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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2-03-02 14:12:10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5篇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

  甲方: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

  乙方:盐池供热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和地方现行劳动法的要求。双方根据包工包料,工程分工负责协作的精神,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商定合同,并严肃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采暖管网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1月1日完工,工期为15天。

  5、合同价款: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共计捌万叁仟柒佰柒拾贰元整(¥:83772.00元整),详见清单。

  6、付款方式:乙方进入工地首付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完工后付20%,剩余10%交工后试用两个月全部付清。

  7、乙方工人的住宿和生活,自行在施工现场外安排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工程质量

  1、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工程技术规范的评定标准、对乙方进行技术监督和质量要求、乙方施工中工程

  没有达到标准的、如造成施工返工、后果自负、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规范及甲方和技术人员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必须保证合格,否则造成一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安全

  1、分项工程承包的'所有施工人员,若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或马虎大意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现场必须每天达到清洁,所用小型设备、材料及废料堆放整齐,达到文明施工。

  第四条: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 方: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

  乙 方:盐池供热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

  发包人(全称):xx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xxx(身份证号:36012119630901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xx桩基(锤击沉管夯扩桩)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桩基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公园。

  2、工程地点:xxxx新城。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机械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xx公园c区荷塘月舍的锤击沉管夯扩桩桩基施工,机械进出尝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等由乙方承担。具体桩数和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可的施工图和工作联系单,以及桩基施工记录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公园c区荷塘月舍锤击沉管夯扩桩桩基施工(含建设单位要求施工的试验桩)。具体承包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障碍物处理,桩位测量放样定位,钢筋、砼材料供应,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现场拌制及浇灌,试件、试块取样制作养护试验,成桩及桩孔防护,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成册,办理施工技术资料签证,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安装和临时设施的设置等整个桩基施工全部内容。

  三、工程决算单价及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量决算按建设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函,有关现场监理、业主工作联系单、签证单等,经甲方认可后作为决算依据,甲方双方约定上述桩基施工的结算单价为570元/m3(不含税金),此此单价按现场监理、建设方和甲方共同认定的实际成型的桩砼量计算,桩空孔部分和超出设计要求的超灌部分砼均不予计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决算的工程量为准。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材、水泥、砂砾材料发票及民工工资表。

  3、甲乙双方约定试验桩结算单价为570元/m3(不含税金)。

  4、乙方桩基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承担,按现场实际用量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四、工程工期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试桩和工程桩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从第一根桩施工开始计算工期,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如有延期,则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延期每天按XX元处罚,累计处罚最多不超过桩基工程总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业主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业主、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桩基质量为确保合格,不准出现三类桩及三类以上的桩质量问题,不准由于桩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桩基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桩基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外,甲方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本工程桩基施工图纸、地质资料、场地基准标高、基准水准点、总定位坐标控制点等有关乙方要求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业主并协助督促业主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凿桩工作由甲方负责,不属乙方施工范围,如桩顶、桩身等超出标准部分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在工程款结算时扣回。凿桩前,相关后续后续单位应与桩基施工人员共同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桩机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考虑到南昌电力供应情况,乙方应自行配备备用电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桩基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和随意拉电线,以及烧电炉等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项目部,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经济责任人是桩基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项目部有权对乙方作出每天100元每人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桩基所用的钢筋、水泥、砂石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和相关签证工作。

  九、桩基验收

  工程具备桩基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桩基验收。

  十、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备料款和进度款,待荷塘月舍全部工程中50%的工程主体结构完成时,甲方开始支付乙方荷塘月舍桩基工程款的25%,待荷塘月舍全部工程的主体结构全面完成后,乙方荷塘月舍桩基工程款甲方应支付至80%,余款在荷塘月舍全部工程的主体结构全面完成后三个月时给予付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施工桩机和机具全部撤离现场,所有涉及施工质量事宜和桩机工程结算的资料,均已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质监部门书面确认,符合有关质量和结算要求,且履行相关的签字、盖章等有效手续,并且整理齐全完整有效的资料上交给甲方后,甲方方准按上述约定付款方式,支付乙方的荷塘月舍桩基工程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乙方桩基工程款。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进度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分公司、公司经营科各壹份备案。

  4、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即生效,工程款结清之日失效。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订立时间XX年10月20日。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手机及电话:手机及电话:

  另附乙方经济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九龙明珠D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 按下室占地面积18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 期: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GBJ789、JGJ9494

  2.2、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3.1 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 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合法、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一事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附件一。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技术要求: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固定合同,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包干方式承包施工。乙方确认其对工程所在周围环境、地质情况、交通情况、质量标准、工期等情况均已熟悉且已研究明了,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并计算了相关费用。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以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除遇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外,工期不予顺延。

  2、节点工期:详见附件三。乙方不能按节点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的,应按本合同关于逾期完工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

  1、合同综合单价为:

  上述综合单价已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支出的所有经济费用,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

  2、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工程完工,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总价。

  3、如乙方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甲方要求停工终止合同,则按双方确认的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工程款。

  4、因设计变更、甲方单方面增加工程量或特殊因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先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该部分工程款,如不属于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五、工程量确认

  1、甲方派现场管理人员与监理单位一起根据本条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对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计量结果由甲方管理人员、乙方代表、监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经甲方审核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计算方法详见附件四。

  2、计算结果应在24小时内签字,逾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工程款支付具体采用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一)竣工后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双方在乙方提交套完整竣工资料后天内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后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付清。(二)按进度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应在每月日上报上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进度款申请表必须按照甲方统一发放格式),监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天内审定,并于审定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工程款的%(节假日顺延)。

  (3)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双方在乙方提交套完整竣工资料后天内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4)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后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付清。

  2、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填报付款资料,并提供有效工程发票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并且,乙方对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甲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天内与乙方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2)指派作为现场代表进行签证,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工期顺利进行。

  (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停工期间甲方按每天每人元的标准补偿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费。暂停施工达天的,视为合同终止,双方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4)如因施工需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道路平面图等资料,提供水电源接驳点给乙方,维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现状在施工期内不发生影响施工的重大变化。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基础上,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违反施工操作工艺的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的,责令乙方返工或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及监理发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及时迅速整改完毕,并请监理与甲方人员复查。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乙方复测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有经验、有素质的施工班组和设备进场,复检甲方提供的控制点,并提供现场施工记录以及资料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套完整竣工资料。

  (2)及时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合理配置施工设备,保证施工材料的及时供应,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给甲方审核。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办理签证,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保管,并报请甲方检验才可用于工程施工,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6)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

  (8)乙方自负费用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问题。

  (9)使用民工施工的,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代付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还,乙方每次并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元。

  (10)竣工验收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合同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等,对于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的行为,经甲方或监理提出后不做整改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密切注意地下管线和四周房屋安全,如发现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并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为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精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员、机械安排和日进度计划。

  九、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施工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权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和安全保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自行负责所有费用。

  3、乙方对该工程和其施工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人员无论任何原因与工程周边的第三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生冲突,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均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和其他有关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和费用。

  十、工程验收

  1、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2、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乙方单方隐蔽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无论验收是否合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工,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承担所有整改费用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并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十一、工程保修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乙方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保修期: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3、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非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的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公司对乙方记载有违反合同约定或有关施工行为规范的不良记录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如因非甲方原因及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达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竣工资料给甲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5、乙方施工人员逾期撤出本工程工地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工程款的利息。

  十三、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县凤凰山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结合被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渑池县仁村乡雪白村、台口村、大水沟村。

  (二)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的风力发电塔基础部分图纸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的设备预埋件(即锚栓组合件)

  2、乙方负责开挖土石方的爆破清理、转运、修边、清底达到浇筑的标准(包括钢筋标准焊接和钢筋绑扎)完成基础浇筑。

  第二条工程总价: 元整(¥ 万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双方商定工期,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5日工期12个月。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乙方设备进场,三日内甲方付乙方预付款5万元作为备料款。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的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大型机械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 %。

  (二)以后按月进度付款,每月 日上报次月5号付清上月已完成工程的50%工程款。

  (三)单个基础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甲方保证按任务书约定付款到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需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需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3、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人员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时由乙方承担。

  (二)由乙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6

  发包方(甲方): 广州大学 合同编号: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广州大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广州大学新校区 。

  1.3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承包方式: 。

  1.5工期:本工程自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XX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XX)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空白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空白 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 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 3次进行

  拨款 100 %

  金 额 (元)

  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

  30%

  工程完成50%

  2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

  50%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page]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1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 %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附件:

  12.4.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2.4.2工程项目一览表

  12.4.3工程预算书

  12.4.4会议纪要

  12.4.5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 广州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5)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5)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酒店景观工程

  第二条 施工内容:按“xx公司”设计的《xx酒店项目景观设计》工程施工图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主要工作面如下:

  1、现场土质改造:为保证树木成活和后期生长,凡绿化区内建筑垃圾必须进行挖除外运处理,然后购置种植土回填;

  2、水电施工:依照水电定位图纸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和相关技术规范,合理进行布管、开沟、放线等采购、安装、施工;

  3、道路、车位施工:依照景观开线平面图方案,结合现场实际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道路、停车位等基础施工;

  4、景观构筑物施工:按L714、L715、L650、L651等图纸内容要求,完成门卫室、大堂门前景观墙、水池、花坛等地面景观构筑物结构施工;

  5、地面铺贴和视面装饰:按L301、L701等图纸要求完成地面和其它硬质景观视面材质采购、安装;

  6、苗木种植:依照各区绿化植物配置图L502、L503所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种植苗木等,其品种、数量见L501植物表(竣工后若现场树木品种、规格及株数与表内规定有出入时,再据实结算。

  7、后期绿化维护:苗木种植后,适时浇水、施肥、修剪、护理等,直到保修期结束,其中应特别加强返季节护理(护理期一年)。

  第三条 承包方式:所有工程项目包工包料,绿化工程包采购、包种植,包成活、包护理。(绿化竣工验收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2%,以上,次年四月份成活率达到98%以上,工程养护期满移交成活率达到100%)

  第四条 工期:本工程有效施工日为 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竣工20xx年 月 日,遇甲方原因,经乙方向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及绿化配置图,结合现场情况,遵照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第六条 合同价款: 元(下文所称“合同价款”均指本约定价款)。

  第七条 工程竣工结算及付款:

  1、工程结算方法:(据实结算)

  ①土建、装饰部分:依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记录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武汉市20xx年第三期材料信息价及甲乙方书面认可的部分主材市场价计算工程总造价。

  ②绿化部分:依照双方实测并书面确认的.苗木数量及绿化规范要求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及甲乙双方书面签字认可的苗木价格计算工程总造价。

  ③路基及路面部分:依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记录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武汉市20xx年第三期材料信息价及甲乙方书面认可的部分主材市场价计算工程总造价。

  ④安装部分:依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记录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武汉市20xx年第三期材料信息价及甲乙方书面认可的主材市场价计算工程总造价。

  ⑤人工费调整:按110元/工日调差

  2、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五日内向甲方递交竣工图及工程决算书,甲方及时安排相关技术人员与乙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3、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 10 日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2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材料备料款。每月按形象进度的85%支付给乙方作工程进度款(相应扣减预付款),供乙方继续施工,当付至合同价款的90%时,不再支付进度款。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到按上条最终决算价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甲方按貭保规定再付给乙方所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款。

  第八条 工程维修、养护时限:该工程维修、养护期为一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土建、装饰工程:在维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维修处理完毕。

  2、绿化工程: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和植物枯死现象,乙方应在24小时内矫正和补栽;对所有植物应合理浇水、施肥,适时修剪达到美观、成活、成型的要求。养护期间,甲方提供养护临时用房一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承担护理期间所用的水电费用。

  3、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完成维修养护责任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所有费用可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中进行扣减。

  第十条 其它:

  1、乙方必须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和预算项目之内的工作内容,若无故延期,每日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进行违约处罚,若遇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2、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司法程序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9

  发 包 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施工负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设 计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三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

  2、建筑面积: .

  3、户型: 室 厅 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承包:

  ①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见乙方提供材料验收单).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合同价款:(大写) 元整。

  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先支付首期工程款35% 元水电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40%工程款 元;木、泥框架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 元;油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支付3%工程款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七日内付2%的工程 尾款 元。此工程款直接和乙方结算。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 。

  三、甲方工作

  1、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2、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6、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乙方支付。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2、本工程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以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为依据,应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和规格。如乙方私自改变应无条件更换为约定的材料。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3、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材料清单签收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规格。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如甲方还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还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水电保修五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已签订当期验收单三日起拒付或拖延工程款十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乙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如乙方施工途中未按施工规范或因施工本身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法按标准验收,要求返工,返工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返工后还未达到武汉市装饰协会施工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

  6、因乙方施工人员,无故违反物业《装修管理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所扣除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7、如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施工规范所造成人员伤亡,甲方一律不予负责。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 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

  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材料设备原则上甲方不供应,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涉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

  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为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20xx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才能进场,并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并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分包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 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如乙方工程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发包方直接从承包方任何未结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九、 双方约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债务,被起诉并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对乙方的责权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助执行或财产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诉材料或保全或协助执行材料后10日内全额自行偿还拖欠债务,并协调撤回起诉或撤销保全或协议执行义务,或在10日内按权利人起诉额度向甲方提供保证金,否则,将视同乙方资产及信誉恶化且将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 此意向书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打入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待乙方进场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书签订后3日内保证金未打入指定—账户内,此意向书作废)甲方承诺乙方工程最晚在20xx年6月15日前开工,如果不开工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如果保证金未能在进场15日内(即6月30日)退还,则由归还,且需按保证金日千分之五计息给乙方,计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开始。

  十一 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用于办理工程施工的各项手续之用。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十二、 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1

  合同编号:13811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人(全称):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内容:甲方提供工程图纸范围内及甲方现场指定的外墙保温工程。

  2.2 承包方式: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吊篮及保温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2.3 承包内容:保温板粘贴(包括锚栓固定 ),挂网抹灰 、外墙涂料(包括:基层清理、线条开槽、腻子的批刷打磨、涂料的涂刷)

  2.4 本工程选用材料:

  2.4.1 品牌: 乳胶漆必须是迅美牌,若有变更另行约定。

  2.4.2 材料:保温工程其它所用材料必须达到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且符合国家标准。保温板不能低于B1级标准。

  第3条 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总额:工程合同总价款:¥ 万元整,(大写: )。

  3.2 综合单价:¥ /㎡。(不贴保温板只有涂饰处价格为 元/㎡,贴保温板但外墙面为瓷砖的部分价格为 元/㎡)

  3.3 合同价格组成

  3.3.1 合同价格包括主辅材和安装。主辅材部分含粘接砂浆、保温板、锚栓、网格布、乳胶漆。辅材的采购、检测、试验、运输、保险费用等一切支出;(保温板和增强网安装、保护、检测(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验收、竣工资料的提供。

  3.3.2 除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

  3.3.3 乙方作业人员的食宿自行解决。

  3.4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3.5 付款方式

  3.5.1 按照外墙保温工程形象进度的60%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5%的保修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3.5.2 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5.3 在保温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料交甲方汇总,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

  第4条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工程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施。

  4.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3 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

  4.4 合同总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计加班赶工费。

  4.5 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但

  4.6 一天支付 元(最多不超过结算总价的10%),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4.7 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拆除脚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

  第5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和双方工作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

  5.2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名单:

  5.3 甲方工作责任

  5.3.1协调各单位及现场内各个交叉作业班组的关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顺利进行。

  5.3.2明确施工内容和范围,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

  5.3.3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办理工程款的拨付工作。

  5.4 乙方工作责任

  5.4.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吊篮的合格证和吊篮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时提交保温工程的验收资料。

  5.4.2 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温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4.3施工中应遵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5.4.5乙方不能将所承包的保温工程进行肢解转包。如发现,随时解除合同。

  5.4.6.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

  5.4.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 元,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4.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做法详见技术方案)

  第6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条款

  6.1 工程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xx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xx

  《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10-20xx

  6.1.1 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6.1.2 外墙保温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原材料进场后,按照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要进行复检(包括消防部门的复检,复试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1.3 保温板与墙面必须粘贴牢固,无松动和虚贴现象。粘贴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1.4 安装锚固件的墙面,锚固件数量、锚固位置、锚固件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与加强网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应和加强网应可靠连接。(按规定要求,若有工程保温现场测试的项目,试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1.5 保温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负偏差。

  6.1.6 抹面层与保温板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

  6.1.7 保温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平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胶粘剂。

  6.1.8 墙角处保温板板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保温板板切割成型。

  6.1.9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加强部位的增强网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0 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网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6.1.11 外墙乳胶漆符合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6.1.12 腻子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1.13 乳胶漆颜色符合甲方确认的样板色。

  6.2 质量管理条款

  6.2.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6.2.2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2.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6.2.4 乙方必须全面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外墙外保温样板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复核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

  6.2.5 外墙外保温的分项进行验收,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进行申报。

  6.2.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

  1) 乙方施工时应做好对门窗等产品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生污染乙方自行负责清理维护;

  2) 乙方施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并及时请甲方和监理验收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乙方和甲方必须做好交接验收手续。交付接收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7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秩序、施工工艺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达不到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按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

  第7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7.1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管理。

  7.2 乙方在进场前要对施工人员做好交底,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操作,如发生安全文明事故,所出现人身财产等安全损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3 未经甲方批准, 乙方不得允许任何人员在拟建房屋内留宿、办公等所有生活活动,一经发现,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元/人.次。

  7.4 乙方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无证上岗造成安全检查时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8条 设计变更。

  8.1 设计变更

  8.1.1 所有设计变更均需得到甲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如乙方私自施工未经甲方同意的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或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甲方除不承担相应费用外,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必须先报监理和甲方,由甲方与设计单位协调解决,提出设计变更的书面材料方可执行。

  8.1.3 甲方的任何变更要求乙方必须执行,如发生经济和工期变更,经甲方核实后按实签证,乙方如果不执行,视为违约。

  第9条 工程保修

  9.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结合具体工程约定保温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2年。

  9.2 工程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原因导致住户提出索赔要求,甲方与住户进行谈判,发生的索赔费用不得从保修金中提取,由乙方另外支付。

  9.3 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9.4 乙方维修质量,应保证在6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保修,保修金应在维修完成6个月满后支付。

  9.5 乙方负责维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乙方在负责维修时,乙方应本着工完场清的原则,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9.6 保修金返还方式: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竣工结算后按比例数一次扣除,返还时不计利息。

  9.6.1 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时结算。保修金结算比例:第1年满后一个月内付50%,2年期满或延长期满后一个月内付50%。

  9.6.2 工程保修款结算时必须经工程技术部门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扣除工程技术部门和物业公司垫付的维修费用和维修管理费用以及承包人未按要求维修时指定单位的维修费用及违约金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10条 违约责任及其它

  10.1 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职责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原则为:甲方违约工期适当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0.2 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订立的标准,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返工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闹,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5%作为违约金。

  10.4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在工程项目预算总价的1-5%为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争议

  11.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甲乙双方先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用“√”形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除第9条有关保修条款)。

  第13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4条 合同份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第15条 附件:

  15.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甲方):(签章)

  法人或委托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乙方):(签章)

  法人或委托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科技大厦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发包方式、合同价款及承包范围

  2.1发包方式:

  2.2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 )

  2.3承包范围:

  第三条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按照甲方工期要求,组织现场施工;

  2、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3、违犯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

  4.1、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4.2、工程结算: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时间和方式:

  4.3、付款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

  4.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或市场或实际拆除物数量与乙方测算数量发生偏差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第五条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日期: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6.1 乙方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地点,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厂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2 拆除过程中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的安全。

  6.3 拆除的整个过程的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严格相关质量技术规范书执行。

  第七条施工安全

  7.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2 乙方必须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7.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7.4 乙方应做好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附近农民在沿途卸车、哄抢建筑垃圾,在堆放场地严防因堆放和防护不当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甲方的设备、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6 拆除的整个过程的安全要求严格按本合同所附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责任

  8.1 甲方职责:

  8.1.1提供拆除场地。

  8.1.2负责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进度网络图。

  8.1.3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

  8.2 乙方职责

  8.2.1乙方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相关材料办理施工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8.2.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8.2.3负责地方关系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如因地方关系等处理不当造成停工、窝工、工期拖延等,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8.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拆除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和绿化景观,其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在垃圾外运期间乙方应确保道路清洁、畅通,道路上洒落的建筑垃圾应当每天及时清理干净。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后,方可验收。

  8.2.5负责施工现场、沿途及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的安全防护及消防工作。

  8.2.6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现场代表。

  8.2.7因拆除工作量大、时间紧、拆除场地狭小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的协调管理,严格按照甲方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拆除顺序施工,确保不涉及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8.2.8乙方必须给其所有人员配置明显的标识,乙方人员凭此标识进、出施工场地。

  8.2.9拆除过程中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的安全。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8.2.10在每个单位工程拆除前,乙方应提前72 小时将拆除的措施、时间报甲方认可,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拆除。

  8.2.11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外,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达到使甲方满意的程度。乙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的指令,应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按照甲方的部署进行拆除工作,不得野蛮施工。

  8.2.12乙方应制订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进度计划网络图报甲方审批。

  8.2.13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8.2.14拆除中对甲方指定的水、暖、电、汽、煤气、化学等地上地下设施及管线的隔离点,应采取专项防护隔离措施,并报甲方进行备案。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8.2.15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九条竣工验收

  9.1 乙方在竣工前七天内向甲方送交“竣工报告”(最终验收证书)

  9.2 竣工前五天,由乙方组织预验收,符合要求后,由甲方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最终验收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9.3 验收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最终符合验收要求日期为竣工交工日期。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0.3 双方中某一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4 因乙方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自有及拆除的设备和材料的丢失、毁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5 按照乙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机具配置不能完全胜任此进度安排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或机具,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6 乙方不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意倾卸或道路未及时清理的,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10.7 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变更、中止和终止

  11.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11.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3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

  11.3 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1.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1.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10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6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3

  签定地点:______市____区电教教仪站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实验中学

  乙方:___________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市______实验中学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市______实验中学校园内

  工程范围:详见______市______实验中学监控系统招标文件和投标书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xxxxxxxxx元

  合同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肆佰玖拾伍元整(¥____________元)。

  注:工程总款中,中标工程总款为____________元,后续附加四画面分割器____________元,为甲、乙方及江北区电教教仪站认可,为必须附加项,见工程价格汇总表第9项。

  本工程在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5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30 天。(____________开工,____________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三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江北区电教站与学校一道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____________),使用一年后(即_______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____________)(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使用二年后(即_______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____________)(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______市_____实验中学 乙方:_____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

  十、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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