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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0 12:18:3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选】财政工作计划三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政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财政工作计划三篇

财政工作计划 篇1

  转眼之间马上就要开始新的一个月工作,这样的时间流逝是非常迅速的,回顾过去一个月,真的是太多的时间都消耗掉了,所以耽误了很多工作,即将到来的一个月是非常宝贵的,我会利用好工作时间,六月份做好相关的规划,不能够马虎大意,做一名会计工作人员,这是应该有的素养,工作上面肯定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做好细致的规划。

  工作并没有让我感觉到为难,现在显然感觉越来越吃力,所以说这样的工作是让我不能够去马虎大意的,新的一个月,有很多挑战等着我去做好,这一定会影响我很多很多,毕竟这过去的会计工作我也有很多经验,过去的工作有很多是现在我面对的一些问题,都是我用时间去积累的经验,我不会忘记自己出现过的错误,也不会再次犯了,在六月份工作到来之前,我肯定会整理好自己的.心态,调成好状态去迎接,毕竟肯定会有一些问题,等着我去解决,心态始终是在第一位的这毋庸置疑,首先我会完成上个月没有完成的事情,总结自己的缺点,在细节上面把工作做得更好,这是第一件事情。

  在能力上面,我认为自己还是缺少足够多的磨砺,周围同事都是我学习的对象,不仅仅是在业务地铁上面,还有在一些会计专业上面的知识,我没有掌握完全,毕竟有些东西还是需要用时间去积累的,这样的心态还是要有,也要有这样的意识,自己才能够做的更加到位,不管未来在什么时候都还是应该清楚,在一些事情上面,我肯定会做的更加准确,我知道你对我的期望比较高,所以我很纠结,新的一个月,在大家的帮助下我肯定会做得更加好,把公司各种账目都对一下,不忽视了,每一个细节,每笔流水都要有数,统计好所有账目,这是我的职责,在六月份的工作当中,我会着手做好这些事情,绝对不会马虎大意的,这公司对我的期望,也是我对自己的一个要求,这样的要求不算高,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当然下个月是一个关键的点,有很多事情是必须要去落实到位的,提高自己能力,是需要不断积累的,这一点我肯定不会忘记。

  作为一名优秀的会计工作人员,不仅仅是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还要着手去提高自身的能力,只要看到了进步,才能对自己更加有信心,所以说我会更加用心,也会更加细心,保持好心态,一往无前。

财政工作计划 篇2

  新的一年,新的目标与计划,现将财政审计处工作计划如下:

  一、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1、要进一步加大对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强化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

  2、区政府要加大对乡镇财政监管工作。对个别乡镇政府存在的财政财务管理问题,区财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改。

  3、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在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

  4、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保证预算健康实施。

  5、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完善规范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和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工作。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审计监督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持查处结合,防止屡查屡犯。对少数部门挤占专项资金,个别乡镇政府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单位违规收费等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予以纠正,同时要完善有关制度。对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区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责任人彻底整改。

财政工作计划 篇3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步规范我市教育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XX〕8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财综〔 〕37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计划如下:

  一、清理整合全市教育财政票据

  全面清理整合我市现有教育财政票据种类,依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原则。规范票据规格式样。

  向学生或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一式三联,一是启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按开具方式分为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具体式样见附件1附件2

  同时废止《 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 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4种财政票据。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正式启用后。

  决定继续保留并改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和《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二是保留并改版相关财政票据。按照《 市财政局关于启用〈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通知》渝财综〔〕136号)相关规定。

  向接受学前教育或学历教育的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3附件4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民办幼儿园和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学校按规定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及代收费时。

  向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5附件6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公办技工学校在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

  二、切实做好相关财政票据启用工作

  全市范围启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和新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及《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为充分消化学校已领购的财政票据,一是从XX年1月1日起。避免浪费,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 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等5种财政票据延用至XX年12月31日,旧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延用至XX年6月30日。

  分为已使用票据和尚未使用票据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市级有关单位应将上述废止和归并的教育财政票据。并按照原购领渠道办理核销和销毁手续。对已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并合计收费金额,填写《 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经市财政局票管中心检查合格后,予以核销;对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出具书面公函,交市财政局票管中心审核后,统一组织销毁。

  应及时督促辖区内学校和单位对原购领财政票据进行清理核销,三是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并做好相关财政票据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教育财政票据使用管理

  各级公办学校和有关单位根据规定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一是从XX年1月1日起。应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教育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渝办发〔 〕37号)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收取教材费、体检费等代收费时,一律不得使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而应严格按规定使用《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教育代收费专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提供自愿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继续按照《 市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渝财综〔XX〕25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学校向学生提供自愿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接受社会捐赠款项,应按规定向捐赠方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向接受学前教育的学生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及代收费使用《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本文发布之日起原《 市财政局关于民办幼儿园使用财政票据的复函》渝财综〔 〕139号)废止。

  加强各类票据管理,二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票据。不得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代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不得用《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教育代收费专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用税务发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代收费。

  完整填写缴款单位、开票日期、项目名称、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按照票据号码顺次填开财政票据。并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及收款人名章(或签字)保持票面整洁。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挖补、撕毁票据。票据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完整保存各联次备查,不得自行销毁。

  四、确保教育财政票据管理安全

  设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和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设置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台账,对领购的财政票据进行台账登记,实行规范化管理。其中,已实施电脑开票的单位,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台账,完整记录财政票据库存、领购、分发、使用、核销、销毁及票面金额等信息,并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做好票据存放库房(专柜)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财政票据。确保财政票据存放安全。已开具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财政票据,按照票据号段顺序登记造册,出具书面公函,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核准后收回并予以销毁。

  五、不断强化教育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督促本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行为;要自觉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财政票据存根、使用管理台账、会计账簿等相关资料。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核发该单位的财政票据。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 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49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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