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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6 09:59: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一、 复工时间:20xx年2月 日

  二、 复工准备工作: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xx〕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3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安委会“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做好公司及各在建项目开工复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一次宣传、一次培训、一次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特别对中高风险地区返邵人员的疫情防范,确保公司在节后和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及疫情防控形式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公司员工、各在建项目项目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

  2.在建项目复工复产作业前必须根据《邵阳市在建工地春节后复工审批表》要求进行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及各在建项目严格实施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各在建项目返邵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且为阴性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进行14天隔离健康观察,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才能进行返岗工作。

  三、工作要求

  公司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在建项目要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要求,教育和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年的安全稳定奠定基础。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和“一企一策”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目标。

  二、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运转,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依据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调整“11.17”疫情应对指挥部暨相关工作组的通知》(汉疫防指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汉阴县复工复产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名单见附件)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工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工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期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对接了解企业存在困难问题,协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有序组织恢复生产;承办指挥部交办其他事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镇长负责牵头协调辖区内企业及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责任落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及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以坚决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确保疫情可控为底线,持续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行业分类管理,指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落实防疫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一)工业类企业

  1.复工报备。加快推动县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各企业应复尽复。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即可复工。(报备内容:疫情防控处置方案、承诺书、员工花名册、员工核酸证明等)

  2.人员管理。倡导有条件企业职工不出厂,封闭运行;不具备条件企业倡导专车接送,点对点运行。

  3.常态化措施。所有职工每日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按照所在镇和经开区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厂区定期开展消杀。

  4.外来人员管理。企业来访人员,须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通行。

  (二)零售类企业

  商超类: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50人;500-1000平方米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30人;500平方米以下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20人。

  从业人员按要求按时做核酸,经营场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消毒2次。每天对全体员工体温测量不少于2次,并填写体温测量记录,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等措施。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等要求,不聚集、不扎堆。

  (三)住宿类企业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经营区内进行全面消毒清理,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环境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登记台账。被确定为隔离酒店的企业待酒店腾空后,根据防疫专家组出具的相关意见后有序复工复产。

  (四)餐饮类企业

  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限提供送餐外供,不得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开设外卖送餐员的取餐专区,对送餐员进行每日核酸检测、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台账。

  (五)电商及快递企业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电商企业、快递站点应复尽复。落实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防护物资,做好办公区域、物流仓库、物流车辆、职工生活场所的消毒消杀;做好员工风险区排查,严格落实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建筑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

  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复工复产,做到防控机制建立到位、人员摸排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现场消毒到位、防疫物资到位“五个到位”,严控人员聚集、做好预防消杀、安全生产等常态化工作。有序开放房地产营销场所,鼓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售房咨询、中介服务和销售。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工厂企业

  加强对返岗人员健康检测和管理服务,一企一策落实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划分厂区、办公区、宿舍区等场所的最小单元格,做到一企一策。根据环境密闭程度、人员密度、消杀条件等标准划分网格风险等级,网格风险等级高的要重点管理,网格风险低的可以适当扩大网格单元。强化工位管理措施。对各工位实行定员、定岗,根据企业生产线特点,有条件的企业各工位尽可能设定同向操作,员工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因场地、生产线限制的企业工位间隔无法拉长到一米以上的,设置工位间隔断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把牢人员出入关口。进入生产区域入口的人员全部测量体温;进出的物流车辆全面消毒,司机不允许下车,相关手续及货物装卸均由有关人员代办,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尽可能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口,对进出人员、车辆“二次检查检测”全覆盖。

  (八)服务类企业

  有序放开服务业生产经营,推动服务业消费面持续恢复,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业等受限行业复苏。电影院、棋牌室、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健身机构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集中、通风条件差的行业仍暂停营业,其它服务业企业营业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做好测温、登记、消杀、通风等工作,控制进场进店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复工复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主管责任。各镇、县经开区加强属地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人员信息于11月25日12:00报送至县复工复产组办公室。督促属地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一企一策方案”,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及时向企业传达各阶段工作要求,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从11月25日起,专班各工作小组每日16:00时前上报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情况(附件1)。

  (三)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本企业(项目)员工及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健康监测,并做好异常人员的及时发现、信息报告和配合处置。企业要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员工体检等工作,提高职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战时纪律,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要结合“五上”企业领导干部全覆盖包抓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5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完全具备复产复工条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莫落实到位,为今年安全生产打好头,开好局。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复产复工方案,严格标准,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恢复生产,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报乡安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组织生产,严防复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坚持标准,严把复产复工条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要做到“六个一律”即:证照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一律不准复产复工;未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未组织自查的企业一律不准复产复工;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不准复产复工;未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培训的企业一律不准复产复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准复产复工;对未经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予以处罚。同时严格坚持“谁检查、认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复产复工一家。

  三、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组织机构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企业必须成立以董事长或厂长、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与企业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

  加强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包村干部、各村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照栗府发〔20xx〕14号文件工作安排,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恢复生产的企业,要结合《栗子坪乡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重点,对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销售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落实有实效。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6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二、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三、做好复工复产帮扶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7

  一、成立应对疫情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二、职责

  1、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1)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通报工作,xxx实际制定防控规划、复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

  (2)xxx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评估,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2、应对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开展各种类型的疫情防控宣传和教育,普及员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识。

  (2)建立企业应对疫情防控联系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准备和筹集应对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如75%医用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喷壶和一次性防护口罩(普通外科一次性口罩和N95/KN95型防护口罩)。

  (4)统计复工人员情况,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三、防控责任分解落实

  办公室入口管控

  办公室入口设置体温检查、消毒区域,进入办公室必须检查体温正常,并消毒。

  办公区通风和消毒

  办公室保持通风,早晚个消毒一次;

  3、公共区域

  每隔2小时消毒一次

  四、复工前管理人员疫情防控准备事项

  1、复工人员情况统计

  2、复工前防护用品采购(口罩、酒精、84消毒液)

  3、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4、防控疫情宣传

  5、员工复工前培训教育

  6、复工前办公室消杀工作

  7、完成复工前报批准备

  8、防控期间“两外”人员管理(外协和送货人员)

  9、来访人员管理,进出门岗严格执行测体温和登记制

  10、疫情期间所有xxx人员(含xxx、相关方等外单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不接受测温或不佩戴口罩均不得进入。

  五、复工的防疫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职工状况,安排居家医学观察计划

  1、4月1日完成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重点统计员工的返回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状况。

  2、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有感冒、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必须马上汇报,同时安排居家医学观察,等身体恢复健康再来复工。

  (二)必须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防疫消杀措施

  1、严格执行测温合格后进入的管理措施,所有xxx员工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检测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按照有关规定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严格访客管理,原则上不接受访客xxx,各部门尽量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联系工作。确实工作需要的',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登记个人、单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所有来访人员应在原登记内容中增加体温记录。xxx每日将来访人员登记表复印报行政部备查。

  3、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大厅、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生产设施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所有人在公共区域应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交流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可能少去餐厅等密闭区域。设置单独废弃一次性口罩回收箱,废弃口罩和手套必须折叠封闭后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

  4、加强“两外”人员的管理满分,要求外协厂家做好防范措施和复工教育,进场人员必须以身体状况良好的员工,进场必须提前报备和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进场货物卸货前必须消毒处理(表面喷洒75%的医用酒精或84消毒液)。供应商来访或送货进场前必须提前报备,送货进场前必须在门岗接受测温和登记,如有发热症状拒绝接待和收货。

  5、疫情防控期间,快递业务员不得进入取件、送件。因私快递业务一xxx外交接。因公快递业务,快递业务员在指定收发室进行交接。

  6、送货车辆及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尽xxx外交接。如有大件货物交接确需进入的,履行相关手续,人员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经过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

  7、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全面消毒制度。消杀记录表中记录消杀时间及消杀人员,按规定比例兑制消毒水。

  8、重点部位(办公人员密集区域、会议室、报告厅)每日3次消毒;

  9、对垃圾中转站、下水道、大厅、卫生间、公共区各类门及把手、开关等重点部位和关键触点每日2次消毒;

  10、设置“废弃口罩集中回收点”。统一贴回收标识,封闭管理。每日2次消毒,对接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11、对分体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消毒,疫情期间保持通风不使用空调设备。

  (三)必须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出行交通方式

  1、在疫情解除前,所有人员实施分散就餐制。避免人员集中用餐,鼓励员工自带午饭,自带餐具自行开水消毒,饭后食物残渣必须清理干净,不得随手丢弃在水池。

  2、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复工员工优先采用自驾、乘坐班车、搭乘其他员工自驾车、骑电动自行车的方式,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班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同志必须全程戴口罩和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区xxx及时洗手后再进入办公室。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8

  为了全力消除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助力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收官之战,区消安委决定开展全区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总目标,紧盯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高低大化”、生命通道、学校等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打好攻坚行动,服务企业单位解决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难点问题,提高复工复产期间全区火灾防控水平,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时间

  3月26日至4月15日,共20天。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小微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充分发动镇街、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力量参与排查,做到发现一家、登记一家。排查过程中,对照《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时限,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各公安派出所、各镇街消安办组织基层力量,对复工复产企业集体宿舍、员工分散租住房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未套管、电线私拉乱接、生活用火未隔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运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出租房火灾隐患,及时录入平台,完善事件流转、移交机制。在居住出租房集中连片区域,配合公安机关推进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出租房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或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在外来务工人员申办居住证或前台登记时免费分发消防宣传资料。

  (三)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复查核查,将原有隐患清单进行再梳理、再更新。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机制。对变更场所使用性质的,及时进行登记,督促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对单位中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行为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建筑存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一律提请政府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针对各类商户逐步开放的情况,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开展约谈,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加强防火巡查检查,落实微型消防站日常拉动演练。

  (四)全面排查整治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将消防安全纳入石化企业安全治理重点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石化企业复工复产动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单位安全风险排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开通石化企业微信群、QQ群等进行消防安全视频约谈,积极配合应急、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石化企业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加强灭火救援队和工艺处置队建设,坚决遏制石化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全面排查整治堵塞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既定部署,积极推进单位和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在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清理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组织高层住宅小区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行动期间,对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的单位和住宅区,主动向区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联合督办整改。

  (六)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发动网格力量对各级各类学校周边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降低校园周边区域安全风险。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督促学校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依法依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协调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校“开学第一课”,充分运用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制作专门课件、派出宣传人员,指导学校提高消防安全教育水平。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在复学后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分批次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纳入政府统一部署。各镇街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沟通,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辖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节点。要结合实际,安排力量下沉一线,指导基层全面推进攻坚行动。

  (二)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公安分局要紧密结合社会面管控工作,借力“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全面发动公安派出所排查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三)强化消防安全服务。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服务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对守规企业要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向单位提供隐患整改意见。要确保服务热线畅通,及时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对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难题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能以罚代管。

  (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督促各镇街、相关场所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技防手段,提升单位场所抵御火灾风险水平。大力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运用,通过平台数据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智能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攻坚行动的重点和难点。

  (五)严守消防安全底线。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要跟踪问效。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对顶风违法、罔顾员工生命安全的,应当提请政府逐级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纳入省政府第十八批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对象。

  (六)强化日常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镇街要每日(含休息日)16时前报送攻坚行动每日统计表(见附件),区消安委办将视情通报。攻坚行动结束次日4月16日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方式:区消安委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9

  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及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内容

  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对企业居厂隔离室、宿舍等重点防疫场所,以及厂区消防、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商贸流通、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指导服务,突出加强羊绒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园建材市场、家具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一)压实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园区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信息报送等工作。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帮助企业申请复工复产,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件到期的`,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可适当放宽证件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并给予一定期限办理。对安全管理较好、x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专家安全指导服务,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做好企业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建立复工复产企业防疫情况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对出现的.感染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冶金、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消防领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场所、施工工地、办公区域等消防设施、安全培训等情况;特种设备要开展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保养、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气瓶充装等隐患排查治理;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管委会领导要亲自带队、分片包干,强化督查督办,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协调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对管委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项行政处罚进行赋权,开展园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精准执法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执法,强化隐患问题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安全教育线上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安全生产在线培训系统,加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安排专人负责,注册“爱上安全”在线教育平台监管账号,把所属企业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各企业生产过程中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培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鼓励企业投保安责险。把推进安责险与企业复产复工、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加强与保险部门沟通协调,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加工、高危粉尘领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赔偿功能,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八)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以及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工作方式

  (一)强化干部包抓服务。继续实行管委会领导包片区、干部包企业帮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责任落实、解决难题、政策宣讲为主要内容,采取深入企业调研、现场办公、重点督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包抓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

  (二)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抓整改”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强化“监管干部+专家”现场服务指导,实时掌握企业安全运行动态,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点对点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三)加强日常检查。由应急管理部具体负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全覆盖、常态化检查机制,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每月覆盖1次,工作在经常,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履责意识。各部室、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压实责任,严守底线,自觉将各行业领域、各重点项目、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置身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要在精准执法、精准服务上下功夫,切实防控化解重大风险,毫不松懈地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走深、做实、做细。

  (二)强化风险提示。各部室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状,对各类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升职工安全意识。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培训、投入、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0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1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零售药店也将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后,药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筛查。拟返店工作人员,要达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次数。返岗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制度。对进店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体温。药店发现体温超过37℃的',停止向其销售药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药店工作人员要引导人员有序进店购药,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疫情发生期间,不得组织促销活动,防止人群聚集。

  三、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封控区、防控区,继续暂停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引导患者就医。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居住地-工作单位“点对点”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药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每天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体温超过37℃立即上报,不得上岗;

  五、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液应标示开启日期或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执行进店人员信息查验制度、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并曝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2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复工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生产保障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延迟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复工时间。原则上各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则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做好防控预案和应急措施。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方案需在复工前三日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后方可有序复工。

  3.签订承诺书。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与开发区签订承诺书,承诺复产复工后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如实上报身体健康情况、病史、接触史等信息。

  4.提前做好厂区消杀防疫。企业接到复工批准同意后,立即对工厂内办公楼、宿舍、食堂、车间等人员聚集场所及相关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复工后,坚持每日至少两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5.积极筹备防护物资。按企业员工比例配备医用口罩(含KN95、N95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并由县工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负责人及挂企业责任人现场核定。防护物资未到位的,一律暂缓复工。企业须设置隔离专用房,其中员工100人以下的配备3间隔离房、100-500人(含100人)的配备6间隔离房、500人以上(含500人)的配备10间隔离房,隔离房设置门牌,并相对独立、远离人群,具备通风条件,卫生环境良好,同时设有卫生间、休息床等基本生活设施。

  6.加强宣传教育。企业要利用新媒体、网络、公示栏、培训、发放告知书等多种方式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提高全体员工参与群防群控和安全生产的意识及能力。

  7.强化防护物质用后管理。企业员工口罩等防护物质使用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双层塑料包装袋封装),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统一处置。

  8.分批次有序复工。以产业园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复工,原则上纳税额较大的规上企业先开工,首批开工企业每个产业园不多于3个,后续开工企业数量视首批开工企业情况而定,每批次间隔2天左右。

  (二)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员工回流、每日诊断、消杀防疫、疫情宣传、用品筹备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责任人,确保企业疫情防护责任到位,同时,要求企业每日向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报告防控情况。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做好复工运行盘查。复工企业暂缓县外员工招聘工作。企业要综合考虑人员、设备、管理、环境等生产运行层面疫情防控,盘查原材料供应防疫情况,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做好员工回流管控。提前通过网络掌握员工节假日期间健康、出行和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的(湖北地区以及南昌、九江、新余、上饶等地)。以员工户籍或所属区域安排车间、宿舍,凡来自、去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来自、去过重点疫区者,在疫情解除前暂缓返厂上班;凡县外返岗员工必须做好居家隔离观察,自通知下发起,连续14天每天两次体温监测,体温监测数据须报企业疫情防控小组备查,无异常情况者方可上岗;复工后,企业须坚持每日两次对全体人员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企业员工返岗前须填写好的`健康申报表,由企业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联系人。

  3.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返岗员工一律在厂区生产生活,不予外出。坚持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进行台账管理。

  4.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错时安排员工用餐,放宽员工用餐座位间隔,要求员工不得聚集性或面对面就餐。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复工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永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安办字〔20xx〕7号)要求,持续强化“五个一”活动,推动“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的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企业安全形势平稳。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3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全乡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二、检查方式

  春节前和春节刘官乡安监站组织刘官乡经发办、刘官乡卫健办、刘官乡派出所,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春节前检查企业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春节前整改;春节后检查企业对员工需要做核酸检测的是否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检查生产型企业是否具备开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工作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做到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明确各项措施。

  3、掌握员工信息。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筛查,掌握员工行程,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是否与疫区人员接触过。

  4、建立防控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明确防控人员,防控职责落实到人。

  5、准备好防控物资。购置足够的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员工管理。企业要督促员工佩戴口罩,每天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异常要及时送刘官乡卫生院进行检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强化卫生防护管理。加强生产场所通风,在不影响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加强对生产场所、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的消毒。

  3、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横幅、宣传标语、微信群、QQ群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4、强化应急预案。各企业要制定针对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员工,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刘官乡卫生院,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4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2、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体温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3、做好职工培训和自我防护工作。企业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科学防控意识。企业对职工每天至少检测两次体温,对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职工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企业的管理,如实向企业报告活动轨迹,并做出承诺。下班后进出居住区要配合社区、村庄的'疫情防控检查。企业通勤车辆要做好防疫消毒和通风,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4、全面开展厂区消毒。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彻底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每天对所有场所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工作和作业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5、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落实岗位防控措施,规范岗位工作秩序,调整优化企业生产运行流程。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尽量压减会议数量,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积极利用微信、QQ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6、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避免与厂区人员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企业内部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7、做好防控物资保障。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临时隔离室,购置必备的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8、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做到安全管理。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5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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