后由“轮岗领导小组”对拟轮岗人选进行轮岗人员轮岗前谈话,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按时到岗。

  (七)办理换岗手续

  经组织谈话后,人事部对轮岗人员办理换岗手续。

  (八)报送有关情况

  人事部及时总结经验,将此次轮岗情况形成报告,呈报股份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实施轮岗作为锻炼管理人员、培养复合型管理人员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激发管理人员活力、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手段。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相关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负起各自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做好轮岗人员的`思想工作,激发其敬业争先、开拓进取的活力,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的交接,确保日常工作无缝衔接、有序开展。

  (三)注重实效,保证质量

  要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条件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严明纪律,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四)服从安排,积极适应

  对组织决定轮岗的,应当按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报到,积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岗位的工作。在轮岗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价、使用时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 篇4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机制 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为切入点,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切实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落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特别要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每个办公室、站所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落实工作责任无缝链接。

  2.推行服务承诺制。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向群众公开。

  3.执行限时办结制 镇机关内部的政务运行,应明确完成时限;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的,原则上要在规定时限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应按照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分管领导应当亲自督办。

  4.执行首问负责制 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5.执行一次性告知制 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不能一推了之。

  6.执行否定报备制 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宜过程中,对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书面报告上级领导。

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管住源头,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镇农村道路交通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建立长效机制,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开展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领导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整治行动主动权置于党委、政的坚强领导之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情况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底数。

  重点执法道路:全镇所有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对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地将力量和装备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针对本辖区农村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实际情况,在镇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政成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健全“四支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集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巡查及对本村机动车车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阻本辖区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乘坐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三)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宣传贯彻,针对农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汇报,当好党委、政的参谋助手,从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农村地区 “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在镇政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出成效。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导致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没有成效,经督促后仍然没有效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实施方案 篇6

  20xx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持开发、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农民科技培训等系列扶贫攻坚行动,全县有1.35万户、4.9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走上了健康发展、自主致富的良性轨道,但仍有1.12万户、4.88万人处在贫困状态。这些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县各个行政村,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复杂而艰巨。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xx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XX,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xx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

  准,到20xx年,全县1.12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xx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490户148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800户170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910户17000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

  到“责任清”。(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67个重点贫困村中20xx户9353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

  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1153户5085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178户621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户76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

  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409户1702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926户4832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xx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

  7.技能提升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1086户5265名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畜牧局)

  8.电商创业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317户1413名贫困人口,发挥我县“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作用,通过淘宝大学电商培训,鼓励和扶持其开办淘宝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实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牵头部门:县电商办、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商务办、供销联社,各镇办、社区)

  9.劳务输出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1603户7115名贫困人口,发挥“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人力资源大县”等优势,定期组织外地企业来武举办现场招聘会,积极实施“春风行动”,力促更多贫困户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10.金融服务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941户3877名贫困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以及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运行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小微企业、商贸、旅游

  等特色经营产业。同时,县财政设立2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和商业银行联手协作发放适度规模贷款,满足贫困人口创新经营资金需求。(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劳动服务局,各金融机构)

  11.部门帮扶脱贫。对建档立卡中除扶贫整村推进村之外的贫困村1614户6107名贫困人口,参照市县两级“两联一包”驻村联户帮扶模式,由县级部门派驻工作队驻村包扶,每年投入帮扶和脱贫资金不低于3万元,连续实施三年,使其全部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其他扶贫对象,通过实施“十联百包千帮”、“4411”扶贫帮困等工程,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有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一对一”脱贫。(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农发办、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

  12.政府供养脱贫。对建档立卡中656户2666名特殊贫困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两癌”妇女,用好新合疗等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孤寡老人等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

  “五保”供养范围。(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卫生局、合疗办)

  (三)严格督查,精细化考核。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作为考核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适当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严格奖惩。二是细化责任。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严肃问效。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参与部门:县联合督查室、扶贫农发办)

  五、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准脱贫,是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扶贫农发办、农林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办、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农发办,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各镇办、社区也

  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领导主抓,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上负总责,部门搞帮扶,镇办(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创新推行县级领导包镇办(社区)、党政部门包村、科级干部包户精准脱贫工作责任制,使每个包抓人员身上有担子、心里有压力、手里有办法、措施有实招。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

  三要强化资金投入。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脱贫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户脱贫。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财力、物力,集中攻坚脱贫。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引导群众自筹资金,为脱贫项目供强资金保障。同时,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依靠内外力量发展经济,努力使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由“给钱给物”型向“帮助上项目、帮助建项目”型转变。

  四要强化服务指导。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镇村干部和群众按要求实施项目、发展产业,力促早日脱贫致富。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

  群众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整体素质。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农业信息和项目信息,促使更多贫困户走向产业致富道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统筹使用各种资源,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 篇7

  今后开车,遇到校车,要注意了—根据《厦门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校车停靠时,后方车辆不得超越。

  湖里区教育局昨日转发了厦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厦门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我市也将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条例,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可罚款200元。

  事实上,《方案》已经在7月签发,但这是首度对外曝光,主要规范校车运营、管理等细节。

  学校自行配备校车,政府给补助

  早前的方案是,市里成立校车公司,为需要校车的学校提供租车。不过,《方案》已经转变为:学校自行配备校车,政府给予补贴。

  《方案》说,全市所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凡购买金龙国标专用校车,政府按所购车辆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购车款补助,已购买金龙国标专用校车的学校,也可以提出申请。

  《方案》也规定了校车挂牌的时限,根据去年11月出台的规定,总的要求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辆车从申请到校车挂牌,最多不能超过25个工作日。但是,在本报昨晚的调查中,有民办学校反映,“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校车行车路线,须经交警大队审核

  校车的行车路线必须经过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审核,必须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此外,校车均应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

  《方案》为校车通行和停靠提供保障,即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这是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做出的规定,按照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要罚款200元。

  有家长向本报反映福清市滨江中学下午强制学生上第四节课,校方解释称这是落实教育部门倡导的“每天锻炼一小时”试点工作,不存在强制学生上课的情况。

  近日,记者陆续接到家长和个别老师反映福清市滨江中学下午强制学生上第四节课,他们称这样做不仅增加学生的负担,还给老师增加了课时。“全福清只有滨江中学下午要上四节课,我下午4点多接了一个小孩回家,要等到下午5点多才能去滨江中学接另一个放学的小孩,太麻烦了。”一位家长说,个别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来补课,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

  前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滨江中学的谢校长。谢校长称,可能是部分家长和个别老师有误解,滨江中学从20xx年建校以来就按教育部门要求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大课间操(9:30~10:00)加上下午第三节课后的课外活动(16:40~17:10),时间刚好是一个小时。滨江中学是福清市“每天锻炼一小时”唯一的初中试点学校,所以学生放学会比其他学校晚半个小时,并不存在强制学生上第四节课的情况。“下午第三节课后的课外活动,没有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主要是通过老师给学生开展一些体育锻炼以及社团兴趣活动。”

  谢校长说,可能是与一些家长和个别老师沟通出现问题才导致误解,接下来会加强沟通,让课外活动开展得更顺利。

  早上上学没什么事,中午放学没什么事,可偏偏下午放学后,事情就来了。

  记者调查分析以往发生的学生被“清钱”案例发现,有六七成发生在下午放学时间。

  案例家长不知道被“清钱”

  去年震动整个厦门的“小鑫炫遇害案”,发生在下午放学后。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很容易成为一个真空。

  16名初一学生被收“保护费”6000多元,班干部代收,家长竟然被蒙在鼓里4个多月时间,记者昨天从厦门市“打黑办”获悉,一个叫“ING”的犯罪团伙近日被判决,主犯廖某获刑5年半。

  而廖某得逞的时间段,多数是在下午放学之后。最初,有一天放学,廖某纠集了3个人,守在湖里某中学附近,截住一个正要回家的初一学生,手拿棍子、小刀,扬言“谁欺负你,我们来保护”,要收取“保护费”。此后,廖某把手伸向了16名学生。

  无独有偶,曾有一名湖里某中学的初一女生,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被初二“大姐”“清钱”数万元,这一系列案件的起点,也是在下午放学后。

  分析下午放学家长没空

  在调查分析过往资料后,导报记者注意到,以往发生的学生被“清钱”案件中,约有六七成发生在下午放学时间。

  最易被“清钱”的群体是低年级学生,初一新生又是其中之最,他们每天下午4:00-4:30放学,如果父母是双职工,这个时间段正好是上班时间,没有空管孩子。

  另一方面,犯罪团伙或犯罪分子,很多是校外问题青少年、辍学学生,他们的作息规律是爱熬夜、爱上网,上午基本上在睡觉,下午正好有空。

  导报记者注意到,“清钱”的地点大多发生在学校周边,市“打黑办”一位工作人员分析,学校里有老师,校门口有保安,而出了校门,有的只要离开学校100米之外、过了一条马路,学生也失去了看护的目光,产生一个很大的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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