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管理局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坚持预防扑救并重齐抓,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春防时间安排
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四、 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2、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3、“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做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平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自烧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4、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公安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戒严。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6、强化火情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7、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
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 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本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季节,野外用火急剧增加,特别是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愈加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防火“攻坚战”,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从严落实责任。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有丝毫松懈和大意,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村书记负责制、部门负责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某某涉林单位自防责任,落实护林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森林防火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广播、微信、横幅、标语、车辆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时刻提醒注意防火;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倡导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
三、严密野外用火管控措施。野外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野外火源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最严格的制度,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坚决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分级包保、到点到人和联防联保等“六条防线”,及时清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对于林内和林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要切实加大引导和管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对特殊人群严加监管,对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严加看守;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禁某某一切野外用火。
四、强化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从3月28日开始到4月5日止(雨天除外),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在每日17时前向镇森防指办公室(24071xx)报送当日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五、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密切关注火险天气形势,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和高火险警报,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开展防控工作,安排足够人员应急待命,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经费保障、器材和物资、通讯联络、运输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应急准备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主要责任人靠前指挥;扑火队加强战备值班,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不良影响。
六、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要强化工作落实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对火灾隐患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镇包村领导和干部要及时深入责任区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对组织保障、责任落实、部门履职、宣传教育、人员在岗、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准备等方面及时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管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执行是否严格、到位、有效,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
七、及时开展巡查和打击行动。龙栖山森林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及时开展巡查,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4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9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5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镇村两级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管理网络。二是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实行森林防火包山头、包重点地块制度,做到领导、职责、奖罚三到位。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西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王德义(镇党委书记)
朱天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夏长禅担任办公室主任,钟兴义、罗琳、李永萍负责具体办公。
1.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镇班子成员负责统筹对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镇包村部门负责所包村具体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责任。
第一组组长:李英
成员:陈超、刘先计、吴正芳及团元山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团元山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二组组长:张小清
成员:王治琴、王玲、吴银杰及柏香山村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柏香山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三组组长:黎泽远、李涛
成员:尹波、吉庆、赵莉及小堡村五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小堡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四组组长:杜才唯
成员:金大为、邹青松、刘大菊、梅蔚、毛羽新、苏露、罗刚、蒋垚及猪场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猪场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五组组长:周鹏
成员:王文凤、张龙萍、姜贵微、吴仲军及胜利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胜利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六组组长:张剑
成员:刘吉、汪宇、李昌敏、何世荣、陈忠莲及金星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金星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七组组长:张全红、杜兴国
成员:胡微微、黄天佑、钟光群、王菊、郑倩及鹿窝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鹿窝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八组组长:钟兴义
成员:杨秀峰、彭萍、张忠菊、刘运涛、陈晓燕、罗琳、李永萍及西山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西山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九组组长:王兵
成员:陈里、刘敏、蔡正学、于红亚及新寨沟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新寨沟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组组长:夏长禅
成员:罗鑫、王军、钱亿、杨刚、蔡顺国及林丰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林丰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一组组长:陈迅
成员:谭永军、蔡慧琴、余青松及联合村六大员、驻村队员。
职责:负责抓好联合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二组组长:简义、简久利
成员:王菲、周倩、唐佳奇、易轻云、王钰及田冲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田冲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三组组长:王飞
成员:刘颖、李桂娟、徐忠英、邓瑞及文安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文安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四组组长:贾成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廖杨梅
职责:负责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督查问责工作,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发生的`不履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设立卡点,杜绝火源
结合我镇实际,在重点林区交通要道设立森林防火卡点,主要是抓好森防宣传工作,防治火源上山进林,说服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小堡村卡点,设在小堡村村委会门口,团元山村卡点设在团元山大丫口,西望山卡点设在西山村关田坝组公路上,关口卡点设在新寨沟村关口组公路上,森防卡点设立工作由镇林业站进行督促检查。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一是全面负责所负责片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宣传,组织村支两委、村民加强林区巡防,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在重点林区设立流动卡点,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四是若发生森林火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先期扑救并报告镇森林防火办。
五、强化纪律,严格管理
在中秋、国庆期间,所有参加森防工作的同志一是必须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准假,确需请假的由书记批假,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二是接到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待命。三是服从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四是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干部职工,一律按相关规定。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6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蔚县规划林业用地面积为248万亩,其中有林地151.49万亩(其中经济林6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34.58万亩,疏林地3.5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万亩,苗圃地0.58万亩,宜林地91万亩,截至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39.2%。境内有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王喜洞林场、飞狐峪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县域重点防火乡镇主要包括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等,主要林场有桃花镇朱家湾林场,吉家庄镇松山林场、石夭水林场,陈家洼乡坑木林场,阳眷镇郑家窑林场、南堡林场等,是河北省林业重点县、Ⅰ级火险县,是首都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多有大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大。
1.2编制目的
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蔚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国家、河北省、张家口市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6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2.2转移疏散人员
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在森林草原火灾期间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保护重要林区
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安全。
2.5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指导、协助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6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略)
县森防指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县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森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俊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合同志和王业伟同志兼任。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可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有关工作。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3.1.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政府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1.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武装部、武警蔚县中队、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1.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3.1.4火情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3.1.6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武装部、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等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3.1.7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1.8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1.9火案侦破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森林公安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3.1.10群众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3.1.11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装部、武警蔚县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1.1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职责分工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主要职责分别为:
3.2.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我县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2.2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协调组织全县自媒体网络正面宣传,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和生态治理。
3.2.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拟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监督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负责落实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负责与相邻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联防联控;组织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督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手册,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协调全县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航空扑救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扑救指令下达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议;负责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公文运转;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火灾扑救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地区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点,指导开展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配合相关联合检查;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火险形势会商,制定长、中、短期火险形势预测预报;根据全县火险形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做好热点核查反馈;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电话等系统平台建设管理;组织编制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负责行业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指导建议涉灾乡镇做好火灾事发地周边群众转移工作;配合县森防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讲话、汇报等材料的筹备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相关事宜。
3.2.5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王喜洞林场)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负责火情的早期扑救工作。
3.2.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3.2.7市生态环境局蔚县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和处理机制,监管和打击露天烧秸秆、烧垃圾、燎地边行为;依法依规处罚露天焚烧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
3.2.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县级财政资金;做好扑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保持灾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负责督促行业内风机机座区域(含升压站、主控室)、太阳能发电场区、生物质发电厂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协助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2.1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组织落实县级药品储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2.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相关景区(点)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督导相关景区(点)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修复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指导旅游景区(点)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3.2.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3.2.15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负责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3.2.1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3.2.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参与应急救援,救治灾区伤病员;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2.18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3.2.19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地的防火工作。
3.2.20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用水。
3.2.21县商务局: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2县供销联社: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用盐等物资储备保障,按照调拨命令组织调拨和供应。
3.2.23县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4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市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5武警蔚县中队:组织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3.2.26国网冀北电力蔚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全县林区范围电力线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负责林区电力线路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3.2.2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蔚县办事处:负责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建设和防火期间设备维修调试保障工作;负责建立林区监控范内着火点与护林员手机终端之间自动通知机制;负责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2.28中国移动蔚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蔚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蔚县分公司: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负责维护抢修灾区内损毁的通信设施及恢复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段西合营领工区:以铁路沿线两侧排水沟或边坡作为防火隔离带,组织人员巡护、清除森林火灾易发地段周边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负责做好全县铁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3.3扑救指挥
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属地乡镇应当成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扑救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和指挥。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层级。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县(区)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市森防指调度,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4专家组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任务需要成立专家组,对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应急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军队支援力量为补充。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近乡(镇)和全县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跨县(区)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森防指提出申请,市森防指统筹协调。
调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县政府、县武装部组织协调,下达增援命令。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红色预警信号代表极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五级;橙色预警信号代表高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四级;黄色预警信号代表较高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三级;蓝色预警信号代表中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二级。一级森林草原火险(低度危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黄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橙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红色预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四、五级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林草及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防指向各乡(镇)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县森防指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具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黄色预警响应:在保持蓝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橙色预警响应:在保持黄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防指领导包括成员单位领导要到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红色预警响应:在保持橙色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或县森防指发布通告,在林区草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防火人员开展巡山检查,并及时进行封山,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5.1.4预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5.2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5.2.1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有关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县森防办:
①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傍晚前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绿化廊道、集中连片工程区、草地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火场距乡(镇)界5公里以内,火场距县界10公里以内,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在国家、省、市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节日期间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需要县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2县森防办应当向县政府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2.3县森防指应当向市森防办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①受灾森林面积1公顷、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②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县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相邻县(区)交界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市森防办协调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应急响应
6.1县级层面前指设置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火场态势变化快,情况复杂,且火场一般地处偏远,扑火过程需要属地政府有关领导靠前指挥,成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对重点火险区或威胁重要目标的火灾应立即设立扑火前指;火场较多或火场范围较大,可设立一个扑火总指挥部和若干战区分前指;对发展蔓延威胁不大、短时间能扑灭的火灾可由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前指地点应在距火场较近、交通方便、通讯畅通、有生活依托之地。扑火前指规格依据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设立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成立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扑救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近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应佩戴专门的袖标或胸签。
当同一地区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可设立一个扑火总前指,并设立相应的分前指。
6.1.2扑火前指的组成及职责任务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6.1.2.1扑火前指的组成
扑火前指一般由县政府领导,有关乡(镇)、部门和参战部队负责同志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军地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县森防办主任。
新闻发言人: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视情下设扑救指挥组、综合材料组、力量调配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查组、医疗救护组。
6.1.2.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免职,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公路、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分析火场态势,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气象服务组: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医疗救护组:组织调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医疗救援和相关区域卫生防疫等工作;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医疗点或组派巡回医疗队,为火场扑救人员和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6.1.3扑火前指的机制运行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决策指挥机构,负责调度现场扑火力量、资源和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前指组成人员由参战各方主要或主管领导参加,在前指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作战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为确保前指发出的作战命令得到坚决贯彻执行,避免各自为战,规定以下9项工作制度:
6.1.3.1例会制度。扑火前指适时召开例行会议,汇总信息、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6.1.3.2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测、地面巡视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由总调度长适时组织参战力量和有关专家对火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提出工作建议。
6.1.3.3通讯制度。各分前指和参战力量应保持通讯设备完好,随时与扑火前指保持通讯联系,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未经扑火前指批准,不得关闭通讯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6.1.3.4火情报告制度。扑火前指应定时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及火场态势。
6.1.3.5宣传报道制度。新闻报道应以火场新闻发言人提供的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等官方权威信息为依据,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扑火前指审查。
6.1.3.6后勤保障制度。原则上,所有参加扑火的队伍应自备3天的给养和油料;3天后的给养,由扑火前指统一协调供给;当地乡(镇)要保障扑火前指的给养、宿营和办公条件,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扑火前指要充分考虑扑火人员和受威胁居民地安全,战前动员时要明确安全防范事项和避险措施。
6.1.3.8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参加扑火单位任务,责任落实到带队领导;由于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不服从命令等造成贻误战机、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追究带队领导责任。
6.1.3.9火场验收制度。明火扑灭后,扑火队伍和清理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人员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原则上看守24小时;负责看守火场的单位要向扑火前指提出验收申请,由扑火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死灰复燃,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6.2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2.1Ⅳ级应急响应。
6.2.1.1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属地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灾发展,掌握火灾动态,报县森防办主任。经属地乡(镇)政府全力扑救,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胁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等重要地区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6.2.1.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森防办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加强卫星林火监测,掌握并及时报告火场发展趋势,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2.1.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6.2.2Ⅲ级应急响应。
6.2.2.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威胁邻县(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重点乡镇(宋家庄镇、草沟堡乡、柏树乡、常宁乡、下宫村乡、桃花镇)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⑧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2.2启动程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2.2.3应急响应措施。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县森防指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组织实施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卫星火情监测,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视情请示扑火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办主任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乡(镇)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增援工作;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预警。
6.2.2.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6.2.3Ⅱ级应急响应。
6.2.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风景名胜区及飞播造林、集中连片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⑤邻县(区)交界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森防指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3.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6.2.3.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视情请示县森防指总指挥,派出以县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为组长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相邻乡(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进行支援;协调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支援;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请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请求市森防指飞机增援灭火。
6.2.3.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6.2.4I级应急响应。
6.2.4.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①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②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严重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烧入邻县(区)且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⑥需要县政府协调的森林草原火灾。
6.2.4.2启动程序。火灾发生后,县森防办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6.2.4.3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指总指挥率领常务副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县政府扑救前线总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森防指从全县抽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并协调民兵、预备役、武警部队,派出足够力量支援扑火工作;县森防指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县气象局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森防指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县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6.2.4.4应急响应终止。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6.3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县政府、有关乡(镇)政府和成员单位根据扑火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扑救火灾
属地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立即就近组织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救力量在扑火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6.3.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农牧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3.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医疗应急队伍实施现场救治。
6.3.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6.3.5保护重要目标
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3.7发布信息
县森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规定程序将火场移交属地乡(镇)或责任单位看守。
6.3.9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4区域联防联治
建立区域间联防协作机制,为应对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县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在重点装备专业队伍的同时,重视其他应急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各乡(镇)森林草原扑火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增援任务,协调飞机增援灭火。
7.2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
7.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乡镇扑火需要。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7.4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服务;应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8.后期处置
8.1火灾侦破与评估
公安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及时查明火灾(情)成因,及时对肇事者做出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林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受害森林草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并上报县森防办。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可由市、省或国家森防指发督办函,督导落实。
8.2工作总结
县森防指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分别向县政府、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演练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县森防办会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蔚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防指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7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xx年森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森林防火警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xx年《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xx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三、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防火区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森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规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程序,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野外用火的特点,大张旗鼓地开展防火宣传,大造声势,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让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森林防火,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加支持森林防火,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海子街镇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环保站,由黄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调度、督促、处理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1.各村(社区)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配齐配全森林防火扑救专业人员及各项扑火工具,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要做好巡逻,做到有烟就查,违章就罚,抓好防范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规划办:根据需要组织调动协勤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定期组织演练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财政所: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等有关问题,检查监督森林防火经费的执行情况。
各中小学: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护队伍、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民政办:协调处理森林火灾的灾民生活救济和由扑救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的抚恤工作。
供电所:平时认真做好电力线路走廊的维护,消除森林火灾的隐患。发现森林火灾或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外线专业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确实负责对火场输电线路的监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镇直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灾的扑救工作。
2.由黄剑同志牵头,各村(社区)配合,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检查点,并把设点情况上报考核办。检查点的设置必须做到标识要醒目,人员要到位,记录要清楚、劝阻要有力、处理要及时。
各村社区包保责任人:
(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落实
(一)各村、各片区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整治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田边、路边、村边、山边、果园边、坟区边等“六边”以及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垃圾堆放点、砖瓦碳窑等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林内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点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三)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的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森林防火的措施是否落实。
(四)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是否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察,严防死守,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决避免大的问题发生。
在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隐患必须责成各村、各片区或群众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安全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支书主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有关事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落实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生态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分工协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体和媒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1.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和禁火令等张贴到主要干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村林交界地带等地,并录制音频视频光盘,广泛开展语音广播、电视展播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2.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充分利用好中小学生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要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或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4.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中小学作为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的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期,
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
1.对在林区或林区边缘铲草烧灰、违规用火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坚决按规定查处,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火源监控,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增加临时护林员以及对坟山坟场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
3.针对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力量、重点设防、密集巡逻、密集督查,在进山入口设岗守卡,对所有入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登记,将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特别是在各景区、林区、林场等重点防火区域,除日常的巡查守护外,在特殊时段必须增派力量加强巡查管护,严格禁止入山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5.村(社区)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加强对辖区内痴、呆、聋、哑、盲、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和流浪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五)强化值班备勤。
1.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充实应急分队力量,确保在特殊情况时能拉得出、用得上。镇应急分队和各村(社区)要分别组建不少于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防火物资、工具等进行清点盘
存,统筹做好森林防火所需物资和工具的采购、储备、分发等工作,确保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告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857-8612180。
各村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按规定向镇党政办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起火地点、村的地名、方位;
2.火灾原因和起火的时间;
3.火场周围林木大小和地势情况及火灾蔓延方向、风力方向;
4.组织扑火情况,包括镇政府带队扑火的领导及其联系方式,镇村出去扑救人数;
5.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对行政村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及八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应按规定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科学组织扑救。在进行火灾扑救时,务必认真研判火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争取“打早、打小、打了”。
(三)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森林防火督查指导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森林防火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9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我街区域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为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辖区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运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预防方针,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街零火险率的发生。
二、机构设置
为了使我街森林防火工作收到实效,街道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政委:xx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xx。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常设公共服务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常务)任办公室副主任,xx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森林防火督查协调等工作。
三、防火范围及责任划分
防火范围:xx道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社区)及相关防火单位。
责任划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由梅溪湖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指导。街道由综治办及城管办组成100人的应急常备队,联络村、中塘村成立20人的应急常备队,发生火情时所有力量由街道统一指挥调度。
四、本次森林防火时间
本次森林防火时间为20xx年春节,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共xx天。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各村(社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当前气候,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等设施平台迅速启动面向公众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把林区居民点和村主要地点作为防火宣传的重点,发动村党员干部,督促护林员分片进村入户对村民进行防火宣传和安全用火提醒,分级开展防火基本知识培训,大力普及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技能,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严阵以待,快速处置火情。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各级值班人员、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山火,快速反应,集中力量,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较大森林火情,当地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的领导要亲临现场,科学指挥,积极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3、严格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岗双责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保证森林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严格按程序执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
4、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书》内容,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一个萝卜一个坑;加强值班备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于瞒报、迟报、漏报或者虚报森林火情及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森林公安也要依法加大森林火案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六、具体措施及职责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以及各相关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持续作战的精神,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保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在辖区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立禁止野外用火、禁止违法葬坟、修坟、立碑等警示牌,认真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
2、强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按照区域责任制的划分,对各村山头、入口等重要位置都铺排人员巡查守点,守点人员务必责任上肩,落实到位。
3、预防为主,确保巡查到位。森林防火工作重点以“防”为主,各村的巡查队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带火种进入林区及上坟的要坚决制止,不准携带钱纸、香烛、鞭炮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0
为全面提高镇村森林防火指挥员对预防森林火灾、处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综合力气和应急管理水平,依据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20xx年度森林防火培训纲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能系统地学习和把握国家、省里和市里现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了解我镇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特点、规律,娴熟把握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场紧急避险的相关学问。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挥员领导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力气,促进基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护林员。
(二)村委会负责群众扑火队伍队员。
三、培训内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
3、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七项制度)。
(二)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1、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政府、部门、经营者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护林机制(护林员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3、森林火灾扑救机制(三级扑救队伍组建、扑火装备建设、扑火预案制定);
4、火险预警及响应工作;
5、防火宣布传达及设施建设;
6、野外火源管理、生产性用火及方案烧除规程。
(三)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
1、森林火灾特点、规律;
2、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扑火指挥原则、扑火指挥基本程序、扑火指挥主要内容、扑火指挥基本要求);
3、森林火灾扑救主要方法和基本战法;
4、扑火紧急避险基本常识;
5、火场看管清理及火案侦破。
四、方案支配
我镇支配在12月底培训,各村支配在年底前结束。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1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一、组织落实,建立机构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xxxxxxxx,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二、分片负责,明确任务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范文《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20xx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模板(集锦6篇)(篇四)
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然后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然后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然后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4.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3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4.4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3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春节期间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损失,确保学士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学士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春节防火时限
20xx年xx月xx日(腊月初八)-20xx年2月xx日(正月十五)。
二、坚持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春节期间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和科学扑救水平,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涉林村(社区)在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处置发生在其辖区内的森林火警、火灾,各涉林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火情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必须在1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控制和扑救。
(三)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春节森林防火期间,各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四)平战结合,公众参与
在全面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
(五)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火情发生时,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方案规定,坚持早报告、早行动,迅速控制和扑灭火灾,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成立学士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定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周海波同志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业农村办、公共服务办、林业站、公共安全办、派出所、城管调度指挥中心、卫生院、各涉林村(社区)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指挥全街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决策重大事项。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街道农业农村办。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涉林村(社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全面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完成辖区内森林火灾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到岗到位
街、村两级森林防火组织实行24小时值班,要求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涉林村(社区)、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春节防火期间值班安排表,组织人员及时到岗到位,履行防火责任。各涉林村(社区)值班负责人于值班当日17:00-18:00上报本值班组森林防火安全情况,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领导适时对各村(社区)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三)广泛宣传发动,增强防火意识
春节防火期间,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出动宣传车,在街道涉农林区域内主要道路进行巡逻播放,收集防火知识、法律、法规,制作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在主要路口发放告知书、倡议书宣传资料;各涉林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适时播放禁火令,防火知识等内容;各涉林村(社区)全面组织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切实强化村民防火意识。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巡逻,监控重点区域
春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精心组织各涉林村(社区)护林消防巡查队员每天在本辖区范围内巡逻,在主要进山路口、农趣谷郊野公园等重点区域组织人员设立值守点,进行重点看护,确保发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早发现、早扑救”,保证防火安全;各村(社区)合理组织人员全天对所在辖区进行巡逻,对于山林、依山而建工厂和民房等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力度。严禁烟花鞭炮和纸钱香烛进入山林,对野外用火“零容忍”。
(五)加强应急准备,提升防控能力
及时做好扑火队伍准备,按照“有火无火按有火准备,大火小火按大火扑救”的要求,准备扑火人员和装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对水车、水泵、油锯等机械装备进行检查,需要保养的及时保养;备足水带、机油和火花塞等易损易耗品;及时补充铲子、套鞋、镰刀、扑火棍等传统装备;街道应急扑火队伍要进行一次以上春节防火期间热身训练,所有街、村(社区)两级扑火队员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四、火灾的报告
(一)森林火灾报告义务
火灾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提出处理方案,采取控制、扑救措施。
(二)森林火灾报告内容
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行政村、组)、原因及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火警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街道防火值班电话:xx)
(三)森林火灾指挥报告
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站,由指挥长做出初步决策,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上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
五、森林火灾应急启动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火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火灾情况。
(二)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组织部署扑救的有关工作,落实紧急扑救的经费、物资,启动应急预案。
(三)紧急调集扑火队伍和扑救装备、物资赶赴火灾现场,投入扑救工作。
(四)扑救时采取小火扑灭、大火砍隔离带进行隔离的办法灭火。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救火现场秩序稳定,交通通信畅通,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及时等工作。
(二)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立即组织人员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扑救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并及时上报。
七、责任追究
对肇事者必须进行严厉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的;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隐瞒、缓报、谎报重大森林火灾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4
当前,我乡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根据宜州区秋冬季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升森林火情综合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为建设和谐安马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秋平均气温高于往年,降水少于常年,秋防形势不容乐观。二是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三是各村干部群众觉得秋季相对潮湿,风没有春天大,不容易起火,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上述不利因素,全乡要提高对秋冬季防火严峻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秋冬季护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狠抓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
各村要采用张贴、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大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声势,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及有关政策。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及精神不健全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对于放牧人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和队伍建设。
各村都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护林巡逻队和扑救队三个队伍。村支书和村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沟系、山头、地块划成若干个防火责任区,把责任区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每村必须成立护林巡逻队和扑救分队,负责巡逻和监视本村山林的隐患,领导小组、巡逻队及扑救分队队员名单报乡政府备案,保证一旦遇有火情,防火队伍能够及时组织到位进行扑救。
(四)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负责人要24小时在位,不得关闭手机,确保森林防火信息上下畅通,有事必须外出的,要向乡指挥部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及时准确逐级上报情况,以利于组织协调和扑救工作,对发生火情的.村干部脱岗、对有火不报、瞒报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将追究村支书、主任的责任,并予以纪律处分。
(五)多管齐下,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要根据实际,做好野外火源的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一是隐患排查,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地边、林边等森林火灾易火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填好排查登记表,制定整改时间表,乡政府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对整改清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完成,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开展计划清除工作。各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低火险时段,组织好队伍,落实好责任人,有组织有计划有防范地烧除农作物秸杆等各种可燃物,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减轻来年春防压力。对危险的地块,要把秸杆等各种可燃物清除到安全地段。三是开设防火隔离带。在林边地头,存在隐患地段,要统一组织,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清理灌木、杂草,起到切断火源、阻隔林火蔓延的作用。
三、具体要求
(一)增强森林防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村要把秋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在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细落实,行动上勤检查,管理上严要求,以保证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度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严阵以待。各村要做到"预案早落实、思想早发动、人员早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扑救森林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好扑救队伍,立足"打早、打小、打了",加强对扑救队伍的组织领导,做到队伍机构、指挥员、扑火队员三落实,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能够迅速集合、迅速出动,及时扑灭森林火情。秋冬季护林防火、秸杆处理将做为年底各村考评的一个重要指标。
总之,各村一定要正确认识我乡面临的防火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本村森林防火的形势,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乡不发生一起火情、火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5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20xx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效地保护我县生态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居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下列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村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和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防火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引导林农、经营者按照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群防组织;健全完善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和各种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建立群众互助自律的森林防火制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建立巡山护林制度,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和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新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大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认真落实《嘉陵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实施细则》和《嘉陵区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措施。(暑假安全责任书)
(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村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和扑火队伍建设任务。
(四)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火灾案件的查处和火烧迹地的更新。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居应及时到场指挥扑救,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8小时扑灭率不低于90%,火灾扑灭后复燃率不超过火灾总数的5%,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火烧迹地的更新达100%。
(五)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规划界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0。5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0。5‰;其它有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1‰;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各村、居要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本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同时负责组织对各村、居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并通报。
三、本责任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如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xx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法人代表:
负责人:
二Oxx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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