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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4 14:44:0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医疗工作计划模板六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是时候开始制定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工作计划6篇,欢迎大家分享。

医疗工作计划模板六篇

医疗工作计划 篇1

  我局坚持稳步推进与积极探索并重,提高经办能力,全力推进我县医保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构建和谐蓬溪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xx年,医疗保险工作要将扩大覆盖、完善政策与改进管理服务结合起来,加强医院的日常管理和对定点医院费用增长过快的管理措施,在贯彻好医保政策的同时,处理好医、保、患三方的利益,同时又能将医保费用降低,使得我局20xx年的医疗保险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关键在医院如何作为,要管好医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定点医院的医保管理人员培训

  找准加强定点医院管理的切入点,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确定一名院领导分管医保工作,充分发挥其纽带和桥梁作用,不断完善费用管理与结算方式.实行年度考评和平时稽查制度,不断促进定点医院的优质服务和规范管理。

  二、是搭建医保网络平台

  20xx年4月1日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县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目前为止参保率达50%,参保人数达38275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37900人的101%,征收基金99.5万元。到现在的医保网络系统不断完善,及时建立医保病人的就医情况、治疗情况、费用控制情况等,增强了动态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及医保部门的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为了加强“两定”管理,与21家定点医院,57家药店签定了服务协议,并不断完善协议,细化量化协议内容。但是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医保费用控制要求抵触较大,所以导致费用增长过快,关于定点医院费用增长过快的管理措施:

  一是要严格管理,确保医保费用收支平衡

  对入院、住院、转院、费用结算、审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核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格医保基金支付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二是要深化、强化医保定点医院准入制度

  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促进充分竞争,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选择,以协议为依据,规范医疗服务和管理。建立更加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调整和完善医保结算管理办法,改变医保为第三方买单而产生的医患均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问题。

  三是要完善社区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单位建设

  引导患者增加社区医疗、基层医保的利用率。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的首诊,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分流大型医疗机构的小病就诊压力,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降低和减少医疗费用。

  四是要建立预警机制

  改变“被动、滞后”的管理水平,构建和完善网络监督系统,以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实施动态全程监控.同时加大到定点医院病房巡查的工作力度,对疑点费用和高费进行现场审核分析,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医疗行为。

  五是要加大宣传和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到参保群众手中,让社会各界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让参保人员了解医保的各项政策和就医规定,强化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让病人也成为医院的监督者。同时定期对各定点医院进行稽核审核,并把结果公布社会,强调“诚信医疗”,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举报投诉,拓宽社会监督的渠道,做到以上这些,才能更加有效地控制医保费用。

医疗工作计划 篇2

  在医院领导和院区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院区各功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的大力支持及配合下,20xx年继续围绕“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及“脊柱微创手术开展”等工作全面深入展开,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严格管理,围绕20xx年及20xx年综合管理目标,本着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医疗安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抓好医学继续教育,提高综合管理指标,使我科医疗工作再上新台阶,20xx年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保障各项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1)根据科室现行工作模式,制定并完善科室各级人员的各班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标准,认真履行。在科室实行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轮换管理体系,层层把关,切实保障医院制度、职责及流程的准确落实,提高医疗质量,密切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

  (2)和医院签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医院要求,认真履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加强过程管理和环节控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二、强化自身学习,加强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科室顺利发展

  (1)每季度在科教科组织的论坛会议上,与其他科室人员彼此沟通、交流、借鉴,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2)本着“以病人为中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服务思想,在工作中对待病人态度和蔼、作风端正、接诊病人细心、诊疗病人耐心,且对病人多解释,多安慰,多理解,多温暖,多帮助,提升科室服务质量,密切医患关系,促进医疗质量。

  (3)科室成立质控小组,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方案和定期效果评价制度,使科室三级查房、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等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使各项医疗质量得以充分保证。

  (4)教育医护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健全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各项医疗情况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并疗建立医疗缺陷防范措施,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教育医务人员将医疗安全放在首位。

  (5)加强医疗文书的管理,使医疗文书标准化、规范化、明细化。定期抽查,对不足之处晨会及时反馈,在电子病历的.开展下,做好时效性、准确性、及时性的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三、强化自身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做好继续教育

  (1)随着老龄社会的深入,骨质疏松也逐渐成为困扰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脊柱病人相对较多的情况下,继续做好骨质疏松骨病的治疗,丰富临床经验,拓宽自身理论知识及专业水平,于20xx年11月30日已派科室住院医师附北京三院进修学校。

  (2)在去年举办的脊柱研讨会中,继续和第四军医大学钱济先教授保持合作,开展脊柱微创手术,并举办1~2次全区性骨科继续教育项目。

  (3)根据科室现有人员的结构层次实行分层次培训,住院医师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立项,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主治医师要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通过自学、脱产学习、医院培训自觉严格的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副主任及主任医师要严把质量关,引导低年资技术人员的全面发展,想方设法提高专业团对的业务素质。

  (4)认真对待医院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尤其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高级的骨科后备人才。(5)重视科研培训,加大科研力量,灌输科研意识,继续做好科研立项的申报及论文的撰写。使骨二科走在医院的前列,为科室和个人赢得荣誉。

  四、严格教学管理

  (1)教学人员构成:目前科室医师共有12名,其中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4名,住院医师5名;副教授1名,硕士生导师1名;自治区“313”及政府特贴2名。

  (2)结合科室小组构成及职称情况,成立教学小组及总带教,科主任亲自把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教学任务。

  (3)加强对教学实施过程的量化监控,充分调动带教人员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加强带教师资培养;将教学工作纳入质控范畴,确保教学质量。

  (4)科室定期对进修、实习同学安排专科知识讲座及三级查房,每天查房结合病人情况进行相关提问并学习,督促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出科前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并完成相关病历书写。

  五、以身作则,抓好医疗安全管理

  (1)对全科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规范行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及技术准入,定期举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讲座、培训、考试。(2)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严格执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从其它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及纠纷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

  (3)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强化疑难、医源性损伤、特殊、危重、严重并发症、存在纠纷隐患的病人随时上报科主任。

  (4)科室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会议,通报科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杜绝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发生。

  在辛勤的工作中,我们走过了20xx年,我们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给病人送去了光明,带来了生活上的福音,然而略感遗憾的是今年综合目标并没有达到医院预期的经济目标,希望在20xx年,我们骨二科在做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下,提升科教研能力,强化“三基”培训,圆满完成各项综合目标管理任务。

医疗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医院工作的重点是迎接等级医院评审、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以上活动方案的要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总体和重点工作依然是对医疗质量的管理和持续改进。现将20xx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我院医疗质量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根据近年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工作实践,今年计划对我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医院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同时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完善手术分级管制度和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范与控制医疗风险。

  检查和指导各科室质控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工作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效果评价方案及奖惩措施。修订和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落实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积极争创“三乙”医院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根据评审标准要求,坚决把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医务人员。

  2.按照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案,每月针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总结。

  3.狠抓病历书写质量,严格落实病历质量院科二级管理。每月不定期组织质控员抽查现病历和归档病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奖罚措施落实到科室。

  4.完善各项医疗操作流程,特别是重点、高风险科室的诊疗流程。制定各科高风险疾病谈话记录模板、常见疾病诊疗临床路径;完善门、急诊服务流程,住院服务流程等。

  5.完善医疗争议处理流程,重点加强对争议处理后医护人员在该事件中自身分析、整改措施落实的监管。

  6.与各科室签订创建“三乙”医院工作责任状,具体落实科主任、三级医生及一、二医生的具体工作职责,争取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三、强化对人才的培养,提升医技水平

  1.按照与长海医院协作内容,落实具体工作。邀请长海医院的专家定期来院检查、坐诊,开展讲座,同时选拔青年骨干进行脱产培训,安排各科室学科带头人短期进修提升技术等。

  2.加强对低年资住院医师技能与理论锻炼:继续落实12小时留院制、开展技能比武、“三基”“三严”理论考核等。

  3.再次完善住院医师轮转方案:要求新进医生定期轮转科室;主治以下内外科医生必须在该系统全部轮转合格才能晋升等。

  四、努力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1.抓好医生的学习制度,强化科内学习和全院性学习,全面提高全院医生业务素质。

  2.积极鼓励各科室申报科研项目,有目的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指导授课。争取20xx年市级科研立项6-7项,省级立项有“零”的突破,督促已立项项目及时结题;鼓励医学论文发表,落实相应奖励措施,加大对一级杂志论文发表的奖励金额;鼓励相关学科专家积极申报省级继教项目2-3项。

  3.突出重点,加强学科建设的管理。从本县群众需要出发结合医院实际,医院已确定骨科、脑外科、呼吸内科、心内科为医院重点发展学科,消化内科、超声科、放射科为重点扶持学科。对这些科室医院将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请协作医院如长海医院等上级医院技术上给予大力扶持,争取部分学科水平早日挤入省级先进行列。

  五、及时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制定整改措施

  每季度由院长主持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评价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讨问题,总结工作。

医疗工作计划 篇4

  20××年,在扎实做好参合患者医药费审核补偿结算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2.28日前做好20××年未报销医药费的报销工作。

  二是着力做好从网上在线结报,对联网的卫生室做好日常指导及培训工作。

  三是继续强化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彻于新农合实施的全过程。让农民全面了解新农合政策,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农民“知晓制度、享受制度、遵守制度”,进一步打好打牢新农合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督查。坚持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诊疗程序和用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努力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五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对新农合工作人员进行特困、优抚、五保等特殊人群的补助培训工作,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努力为贫困参合提供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双重保障。

  六是做好新农合工作人员及乡村医生的日常培训工作。加强对新农合报销过程中的审核工作,落实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的平稳运行。

医疗工作计划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 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 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 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 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七)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手术、洁牙、镶牙、验光、配镜、装配义眼、义肢、医学美容、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四)诊断明确。参合者要求转入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的必须持卡享受即看即报

  第三十四条 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 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 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 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 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 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 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 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 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 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工作计划 篇6

  一、逐步完善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建设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审标准

  (一)成立完善质控中心专家组。

  (二)协助各地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

  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构建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网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各地市州的儿科质控分中心的建设,全面有效开展儿科的质量控制工作。

  (三)起草四川省儿科质控标准。

  逐步完成对新生儿、小儿传染病、小儿消化、小儿呼吸、小儿心脏病、小儿肾病、小儿血液病、小儿神经病、小儿内分泌、小儿遗传病、小儿免疫等11个专业疾病起草质控标准,制定完善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全省的大儿科团队;为0—18周岁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对全省儿科的管理、质控、运作进行调研,采用多形式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全面梳理全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诊疗技术水平及能力现状;开展疾病谱调查,如儿童肾病综合征发病情况调查等,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成20xx质控信息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省儿科质控中心专家将会同分中心专家到各地市州对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指导儿科开展质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三、加强技术队伍人才建设,全面实施开展各项技术培训工作

  1。举办专家组成员培训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20xx年,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拟召开不少于2次的.省中心专家组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

  2。编制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培训教材。根据培训目标,编写1本有关《新生儿疾病诊疗培训》的教材,结合教材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对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进行培训。借助国家及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省中心为平台为全省儿科科室规范化建设,适宜技术推广,新技术介绍等开展培训;为规范和提高儿科医护人员对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中心今年目标是加强及规范新生儿科的建设、管理、疾病诊疗等做专题培训。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一)开展相关疾病信息上报。

  逐步建立儿科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并为信息上报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条件;中心将对我省上报的儿科相关疾病质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评估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同时,质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作为医疗机构儿科诊疗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二)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逐步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充分利用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这个平台,交流和分享风险防范经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终实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的目标。

  (三)完善质控中心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化沟通交流平台。

  利用已建成的四川省儿科质控中心网站,扩大全省儿科质控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将培训课件、相关表格等资料挂网,加强与分中心交流联系,同时继续完善儿科质控中心网络建设,开通疑难疾病远程会诊通道,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宜技术推广讲座、查房、疑难病人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五、其他工作

  协助及支持各地市州建设儿科,推动建设省或市级的临床重点专科。抄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司、医管司,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各省级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省八一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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