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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26 11:03:4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物价局工作计划五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价局工作计划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价局工作计划五篇

物价局工作计划 篇1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双争一树”、“三严三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等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学习制度,采取讨论交流的方式吃透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全局政治理论业务水平,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个人素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落实上级价格政策,搞好调价服务。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定价政策、电价政策;二是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煤炭价格的波动情况,提高涉企价格服务水平;三是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为我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四是根据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有关政策精神及市物价局安排,对我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为我区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五是依据污水处理厂的申请,按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并按时上报污水处理费上调进度。

  三、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根据市价检局《关于印发XX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配合市局对我区电力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乱收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关联性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收费、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等隐蔽性乱收费行为,使国家明令取消、下放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组织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区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部分药房诊所开展价格检查。五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认真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通过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电话连线与广大群众进行交流,答疑解惑,受到群众好评。

  四、加强收费监管,促进清费减负。

  一是上级制定的收费文件及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该下发的及时下发,该转发的及时转发,做到文件精神贯彻到位。建立健全了收费文件档案库,做好了收费管理上报工作,各项数据、总结、收费文件按时上报,确保下情上晓;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全区《收费许可证》申领单位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收缴,并按规定对各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认真填报相关内容,系统地掌握了各单位的收费现状,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收费金额、收费项目的变化趋势,为进一步做好清费减负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开展价格监测,规范价格秩序。

  一是认真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紧密围绕农副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所涉及品种开展价格监测,积极做好节假日和异常波动时期价格监测工作,及时预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二是关注市场动态,规范农资价格秩序。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及时预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持续稳定好农资价格,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六、规范管理,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区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到市局及正定等县区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参与起草了《XX市xx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石栾政办发[20xx]11号)、《XX市xx区存量房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方案》(石栾政办函[20xx]80号)。在进行了深入市场价格调查的基础上,初步选定一批规模较大、交易量较大的小区做为基准价调整的对象,通过认真测算、论证,确定了市场交易中准价格,为财税部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效参考。严格按照《河北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操作规程》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在确保鉴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把风险规避到最低限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价格鉴证63件,标的额76余万元;其它认证18件,标的额标的额127余万元,配合相关执法机关准确有效的打击了犯罪,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七、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双覆盖”工作。

  一是创建“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在城区选择“宏达路和新开街”两条街道,现已在“宏达路”建立起明码标价一条街。在创建明码标价一条街活动中,分路段落实到人,进门进店开展上门宣传服务和规范,标价签现场发售,有力地促进了明码标价工作的开展;二是着力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提升覆盖率。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区收费公示,要求各收费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样式和收费内容制定公示牌对本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范围是我区范围内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现已有60余个单位完成公示,公示率达到99%,明码标价率98%。三是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以石栾价(20xx)1号“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文件,创建范围包括:大中型零售商业、餐饮业、药品零售业、电力、电信及公用事业单位,期望通过“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明码标价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及价格监管工作。依据限价房管理办法,对我区区域的限价商品房进行一房一价备案。我局还与房管部门加强沟通,强化部门联动作用,协商建立了行政许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服务对等义务的部门联动监管运行机制,将限价房明码标价监管纳入预售许可的基本前置条件进行管理,要求限价房待售房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和内容实施明码标价,做到一房一价对外销售,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发放售房许可,从而有效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及价格监管工作。

  工作计划

  一、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做好自来水阶梯水价以及天然气阶梯气价的有关工作。

  继续着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对煤炭价格价格监测工作,不断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认真抓好涉及民生价格的.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做好价格检查工作。

  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推行价格监管网络化管理,做好节假日期间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调查,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围绕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治理。

  三、清理规范收费工作。

  结合国家和省市已明令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对域内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每个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通过收费年审,对所有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进行审核,从源头上把住收费关,杜绝乱收费。

  四、按时限完成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区污水处理厂的成本进行监审,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污水处理费的调价方案,并按规定召开了听证会,报政府同意后实施(20xx年6月底完成)。

  五、进一步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拓创新,强化改革创新,拓展工作领域,促进价格认证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同时,继续做好关于存量房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

  六、加强收费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收费监管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价格执法水平。

  七、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全体干部职工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按照新常态要有新状态、新思路、新作为的要求,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努力在各项工作上取得好成绩。

物价局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之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加快‘放’、全面‘清’、切实‘转’、着力‘保’”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保供稳价为己任,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一)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注重价格调控机制建设,围绕20xx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强化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保障生产、促进消费、增强流通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二)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价格改革的部署,加强涉及价格改革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为价格改革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医改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机构均次费用变化情况监测,加大重要民生价费监测力度。构建农副产品批发价格监测体系,加强粮油批发价格监测分析。

  (三)完善平价商店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严格落实平价商店准入、考核、退出、巡查考核、价格监测等制度,加强平价商店的管理与考核。结合实际,争取平价商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立项,不断降低平价商店流通成本,更好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

  二、以市场为导向,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一)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20xx年年底前全面落实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二)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督查和效果评估,按照省下放的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管理中药饮片价格,根据省物价局新出台的《改进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中药材购进价格及中药饮片销售价格的采集、分析,根据中药材价格变化等市场实际,实行中药材、中药饮片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方式。按照“积极履职、分类指导、清费减负、规范行为”的要求,主要通过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市场分析、信息发布、价格认定等方法,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推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政指导工作,以规范明码标价申报为重点,引导企业合理制定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组织开展涉房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涉房收费标准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监测机制,重视和强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服务价格改革。落实省下放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等网络型垄断延伸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科学制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行客运出租车运价改革,密切关注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建立完善油价气价与运价双向联动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三、以清费治乱为目标,切实规范价费行为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上半年全面完成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统一纳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照《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抓紧清理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三)放开部分培训收费备案。自3月起取消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非法定培训、高校面向社会开展的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此类培训收费进行备案管理,由培训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认真贯彻《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在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价格监管机制,规范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的景区经营服务价格行为,努力实现旅游景区价格监管全覆盖。

  四、以监管为重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一)开展价格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推进水、电、气、油、交通、电信、环保、医药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跟踪检查。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清费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国家及省取消、停止征收、降低标准等收费清理政策落实到位,严防涉企负担反弹和转嫁。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

  (二)组织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垄断行业价格、涉房价费、通讯价格四项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通过办案的经常化、执法的常态化、检查的系列化,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三)开展专项价格整治行动。围绕商业零售、旅游、汽车、物业、停车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针对市场上比较普遍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络购物、宾馆酒店虚高标价、汽车4s店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发挥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反价格垄断调查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垄断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价格垄断行为,强化对涉案经营者后续监督职责。

  (四)扎实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诚信单位的管理监督,对不合标准的价格诚信单位一律摘牌。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以商贸流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明码实价专项检查。建立价格失信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库,引导诚信理念,惩戒失信行为。全面对接国家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专人负责,硬件设备到位,进一步拓宽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渠道。

  五、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层推进”的方法,积极争取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立项,进一步整合农产品价格采集发布、平价商店价格监管、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等功能,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突出价格法规政策和价格热点、焦点方面的宣传,宣传物价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改革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成效。加强物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网站功能,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使之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价格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成本服务工作。拓展成本监审服务领域,在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方面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相关制度,推进成本监审工作逐步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建立完善成本调查机制,调整农本调查户结构,适量选择部分规模户、家庭农场作为调查点,后备调查户优先在规模户、家庭农场及特色农业户中选择设点,以满足现代农业及目标价格政策制定的要求。推行成本信息适度公开,积极推进重要的政府管理价格及中介服务成本调查与监审相关信息的公开。提高农本信息质量,做好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加强价格认定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涉纪财物等价格认定,协调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工作配合,积极探索其它财产性利益价格认定方法。在政府重大工程、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等领域寻找突破口,主动介入,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巩固优化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逐步退出民事案件价格鉴证具体业务,转向对中介机构评估产生争议的行政裁定职能。在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上注重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配合。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配合协调,进一步深化房地产领域计税价格认定,建立存量房计税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

  六、以创新为动力,着力加强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整改落实,继续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使各级党员干部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继续深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民生工作做细做实。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积极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内嵌到审批和监管平台中,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的空间。加强价格队伍建设,以规范行为为重点,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价格队伍建设。围绕加强理论和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门学习和培训。高度重视价格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争取相关政策,努力保持系统机构、队伍稳定。配强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逐步实现物价检查编制归位、人员归队。组织全局四十周岁以下干部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做好检查所升格为检查分局后续工作,推动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价格认定局和逐步实现参公管理。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争取单设价格监测机构或增挂牌子,配备专人负责价格监测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打造“六区建设升级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职权,依法理顺执法权限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核,避免职能交叉。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继续做好承接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推进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细化运行流程。加强政府效绩管理,加大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效绩公开制度。(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大力推进联合审批、网上审批,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继续完善深化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追究责任。(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逢文必审”。20xx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减少多层多头执法。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力争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实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执法协调与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四)落实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区级各单位负责)

  (六)完善监督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企事业单位、镇(街)、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构建和谐社会。(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七)狠抓宣传培训,营造法治氛围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镇(街)、各部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全区各单位要为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强化力量,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拓宽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制定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期完成。各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于4月20日前报送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3、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对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

  4、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同时,要在7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计划》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

  一、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增强立法力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建设,对第二批示范镇进行验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完善权力清单,积极向社会转移职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加强行政应诉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市政府法制办组织1次行政案件旁听,各县市区组织不少于1次旁听。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公务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考察制度。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年度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围绕法治渭南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物价局工作计划 篇3

  一是继续执行提价项目备案制度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通报制度,原则上不出台除环保收费以外的调价项目。

  二是要深入研究价格总水平变化规律和特点,增强价格调控和价格监测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预见性,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应急监测工作机制。

  三是制定我省小麦、玉米、中籼稻、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应急预案,抓紧落实涉农政策中的用电、用水、运输等价格减免和优惠,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四是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合理调整涉及节能减排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加大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步伐。

  五是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规范教育收费;加强住房价格和物业服务监管,规范住房交易价格行为;整顿电信、旅游景点门票、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公路客运价格等;完善落实价格补贴政策,探索建立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动态价格补贴保障机制。

  六是组织开展资源性价格和环保收费检查;继续开展农资等涉农价费检查;开展医药价格和教育收费检查;开展电信邮政资费和铁路运价检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七是全面落实我省物价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好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等活动,推进《陕西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等价格法规调研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和完善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等。

物价局工作计划 篇4

  为确保计划生育后进村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共叶县县委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叶发[XX]17号)和《中共叶县县委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后进村攻坚工作的意见》(叶发[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计生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 《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坚持计划生育工作“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指导方针,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锐意进取,创新工作,使我局分包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基本达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要求。

  一、宣传发动

  首先,我局工作组联合计生委和村计生委的同志召开了联合工作组会议,根据个人特长和工作职能进行了合理分工,并制定出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和攻坚预案;其次,召开了村两委和村计生管理员会议,初步了解和掌握了堰口村的`基本情况,进而确定了攻坚工作的重点;最后,我们联合工作组召开了全体村民会议,给他们宣传了计划生育攻坚工作的任务、必要措施和上级政策。增强了村民们对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摸底调查

  本阶段,我们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群众、核对台帐资料等方式摸清了一些具体情况。经过调查,我们得知,该村班子建设齐全,但是没有配备计生管理员,并且村室条件差,根本达不到省标村室的标准,该村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漏管和健康检查漏检情况也非常严重。另外,我工作组还对四项手术对象和出生现孕情况以及流动人口底子进行了摸底调查,并通过对该村台帐和证明证件了解和掌握了该村对计划生育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情况和证明证件的完善情况。

  三、公示审核

  在本阶段,我工作组通过政务公开栏、广播和张榜公布等多种方式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公示:一是公示健康检查对象名单和今年7月份健康检查漏检对象名单,接纳村民们举报漏管漏检情况;二是公示了四项手术遗留名单,接纳村民们举报引产、流产、结扎、上环遗留;三是公示出生和现孕情况,接纳村民举报出生漏统情况;四是公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合格孕情证明情况和流入人口管理情况,接纳村民举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漏管漏检情况。并且以上情况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的接受了群众的监督,充分调动了群众实行和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四、整改落实

  通过摸底调查和公示审核,我们深入了解了该村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逐一进行了整改。

  1、为该村健全了两委班子和计生管理员,为以后的工作打好了组织建设底子;

  2、通过多方筹资,为该村新建了完全达标的省标村室,搞好了该村计划生育的阵地建设;

  3、完善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4、规范并完善了台帐管理和相关证明证件,对以前漏记或者漏报的个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做到了有底可查。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使群众大大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使得该村健康检查参检率达到100%,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100%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好计生攻坚工作,巩固成绩,弥补缺点,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活动,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树形象,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物价局工作计划 篇5

  1. 按照政策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批转上级取消、降低、减免的文件;核定授权收费标准。

  2. 按照《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管理经营性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游览参观点价格、公墓价格、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价格等)。

  3. 组织开展城区自来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提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按规定程序,召开听证会,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力争20xx年实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4. 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收费单位信息登记和存档工作,认真汇总收费单位报送的'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做好收费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县财政局。

  5.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登记,变更、注销相关《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登记证》;在县重新公开清理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6. 做好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工作。

  7.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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