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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15 10:15:4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监督工作计划合集8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监督工作计划合集8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公共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于2月底前将本站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3月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做到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如实地反映各站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真实性。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社区)监督协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计划的对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任务情况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我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一)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在推进“六个静海”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为基础,以“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大力开展计算机审计,积极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0xx年,XX县房地产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招法,推进房管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窗口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办件大厅标准化建设。规范大厅各窗口的标识、工作人员胸卡、着装等,完善大屏幕、触摸屏及应该上墙公示的内容,严格执行市局“四声、四清、四办”服务要求,落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及文明用语、服务忌语,推进窗口服务上水平。二是缩短办件时限。研究制定《房管局关于房地产登记时限有关问题的管理办法》,进一步缩短房地产登记、二手房交易、房产测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物业管理备案等办件时限,提高办件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县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及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到市局的.实行领办,切实为企业服好务,打造高效、快捷、企业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物业企业监管工作

  物业企业监管工作是建设“清洁社区、一号工程”的重要内容,要以“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主线,抓好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一是抓好宣传和培训。组织乡镇、街道、居委会人员,就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进行三期培训。开展“物业管理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小区宣传栏、经理接待日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共建共享“清洁社区”的良好氛围。二是搞好物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的建设。完成所有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的管理信息采集,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规范物业公司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三是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摸清目前我县各小区存在的屋顶漏雨、外檐渗漏情况,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研究解决办法,正确引导业主委员会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四是抓典型树品牌。以20xx年的试点项目清华瑞景和海馨园为示范点,推广“五位一体”管理模式,以示范小区带动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三、执法和市场监察工作

  一是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管。坚持“关口”前移,按照新编制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及销售人员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销售现场的公示内容,规范开发企业和销售人员行为,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二是销售许可证和预售资金监管。深入建筑工地巡查,认真履行市局下放的销售许可证及资金监管现场查勘职能,逐步完善查勘工作流程,以查勘促开工,促销售。三是做好市场分析。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分析体系,对全县房地产各项数据进行归纳、分类、统计,准确把握和判断市场状况和走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加强法制宣传。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与各业务科室配合,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广泛开展权属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使用等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晓率。

  四、住房保障及帮扶工作

  一是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做好廉租、经租住房租房补贴及限价商品房资格证发放工作,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使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20xx年前入住但未办理产权证及入住满两年开发商不配合业主办理转移登记的,如“碧水园”小区,对此符合补登条件项目的做好补登、补录、发证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好事。三是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做好对唐官屯东勾乐村的帮扶工作。充分结合该村“清洁村庄”建设目标,搞好该村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美化及困难户帮扶,切实让群众受益。

  五、配合做好县政府重点工作

  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扎实推进相关重点工程工作。

  20xx年,综合执法局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本着以狠抓廉政建设、强化执法工作、完善法制工作、提升宣传工作、保证维稳工作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路线教育及廉政建设

  继续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注重管理与执法过程工作的“民意”倾向,认真整改不良作风的问题。加大廉政建设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XX县“十三个严禁”的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杜绝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提高执法队伍形象。

  (二)加强执法工作

  1.继续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督促责任大队搞好查违、控违工作,把违法建设扼杀于萌芽状态。2.加大道路环境秩序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广场、公园、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周边的违章案件查处力度。3.继续深化运输装载、封盖、洒漏、车轮带泥等各类违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三)完善法制工作

  进一步完善我局法制工作的各项制度。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标准。二是严格执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考核评估管理办法》标准,定期组织人员随机抽查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自查,力争保持执法案卷零出错。

  (四)提升宣传工作

  进一步加大执法局对内对外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从而达到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的。

  (五)保证维稳工作

  深化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稳工作摆上局党组、科室、执法大队三级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队伍体制和应急机制,要求所有人员信息畅通,从思想上时刻备勤待命,另外,晚间和各节假日均统一安排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逐渐把我局建成一个反映灵敏,行动迅速,信息畅通、协调统一的快速反应队伍。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任务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四、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二)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局安全办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交通运输各单位也要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监督工作计划 篇7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全区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协管单位认真履行辖区协管职责,在巡查服务、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抽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前哨和助手作用,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和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三)发挥协管作用。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区卫生计生委和我所要求,统筹安排、上下联动,自觉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开展卫生综合执法检查、抽检、取缔、立案查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网底和助手作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 “按片区综合执法为主”模式工作要求,卫生监督一二三四科(四个责任片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任务包干、责任包干;卫生监督五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要对各片区开展督导情况和对基层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卫生监督稽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因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或其他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工作计划 篇8

  一、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以人为本,科学监督,创新管理;立足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建立完善常态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基础、抓基层、抓基本功,夯实安全基础;加大奖惩考核范围和力度,推行领导集体安全风险责任考核机制,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安全组织保障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安全资金投入到位,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引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实现安全目标,为公司系统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和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率和障碍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公司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安排:

  l、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各单位要完成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编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满足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切实保证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权。

  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要根据适应新的情况的要求进行调整,特别是在设备安全监督、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基建项目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用户工程并网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有制度和规范的创新和突破。

  2、落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各项措施,确保人身死亡零目标。

  各级领导要创造安全条件和保障;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工器具、机械设备的管理;加强小型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管理,加大习惯性违章和人身未遂事故的考核和处罚力度,切实控制人身恶性事故。

  严格监督各生产单位电气“五防”闭锁装置的缺陷整治,强化解锁钥匙管理的监督;建立起有效的防错机制和纠错机制。

  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合同制职工、农民工、外包工、临时工人身伤亡事故。

  3、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统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科学安全管理平台。

  开展《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超高压局、供电局在一季度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局在二季度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三季度进入试运行阶段;、、、、4个局在底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其他四个供电单位、基建施工单位、非生产单位也要以贯标的工作思路在某些层面、重点专业同步开展。

  结合《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全面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各单位编写各自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同实施标准化作业。

  4、继续突出发挥领导集体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建立安全风险考核机制。

  要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考核的奖励力度和范围,增加公司发电、基建、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考核。

  要在事故处理时用“三铁”反“三违”,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生产问责制,人为责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要到公司“说清楚”。对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加大干部职工收入与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的关联度,完善健全安全奖惩考核体系。

  5、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要着力从企业的'规划、设计、基建、运行、检修、调度、用电、农电、多经管理等各层面强化监督,突出全过程管理。重点工程设计阶段要进行项目的安全评估;施工阶段要进行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投产阶段要落实设备验收责任制,谁验收签字谁承担缺陷设备的安全责任;设备投产运行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制度;电网调度要严明纪律。生产、基建、农电、多经等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发挥作用。

  6、坚持从结果型管理向预防性管理转变,深入持久地实施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

  要一方面做好安评整改监督落实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完成其他供电单位第二轮专家组查评工作。

  对评价提出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监督整改。已被评价单位,要制定滚动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以保证多层次闭环动态管理实施到位。

  未进行评价的供电单位下半年安排专家组查评。完成调度中心安全性评价,有效实施对主网系统的评价和诊断。

  7、严肃调度纪律,监督落实电网运行规程,维护电网生产运行的统一调度。

  各级调度部门要严格执行电网运行规程的要求,健全电网事故防范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并网调度协议的监督管理,寻求对并网发电厂监管的途径、办法。

  各供电企业地区调度坚决服从公司调度中心的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调度命令执行情况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对违反调度纪律的各类行为要认真查处。

  8、强化输配电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加强需求侧安全监督,维护好电网安全的外部环境。

  认真总结分析输配电线路故障的特点和规律,从强化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着手,切实提高防范人为外力破坏的管理能力。

  要完善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护线组织,提高护线效果。采取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同举并重的有效措施,防范人为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护线工作的途径、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解决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作业的线下“三违”现象。

  要协调自治区政府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综合治理责任状考核范围,在防止外力破坏工作方面有新进展。

  要处理好高耗能负荷接入系统的生产运行管理与用户设备技术指标把关工作,达到安全与行风优服并重。

  9、完善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机制。

  预警制度方面,加大对安全监督通知书的执行力度,让安全预警制度发挥作用。 应急机制方面,加强预案学习和应急演习,切实提高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综合安全素质。

  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春查安全考试,公司对新调整的干部实行调考。

  各单位要加强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技能,符合岗位需要。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要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保证对电网、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职责。

  11、规范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科技兴安项目。

  要加大对安全费用使用效果的检查;重视科技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作用;引进“科技兴安新项目,积极采用技术防误措施,提高人员失误的防范和控制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2、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要在树立正确安全价值观、优化安全环境、标准化安全设施建设、树立安全典范、建立安全文化网络等方面做出更好地尝试,要着重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13、加强交通、消防、公安保卫工作。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严格内部准驾证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动火工作票使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检查并配置完好的各类消防器具、器械,培训提高人员消防灭火救援技能。

  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隐患。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防止发生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建立和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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