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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演讲稿

时间:2022-02-05 18:42:54 演讲稿 我要投稿

法律演讲稿

  演讲稿具有逻辑严密,态度明确,观点鲜明的特点。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演讲稿的人越来越多,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演讲稿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演讲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演讲稿

法律演讲稿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律在我心中》。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总是会听到的两句话,它们都是描述了一个词:规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它叫做规矩。可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讲,那就是法律。

  那么,什么是法律?在网络上,对于法律的描述是这样的: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通俗来讲,法律就是国家领导人为了治理国家而使用的一种工具。它,是一种无比重要的工具。

  在当今的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杀人、抢劫、偷盗,无所不用其极。到最后,等待他们的都是法律的制裁。他们会得到惩罚,会入狱,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会因为杀人而偿命。试想,如果没有了法律。社会会变成怎样的样子?可能街道上到处能见到诸如杀人、抢劫、放火等等手段凶残的疯子。可能多数的人们会终日躲在家中,惶恐的度日。可能各地的商场超市,挤满了哄抢商品的人们,不过到了那时,商品也许就如路边的石子一般,毫无价值。可能……不!没有可能!因为法律不可能消失!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社会存在的地方就有法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了现在安居乐业的生活。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是不能缺少的!

  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这么重要,他就没有弊端吗?有的,因为人是活的,而法律是死的。江歌案,我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凶手在杀人之后被警方逮捕,并在经过一系列的判决之后得到了20年的有期徒刑。这与我们的想法是有冲突的,杀人不应该偿命吗?这,就是法律与人心的区别。法律是无情的,是冰冷的,它只会按照既定的事实做出已经决定的判断,但是人不一样,我们有着自己的想法,我们能对事情善恶做出判断。那么,我们要去违反法律吗?也不是,我们依然需要遵守着法律,因为它是前人们经历了很多经验教训所得出的结晶,虽然有着很多的漏洞,但那也正是给予我们的考验。

  在此,我呼吁大家:让我们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不去接触违法犯罪的道路,让我们国家的法律,让我们的宪法更加的完善,让以后的人们生活的更加安稳,更加幸福。

法律演讲稿2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妈妈对我说过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看了电视剧《杜鹃的女儿》,讲的`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为了要独占养母的爱,竟把养母的亲手女儿故意弄丢了。在以后十几年的时光里,她为了让养母找不到亲生女儿,想尽办法,做了更多的错事和坏事,但当养母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一切真相大白,这位养女最后因为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看完这个电视剧时,我就对妈妈说:“我最讨厌这个人了,她老是做坏事,还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其实当她当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能及时向养母承认错误,就不会一错再错,直到后来坐牢为止。

  还有一件事对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妈妈表弟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汽车撞倒了,当场死亡,但驾驶员却逃跑了。不过,交警们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来肇事司机是一个山东人,他什么都不懂,以为只要逃跑就没事了。后来我听妈妈说,其实他这样逃跑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本来他不逃跑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并且等待保险公司来现场拍照取证,便于赔偿。但他这一跑,保险公司没了现场取证,表舅家就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而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点法,就不会逃跑了,也就不会给表舅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演讲稿3

  法规,并积极通过自身示范,引导和监督企业从整体、长远、根本的利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暴利或违法经营的行为,如搞假冒伪劣、偷税漏税、不讲诚信、损害职工权益等问题,要理直气壮地指出,并监督企业及时整改,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三、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企业发展凝聚力量企业的发展,不仅为企业主创造出更多的利润,而且对国家、社会,对我们每一位员工都十分有利。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建言献策,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的动力。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党组织和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非公企业中的.广大党员要坚持党的宗旨,倾听职工的呼声,尽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有理有节的做好各方的工作,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在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充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职工尊重和维护出资者、经营者的权益,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呼声,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带头并积极发动职工群众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尽可能地把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党组织向企业主建言,促进企业的决策合理化、科学化。同志们,非公企业发展势头日趋强劲,在非公企业中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这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促进我县非公企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法律演讲稿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五千年的文明光辉灿烂着华夏,四大发明的美誉灿烂着中华。炎黄子孙都为我们中华民族而骄傲、自豪。

  我们自豪,因为中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中华民族五千年光辉历史,沉淀了东西方文明古国的精髓,显露出人类科学事业的曙光,在世界文明史上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四大发明改变整个人类的面貌,《诗经》开创了世界文学史上现实主义的先河,屈原的浪漫主义诗风带给人类非凡的想象力,先秦两汉的散文,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孔孟学说还有《孙子兵法》等等,无不展示出中华民族先民的丰富情感与智慧。

  我们自豪,因为中国地大物博。大自然千万年的雕塑,构成了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奔腾的黄河哺育着世世代代的炎黄子孙,滔滔的长江年年岁岁奔涌着智慧的巨浪,昂首屹立于世界之巅的珠穆朗玛峰,就是中华民族坚韧不屈的品格的象征,还有许多数不清的江河湖泊、名山、大川、人文景观等,这不都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自豪吗?

  然而,历史不会每天都是朝霞丽日,中国曾有过光辉灿烂,也曾有浩劫磨难。但也造就了我们引以为豪的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伟大性格,铸造了中国坚强的脊梁。新中国成立50几年来,无数奇迹又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诞生。经济高速发展,科技硕果累累。两弹一星先后上天,一座座大桥象一道道彩虹跨越长江两岸。

  三峡工程、青藏铁路、香港、澳门的回归、中国加入wto;杂交水稻新品种的实验成功,填补了世界农业科技研究领域的空白,这一切无不体现了中国的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充分显示了其伟大而辉煌的成就,难道我们不该为这些成就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吗?几十年的励精图治,几十年的上下求索,我们的祖国已经屹立于世界东方,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们青少年最富活力,就象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世界是我们的,21世纪是我们的世纪!让我们刻苦求知识,潜心学文化,掌握本领,携手并肩,共创我们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法律演讲稿5

  我们生活在法治的蓝天下,从一群羽翼未丰满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正准备展翅高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给人一种威严、崇高的感觉。事实上,法律就像道德、宗教、纪律和规章制度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规范,我们的社会才得以组织起来;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适当的保护,我们应该感谢法律给我们带来的一切。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青少年,我们必须知道和遵守法律。法律关系到我们的生活,关系到我们的品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法治建设。

  一些学生沉迷于网络,因为没有钱玩游戏,做出不可原谅和不可想象的事情。

  例如,__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优秀,是班里的干部。有一次他考得很好,爸爸给了他零花钱作为奖励,他和同学商量如何庆祝,马上有人提议玩电子游戏,并说玩电子游戏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他和同学们一起去了一个电子游戏大厅学习玩电子游戏,没想到他被游戏机迷住了,很快就成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怎么办?他决定冒险行窃。

  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当他真的没有钱玩电子游戏时,他想从超市偷些有价值的东西来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老太太在收钱,但她却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竟然拿起啤酒瓶在老太太的头上打了几下,导致老太太当场死亡。

  对电子游戏的痴迷使他失去了人性,使__从一个优秀的学生变成了一个杀人犯,多么可怕啊!

  在遵守纪律和法律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和理解法律,这是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的。学校经常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学生可以学到一些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遵守法律,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会经常提醒我们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社会的规章制度,而在家里,只要我们犯了错误,家长应该立即指出,正确教育我们。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不犯错,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法行事。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理和心理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拒绝不良行为,知道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遵守法律和纪律的好学生。

法律演讲稿6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一天之计在于晨,有一个美好的开始,一天都会幸福;一生之计在于青春,走好青春的第一步,一生都会幸福,如何走好青春第一步,遵纪守法就是前提,就是人生必修课。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就是《走好青春每一步,法律伴我安全行》。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在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作为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要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中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法律对于青少年而言,好像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淡漠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从小,妈妈就教育你们:“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公民,要有法律精神。

  什么是法律意识?如何体现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我以为不外乎做到两点:一,是遵守规则;二,是依法治权。

  时代发展到了今天,所谓的规则,它所维护的,早已不再是某个人的需要,,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假如我们总是任意闯红灯,或者司机总是肆意超速,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一万次平安的`侥幸也抵不上一次灾难的不幸。交通规则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们的安全。

  再比如考试规则,难道仅仅是限制我们不让作弊吗?假如规则不存在,大家可以任意抄袭,那么用什么来保护我们凭自己的学识被选拔录取的权利?又用什么来维护正义和公平?规则,保护的不仅仅是权利,更是正义和公平。

  维护了法律也就维护了我们自己的权利。这就叫依法治权。遵守规则,依法治权,这就是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那我们中学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公平与正义。让更多人知法、守法,尽我们一份微薄的责任!

法律演讲稿7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六年级39班的屈远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用知识守护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她如同流星般美丽,鲜花般灿烂,然而生命也如它们般脆弱。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安全问题时刻在威胁着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

  每天上学的时候,奶奶总是这样叮嘱我:“路上小心啦”,这是长辈对我们安全的担忧,但到底“小心”什么呢?也许在坐各位同学一下子说不出来。有的同学还自以为是:学校天天讲安全,我耳朵都听起茧子了。在这里,我想问问同学们,如果不小心烫伤了,

  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有谁知道?第一时间应该作降温散热处理,否则会烫伤深层皮肤,造成更深程度的烫伤。这就要求我们用知识守护安全!

  我们学校一直以来都重视安全教育,学校领导、值日老师、少队干部,还有我们的'班主任,都把安全工作放在了首位,在此,我代表全体同学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在学校开展的学生自救自护知识教育活动中,我们知道了在学校生活中,体育课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上下楼梯要注意什么等等;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被狗咬伤后应该怎么办等等;当重大灾害发生时,老师教育我们:要学会自救,学会紧急避险,指导我们进行紧急逃生演练。我感谢老师的良苦用心,你们能居安思危,在平安时期让我们掌握安全知识,当灾难发生时,我们一定会与灾难擦肩而过,因为我们在用知识守护安全、用知识守护生命。

  然而我们学校依然存在少量安全问题:部分学生无视老师的教育,时常见到同学在楼道内追赶打闹;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有的学生当作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学校操场上有运动器材,很多学生都喜欢玩耍,然而有少数同学总是与危险相伴;在学校举行的逃生演练中,有的同学嬉皮笑脸,不当一回事,试想灾难真正降临时,你没学会逃生技巧,哭的机会都没有。

  同学们,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对,是生命。生命是顽强的,更是脆弱的。我们要用顽强的意志去战胜一切困难,我们要用丰富的知识来守护脆弱的生命。可见知识是多么重要,所以我们平时要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这样,在灾难面前才会有冷静与从容。

  学习、训练、坚持、超越,也许一个小小的安全技能在身,就能够让明天的阳光更加灿烂。谢谢大家!

法律演讲稿8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学校也不再是一个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这些无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

  同学们可能会以为犯罪离我们遥不可及,仿佛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样,我们只需隔岸观火,眼见火势蔓延着,却认为火势是绝对不会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们。

  不是的,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某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读三年级时迷上去网吧上网,导致经常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家人发现了,他还坚持说他没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气就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可是他并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因为他怕爸爸妈妈再打骂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里的钱。但他竟然变本加厉,去偷邻居家的钱,他的行为让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样管教他,也没有用!最后,他的家人在无奈之下把他送进少年管教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孩子,因迷上去网吧上网被送入一间没有欢声笑语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让我们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律演讲稿9

  现代民主社会的法律之所以能在社会生活中起作用不仅仅是对强力的屈服,也不仅仅是因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法律体现了整个社会基本价值评判标准,是因为在法治中法律具有其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 法律因此而在社会生活中有较地运行,并扮演着秩序的维护者和正义的守护着的角色。

  但是,现在的中国社会对法律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冷漠、不尊重,甚至是蔑视!中国出现了法律信仰危机!这种情况是前所未有的。在****集权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不信任是因为法律是少数统治者为其利益而制定的统治工具,在那样的社会中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 ,因此对法律的服从是出于一种畏惧而非自愿。并且至少在强力之下,法律的运行相对而言还是较有效率的。但是,现在所出现的情况与以往不同——人们不仅不相信法律,甚至连对法律最起码的尊重与畏惧都没有了,所有的只是冷漠与蔑视。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重的。有转形时期社会变革的原因,也有对外开放制度变革的因素,但是最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律的形式价值(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的缺失。作为法的一种形式价值,权威性指的是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律的支配,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普遍性指的是不因人设法,用一般性规则来调控所有人的同类行为;统一性指的是保持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消除矛盾和混乱;完备性指的是实现有法可依,在应由法律加以调整的行为领域消除法律空白和漏洞。

  在中国计划经济的影子尚未消除,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备;经济体制改革迅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落后的社会环境下,法律的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所剩无几。

  一、法律权威性的缺失

  1、 宪法的软弱无力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是有至高无尚的神圣地位的。如果把法律体系比作一个王国,那么宪法就是一国之君,其神圣的地位是无可争辩的,其权威性不可被否认。但是在我国宪法的形式意义多于实质意义,政治意义多于法律意义。宪法就象是一个被夺了权的君主,有其名而无其实。而追根究底就是因为我们的宪法缺乏可诉性,且没有一套完备的违宪审查制度。法律制定出来就是要被触犯的,是要被实施、被执行的。没有国家强制力保障而不能被实施、执行的法是毫无意义的。这是基本的法律规则,也是常识。但是在中国,其他法律都可以进入诉讼程序,惟独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和效力最高的宪法却不可以,从1954年宪法至今都是如此。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怪的现象。也正因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仅成了一种摆设,在平常人心中宪法不过是个空架子摆了,而在权力阶层之中它更是一纸空文而已。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谈,宪法之无可诉性也正是源于其形式性和浓厚的政治性。因为其形式性,宪法的实质内容就被忽视了;因为其政治性,宪法成了一只烫手的山芋、棘手的刺猬没人敢碰,即便有人敢诉,也没人敢受诉,即便有人敢受诉,多数情况下也会被上层否定,且会惹得一身骚。如此宪法的权威性何从谈起?!

  2、 立法机关的作用被弱化

  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但同时也是最高权力机构,监督国家生活的运行。立法本是件十分复杂的工作,具有高度的技术性。但是,作为我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开会时间一年极其之短不说,其代表的组成人员的素质也并不高:甚至曾有不识字的劳动妇女连续担任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我们竟以此为骄傲而用为表现我国民主的典型加以大力宣扬。但是,作为一个国家法制建设队伍的重要生力军的律师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销声匿迹多年。也正因如此,我国立法机关的立法及其对法律的监督审查作用被大大地削弱了。

  3、 法律的非大众化(诉讼成本高,执行不力)

  法律的非大众化是造成法律权威性缺失的又一原因。由于法律的非大众化,法律无法在平民阶层中扎根,以至无法在社会中形成一种法律文化。法律在百姓中的`权威也就无从谈起。

  法律非大众化的原因有二:诉讼成本高,执行不力;法律服务资源的稀缺

  就我国阶段而言,诉讼成本由三部分组成:正常成本、非正常成本和额外成本

  a、 正常成本:诉讼费用、律师费、车马费、误工费

  这些成本是普通诉讼中一般所需付出的。

  ① 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受理费用又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其中有关财产的案件是根据财产的价额或金额按规定比例征收诉讼费用,非财产案件则按件收费。若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或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还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此之外,在实际财产案件的诉讼中当事人还要负担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时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助费以有其它在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② 律师费:当前,中国的律师收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限定,而是各地区根据当地的情况自行定价的。拿浙江杭州某律师事务所为例,一般案件的代理费用是1800元起,劳动争议案件50元/件。

  ③ 车马费、误工费:这是当事人因处理与案件相关事宜的需要所必然要付出的成本。

  b、 非正常成本:这种成本不是法制建全的国渡所存在的,但却是我国不少地区当事人在打官司时必然要付出的成本,主要表现在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及与案件有关的权力人员的吃拿卡要行为。当事人为此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远远大于打官司所需的正当成本。

  c、 额外成本:在当前的环境与体制下,诉讼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的情况较为普遍。同时,错案率居高不下,当事人因上诉、申诉而不得不承担的误工费用、车马费用也相当可观,而由此给当事人所造成的精神压力更是使当事人畏而怯步。

  高额的诉讼成本已成为阻怯当事人进入司法救助的高门砍,寻求司法救助不仅没能使当事人得到利益,反而使其产生更大的损失。而当前对案件判决的执行不利更是使当事人雪上加霜。除此之外,我国现阶段各种法律服务资源的稀缺使法律服务的价格居高不下,使得寻常百姓很难接近。这都使得法律与普通大众越来越远。

  二、法律普遍性的缺失

  1、 地方保护主义

  当前的司法、行政体系,使得司法地方化现象严重。而立法权的下放与违宪审查制度、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缺位导致因地设法,因地执法,用区别性规则来调控不同人群的同类行为,导致了法律普遍性的缺失。

  2、 身份立法(所有制歧视、国别歧视特别是对内歧视)

  由于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都是实行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制度,在政治上标榜人民民主专政,对除公有及集体财产之外的其他性质的财产都毫不掩饰地实行正向歧视。即便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在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今天,在政治经济生活中仍然实行对非公有财产实行区别对待,而形成了国内立法司法执法上的实际不平等。

  此外,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发展本国经济,我们就一直把引进外资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由此出台了一系列的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各地方则在中央的基础上推出了更为优厚的待遇。直至今天出现了有些地方的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不惜“赔本赚吆喝”。如东部某地,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买给外商的价格仅为10-20万/亩,而买给国内开发商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则达100万/亩,从差价中弥补损失。

  基于上述两种情况,形成了一个特别的情况。因所有制的关系,国家在行业中对外资实行歧视待遇;因发展经济地需要,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内资实行歧视待遇。这种双向歧视则是因人立法、执法的结果,也导致了法律普遍性的缺失。

  3、 法律之外的特权阶层

  除上述的不平等外,还存在着一种隐性的不平等——权力阶层的存在。

  虽然法律的规定是平等的。但是法律赋予了社会的一定阶层以一定的权力,但是又没有为这种权力的行使设计一个合理的监管制度。权力和资本一样,也具有聚集效应,只要有寻租的空间,就会最大化地转化为利益。现行制度中的监管漏洞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一个极佳的环境,在社会中形成了一个现实的特权阶层——权力阶层。

  法律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在人们心中形成了一个概念——“法律无用”。

  三、法律统一性的缺失

  1、 地方立法盛行——立法战国时代

  我国的地方立法权是比较大的。由于数字考“官”制度的存在使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了共同的利益集团;同时也由于不存在违宪审查制度、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制度,并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能也形同虚设。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国的立法也进入了战国时代: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或为了本地方利益或为了本集团利益,不惜违背全国性的基本法律争相立法,相互抗衡。这使得到不同的地方办案、打官司都首先得熟悉当地的土“法律”,打官司成了打“管辖权”。法律的统一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2、 新法与旧法的冲突

  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计划经济的影子尚未消去,市场经济的体制也尚未健全。我国加入WTO后,法制转型速度虽在加快,但新法与旧法的冲突尚未完全消除,同一个案件,由不同的法官采用不同的法律进行审判,其结果可能就是完全相反的。这不仅使法律缺乏了应有的稳定性,也造成了法律的不统一。

  四、法律完备性的缺失

  虽然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框架,但是总得说来还是粗细条的。我国的法制尚在发育期,谈不上完备也就更谈不上成熟了。

  从总体上来看,未形成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宪法中未能较全面地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子法中也就更谈不上保护了。不仅如此,我国各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甚至有对宪法公然的违背,但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对此进行纠正,现实对经此也无可奈何。

  局部而言,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较全面地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少的新兴领域或次新兴领域都没有相应的法律的规制,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从而进一步造成了社会生活的不公平。

法律演讲稿10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携带易燃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法律演讲稿11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做人也有一定的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觉得学好法律法规就是学会做人。

  记得上三年级时,一天上午我和几位同学一起走路去学校,我们刚走到半路上就遇上了一些六年级的大哥哥,他们拦住了我们,我们战战惊惊的问:“你们要干什么呀?”那些六年级的大哥哥恶狠狠地说:“干什么,你说呢?识相的把钱交出来。” “可是我们没有钱。”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对方领头的那个大孩子说:“没钱,谁会相信呀!现在的小学生出门还能不带钱?” “我们是真的没带钱。”我们回答道。“那就让我们搜一下,如果从谁身上搜出一角钱,那么我们给你们每人赏五个大拳头,你们仔细想一想交还是不交。给你们一分钟的考虑时间,如果一分钟后你们还是不交出钱来,那我们可要动手了。”领头的'那个人说。我们听了都害怕了,决定交出钱,我把我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交了出来,大家也纷纷交出了自己的零花钱。

  还有一次,我和朋友李克阳准备去楼下的小卖部买零食,但是我们拿的钱只够买一包,我们想到了一个坏主意:一个人打掩护,另一个趁机再拿一包。在我们的默契配合下,真的多拿了一包。回家后我们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声色俱厉的对我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马上拿去还给人家并道歉”。听了妈妈的话,我们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马上拿去还了,并承认了错误。

  这些违法的不文明的事在我们身边随时发生,我们只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人与人才能和平相处,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总而言之,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演讲稿12

  法“这一概念,我们中国人并不陌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法家“这一学派。它所推崇的法,源于管理国家,制约人民的需要,总是与刑罚、惩罚联系在一起。从而养成了人民想方设法回避法律,而使用权力者又滥用法律的习惯。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公路上总有汽车在超速行驶——只要这段路上没有安装电子摄像头。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暴力方式执法事件在新闻中一次次曝光。

  那么,什么是法律精神?如何体现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我以为不外乎做到两点:一,是遵守规则;二,是依法治权。

  其实,时代发展到了今天,所谓的规则,它所维护的,早已不再是某个人的需要,或某些人的需要,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假如我们总是任意闯红灯,或者司机总是超速行驶,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一万次平安的.侥幸也抵不上一次灾难的不幸。可叹人们总是嫌弃交通规则限制了行驶的自由,却忘了它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们的安全。

  再比如考试规则,难道仅仅是限制我们不让作弊的工具吗?想想看,假如规则不存在,大家可以任意抄袭,那么用什么来保护我们凭自己的学识被选拔录取的权利?又用什么来维护正义和公平?

  规则,保护的不仅仅是权利,更是正义和公平。假如执法者可以任意行使他的权力,那么谁来保证我们不受他们的侵害?如果一个同学可以假借老师所给的管理权力对同学喝斥、甚至威胁、殴打,那么我们的人身权利又有何保障?所以,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维护法律。无论是谁,无论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只要是用违法的手段来行使权力的人,我们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制止他,抵制他,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因为,维护了法律也就维护了我们自己的权利。这就叫依法治权。遵守规则,依法治权,这就是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

法律演讲稿13

xxx:

  大家好!我叫,是法律事务部的一名普通员工,我竞聘的岗位是法律事务部部长。

  法律事务部作为集团总裁办直接领导下的核心职能部门之一,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规避中,以及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把集团比作一支在战场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所向披靡的军队,那么法律事务部无疑就是这支军队的参谋机构和坚强后盾。

  当我们认识到法律事务部如此的至关重要性之后,再来反思日常工作中法律事务所出现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目前,集团,特别是出租集团各子公司,在法律事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签订。

  出租集团个别公司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比如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致,有的合同乙方没有按指纹,出现这种情况尽管是由于我们业务人员疏忽大意所造成,但对于规避公司经营风险来说这是绝对的不能容忍。

  第二,保险外保。

  按照公司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都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保,但客运车辆经营户因种种原因而将保险投保在其他不同的保险公司,这些外保车辆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额不足、险种不全等问题,这无疑也对公司的经营风险造成强大的潜在威胁。

  第三,事故处理。

  出租车行业属于高度危险行业,包括天然气行业,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危险因素。“没有安全,就没有”,是我们人在潜在的.危险面前形成的一种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安全价值观。

  但在客观上,每年都有交通事故发生,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我们业务人员也积累了很多非常丰富的经验,但往往给人的感觉是为了处理事故而处理事故,没有将典型案例作为典型教案而去挖掘事故背后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反思的更深层次的精髓。

  当我们反思了法律事务的不足之处,再来提炼和升华我们的应对策略,这就极其得心应手,这也是哲学中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的具体方法论。

  上述问题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那就是公司利益。我们在工作中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我们在工作当中没有树立公司利益标准。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在客观上促使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这应该成为检验我们工作好与不好的重要标准。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游刃有余;只有这样,我们所面对的很多突如其来的各种问题才会迎刃而解。

  我今天之所以竞聘法律事务部部长这个职位,是因为我想在这个平台上有更好的施展才华的空间。我的优势除了具有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专业法律素养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优势就在于我年轻、我自信,我有做了好事反受委屈的承受力。我坚信不经几番磨练,成不了栋梁之才,唯有坚毅与果敢者才能获得成功;我坚信对于努力者而言机会总是均等的;我坚信生活的评价可能会有误差,但决不至于黑白颠倒、差之千里;我坚信我与事业的明天会更美好,从而不屈不挠的前进。

  当我罗列了一大堆我的优势之后,这个时候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年轻与自信这是我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反过来这恰恰又是我的劣势之所在。一个人充满自信是一件难得的好事,但如果过于自信我认为未必是一件好事。正因为我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虚心的向同事请教,以弥补我的不足。

  如果我有幸成为法律事务部部长,我将紧密围绕“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运营体系”这个主题,为集团的品牌建设以及重大经营决策提供独到的法律见解。具体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档案,加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细节管理,并将相关典型案例装订成册,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讲解,以提高业务人员的抗风险能力;

  第二,全力负责处理与集团有关的各类诉讼案件,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公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

  第三,负责各部门、各公司合同的最后审定工作,防止各种不利于公司利益的情形出现,有效规避各种法律风险,以促使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四,参与各种商务谈判,为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五,配合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使这个大家庭其乐融融。

  如果幸运之神没有降临在我的身上,我也会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

  至此,我的演讲已经结束。如果非要我用一句话来总结我今天这个竞聘演讲的话,我想,这句话应该是:集团,您将会因为有我而更加精彩!

  感谢评委、感谢主持人、感谢在座的各位前辈。如果有什么不当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指正。

法律演讲稿14

  近日,我怀着好奇的心理,逐字逐句仔细阅读了《害怕有时也是一种坚强》一文。看到该文的标题时,第一反映是奇怪,怎么“害怕有时也是一种坚强”?通过作者深刻透彻、入木三分的阐述与分析,让我在阅读后明白,并深有体会地感悟到了“害怕有时的确是一种坚强”。

  该文从一个典故说起,明太祖朱元璋问他的大臣们:“天下谁最快乐?”好多大臣没有回答正确,然而有一个大臣说:“畏惧法度的人最快乐。”这个大臣的回答获得朱元璋的首肯,说明畏惧法度的人不会违反乱纪律,从而避免受到法律的制裁,确保仕途顺利、人生平安,因此畏惧法度的人最快乐。

  接着该文联系到当前社会,说明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是因为他们“无所畏惧”,不怕法律、不畏民意、不惮监督,最后免不了受到党纪国法制裁,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反之,“有所畏惧”的领导干部,对待工作谨小慎微,唯恐有所失误,对不起人民;履行职责时如履薄冰,生怕有失职行为,对不起组织;平时做人行事遵守法律,循规蹈矩,就怕有越矩之过。这些领导干部当然是好干部,他们所作做为,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党和政府能够放心,人民群众也必定拥护和满意。

  虽然我只是一名小小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而不是什么领导干部,但因工作的特殊性,难免也会遇到社区服刑人员托人说情、请客送礼,读了《害怕有时也是一种坚强》一文后,深感自己也要有“害怕”心理,要敬畏法律权威,确保自己遵纪守法,做一名廉洁自律、深受群众尊敬和欢迎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害怕”心理,在面对诱惑时,才会害怕自己“失身”,才会坚定自己的立场,用腐败的分子贪赃枉法、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自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出淤泥而不染”,按照党和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社区群众的希望要求,认真做好矫正工作,在社区中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社区稳定和谐,建好平安和谐社区。

  我在自己敬畏法律权威,确保遵纪守法的同时,更要把工作着重点放在教育矫正工作上,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使他们正确认识以前的犯罪行为,珍惜政府的宽大,努力改造好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法律,使社区服刑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懂得法律是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无人不在法律的规范之中,每个人都要敬畏法律权威,做到认真学法、懂法、守法。学法,就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国家法律的精神与内涵;守法,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与框架内办事。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要遵纪守法,再不干违法乱纪、破坏法律之事;要下定决心认真改造,改掉以前的坏脾气、坏作风,深刻反思犯罪的原因,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端正自己的日常行为,与以前的犯罪行为分道扬镳,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害怕有时也是一种坚强》一文读完了,它在我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我要把读《害怕有时也是一种坚强》所获得的感受与理念,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做到时时敬畏法律权威,确保遵纪守法。同时,也要把这种感受与理念,传递到自己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心中,让他们敬畏法律权威,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法律演讲稿1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好,我是XXX。很荣幸来到这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是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具有规范意义的条例,法律对我们来说并不遥远,它永远都在我们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胜过任何一个人的自我统治。因为民主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任的行政使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可以确保法律得到严格执行。

  在每个烟草执法人员看来,对法律都着独特的理解和热爱。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有一部专门为我们工作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更是了然于胸。

  遵守法律,学习法律和使用法律对我们烟草人尤其重要。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我们来说显得非常重要。只有认识、深化和掌握法律,才能承担日益紧迫的工作,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律法不讲情面,但人是公义的`。今年5月,检查中队在一家零售店发现了100多支假烟。50岁的店主流下了眼泪,解释说他们不知道这些都是假烟,一再恳求执法人员网开一面。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所以面对这个情况我们只能让检查员搬迁,按照规定,假烟仍被没收。但是法律的实施不是要让困难群体雪上加霜,而是让市场变得更加和谐。

  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向店主们讲解政策和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们参加零售营销技能培训,并协助申请小额贷款。

  有些人喜欢讲道理,尤其是在做错事的情况下。但是在法律面前,道理是没有那么多优势的。我们有部门内部管理,严格遵守行业工作规则,层层把关。因此,有一个法律部门来确保烟草买卖程序的合法和标准化,能够确保大家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目前,烟草法治建设正在积极开展,我们正在探索民主管理、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理念,这个理念已经深深扎根在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还在探索,我们还在努力,我们还在坚持,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权力,用它来保障更多人的权益。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法律都围绕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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