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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05 09:59:4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工作方案模板集锦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工作方案模板集锦9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工作条例》为准绳,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南,以提高保教质量为中心,以教研教改为动力,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改革,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全面实施和推进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二、师生基本情况:

  我园共有教师3名,其中大专学历2人,中专学历一人;年轻幼教毕业教师一人,中年教师二人。我园现有幼儿89人,其中小班36人,中班30人,大班23人,中班和大班的幼儿经过在幼儿园的锻炼已经适应幼儿园的环境,而小班今年人数多初次进入幼儿园,幼儿还不适应幼儿园的环境,还处在家长呵护的状态中,所以我园采取亲近幼儿、适当给予幼儿活动时间,让幼儿喜欢我园。

  三、工作目标:

  在实践新《纲要》的过程中,不断转变教育观念,落实教育行为,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运用发展的眼光,挖掘自身潜力,强化内涵建设。在课程改革、创特色教育、树自身品牌上下工夫,树立经营学校的新理念,加强校园建设与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优化育人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将幼儿园建设成为乡镇一流的幼儿园。四、工作措施:

  (一)园务管理:科学管理,提高效益

  1、办园思想:依法治园,严格按标准收费;依法治教,注重行风建设。幼儿园一切工作以促进幼儿发展、促进教师成长、推动幼儿园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

  2、管理方式:以人为本,刚柔并重,以开放而弹性的管理、灵活而务实的'作风激发教职工工作内驱力。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领导参与实践教育教学第一线。

  3、班子建设:注重学习反思、倡导批评监督,内省与外力共同推动班子队伍的建设。班子人员在思想上强化三个意识:“一体意识”、“开拓意识”、“服务意识”,形成一支“开明、团结、廉洁、高效”的好班子,使幼儿园整体工作快速发展。

  4、师资建设:通过不断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能力、素质、知识结构的提升,更好地促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多途径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主要方法有:一是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模范带头作用;二是通过教师基本功大赛提高教师素质;三是园本培训有的放矢,促进成功;四是加强对话与交流,鼓励优势互补、互相合作、共同提高。

  5、家长工作:宣传与沟通并举,引导与合作并重。召开不同类型的个性化家长会,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继续做好家教讲座、提高家长的满意度、提高社会的信誉度。

  (二)教改科研:立足实际,大力提升

  工作重点:全体教师围绕目标加强协作,酝酿较高组织智慧,大力提升个体教育能力,把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档次。

  思想上:教研合一,教中有研,研不离教。教师一要咀嚼消化有关理论,二要厚实实践基础。教师要根据新的基础教育理念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自觉地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地构建自己的教育观念。

  实践中:在“存精、吸纳、创新”的总原则下,教师要提高教育艺术、积累教育智慧、互动策略和技能技巧。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不任务意识。

  (三)后勤管理:优质服务,提高素质

  1、依据依法办园的思想,收好用好经费,处理好节约开支与幼儿发展的矛盾,加强班级、幼儿园物品的管理工作,以实效为原则合理添置物品。

  2、强化安全意识,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细化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防患在先,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定期检查维修,合理考评,台帐齐全。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保健卫生工作,做细做实,严格规范。注重消毒、防病的过程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防病知识,积极做好预防传染工作。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xx〕89号)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根据《广德县矿山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现就推进20xx年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范围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四、整治工作内容及要求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一)主体合法规范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二)开采区域管理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三)生产区域管理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四)矿区外部管理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五)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五、具体措施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督促矿山企业根据矿山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七)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快全县治安治超卡口建设,确保9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矿山企业“身份证”识别制度,科学测算每家矿山企业的运输量,对矿山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并将车辆编号管理信息与治安治超卡口实行联网。对整体出让的采矿权,在矿区主要道路出口设立监控视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监控平台,强化对资源外运和矿山资源开采的现场监管。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全县非法开采、矿山企业资源外运、环境污染、偷逃税收等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建立企业税收“黑名单”制度。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税收违章行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矿山企业,停供其发票,直接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C类以下,同时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作出进一步处理。企业积极主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的,撤销“黑名单”管理;企业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联席会议作出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的决定。

  六、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建立全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的推进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按照总体方案和各细化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矿山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对保留的矿山企业实施环境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成立整治工作组,制定计划,落实整治资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整治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督促,狠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

  (三)验收达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对达不到矿区环境整治标准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治使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矿山环境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矿山整治县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涉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山整治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指导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督促企业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实行生态环境治理。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取缔、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

  县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

  县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整治,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取缔、关闭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及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关闭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矿山和矿石加工点。

  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决定关闭或限期整顿治理的矿山企业、石子加工企业等实施断电措施。

  县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核实企业履行林地使用手续。

  县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责任,及时通报。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快、治理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矿山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矿山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物价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价格欺诈、宰客、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依法履行价格监管职责,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优化价格环境,维护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元旦期间(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3日),春节期间(20xx年2月12日-2月24日)。

  (二)组织分工:成立监管小组,物价局、物价所、监测中心等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按分工要求参与监管工作。

  (三)内容步骤

  1、启动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元旦期间(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3日),春节期间(20xx年2月12日-2月24日),价格监测中心启动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汇总报送市场价格数据。

  强化预警值班,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巡查工作。要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蔬菜、酒店客房、景区点门票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走势,定期采集数据。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或排队抢购、脱销断档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送主管领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2、节假日巡查监督

  节假日之前,对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海鲜排挡、旅游酒店和平价商店、大型超市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提醒告诫酒店、景区点经营者等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做好明码标价,防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做好节假日期间酒店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备案管理工作。

  节假日期间,分组对主要景区点、购物点、餐饮点、酒店以及大型超市等进行巡查,依法查处欺客宰客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假日价格政策的'落实,优化节假日消费环境。

  3、启动应急检查机制。如遇价格异动突发事件,监管小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检查机制流程进行处置,及时制止价格违法行为。

  4、执行日值班制度,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咨询事件。

  5、在元旦、春节期间,结合市场供应情况,及时启动预案,适时投放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加大对平价商店价格行为的监督,发挥平价商店示范作用,确保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坚持平价销售。

  6、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反映的涉及本县的价格热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分工,要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安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组、到人,明确标准和要求。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应急联动电话24小时全天候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与咨询,遇有特别投诉事项及价格异常波动迹象时要及时向监管小组领导报告。

  (三)及时收集汇总检(巡)查、监测材料,于20xx年2月23日前完成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

工作方案 篇4

各村、居,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摸家底、清税收、堵流失”税源普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普查对象

  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地产、建安企业(项目)情况。

  目标任务

  通过逐户普查登记,全面了解辖区内税源户型的基本情况、分布状态、注册纳税情况,建立协税护税的基本信息档案,实现税收应收尽收。

  组织领导

  1、镇政府成立“摸家底、清税收、堵流失”税源普查活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

  镇普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镇普查办人员、税务、工商联系指导井岗镇普查的人员集中办公。

  2、各村居委、开发区管委会,为普查登记的具体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分普查登记小组,明确责任人,合理分配人员,集中人力、时间,切实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实施步骤

  本次普查活动总体时间安排:自20xx年3月26日开始,至4月底前结束。

  (一)全面普查登记阶段(3月26日至4月9日)

  1、召开税源培训动员会,布置“摸家底、清税收、堵流失”税源普查活动。

  2、普查登记。各村居、开发区按照属地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路段、逐楼宇,根据普查内容,进行逐门逐户登记,交界区域要无缝对接。

  镇普查办公室于4月10日前将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区税源办。

  3、为保证普查进度、质量,本次普查实行集中办公、按日汇报制度。

  镇普查办工作人员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录入、汇报记录、宣传报道、按日报送进度、信息等工作。

  各村居、开发区全体普查人员每日上午8:30前集中到镇四楼会议室提交前一天普查登记结果、汇报普查登记中的相关情况,之后进入本单位普查点进行当日普查工作。普查车辆由各村居、开发区保障。

  (二)汇总比对,补充完善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

  由镇税源普查办公室按照区税源办反馈的结果和比对意见,协助村居、开发区完善落实。

  (三)集中整改、总结提高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1、镇税源普查办公室根据区税源办集中整改要求具体落实。镇税源办、村居、开发区要根据普查结果完善税源管理基础档案。

  2、村居、开发区总结普查活动、税源管理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镇税源普查办公室。镇税源普查办公室及时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区税源办。

  镇税源办、村居、开发区要切实把普查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开展税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把集中普查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提升能力、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镇税源普查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动态,进入村居、开发区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镇税源普查办公室、村居、开发区要注重宣传,为普查活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本次普查活动纳入对村居、开发区20xx年度协税护税考核中。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单位,将根据情况,建议镇党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认真负责、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工作方案 篇5

  龙湾区第一新公民学校·龙湾区沙城镇第三小学

  “减负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xx〕127号)、《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深入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实施方案》(温龙教普〔20xx〕71号)、《龙湾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阶段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减负提质”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减负提质”的重大意义。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规范课程课时、规范作业批改、限定作业总量,保证学生休息时间、切实减轻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将“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我校成立“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和落实,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组长:黄瑞华

  副组长:刘素琼

  成员:施昌贵 王 芬 王凤英 林飞华 林秀灵 各班主任

  二、“减负”八举措

  1.健全制度,落实“减负”责任。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负责人,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行部门问责制,把“减负”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一位教师。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

  2.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档案,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查教案,每月检查一次;二查作业量及先做全批,两周抽查一次,一月普查一次。

  3.全面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100%,教师参与面达到90%以上。

  4.推行学生作业审批制度、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倡导因人而异的作业,逐步推出个性化作业。

  5.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家长减负志愿者,积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和“减负”的目的和要求,听取家长、学生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学校实际按规定进行整改。

  6.严格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的管理,禁止教师私自给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拒绝上级规定之外的教辅材料进入校园。

  7.严格规范考试分数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教师不得按名次公布学生学习成绩,学校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提倡对学生进行多元化和过程化学业评价。

  8.启动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制定教师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年轻教师的快速成长。

  三、奖惩

  校长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将规范办学、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的相关要求列入校长考核。

  教师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直接责任人,对违反“六个严格”规定,不自觉及时纠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经查情况属实的,学校应对其作出处理,并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年度考核降类处理,直至待聘。

  一学年中无违反减负规定的,年度考核记10分,表现出色的,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龙湾区第一新公民学校

  龙湾区沙城镇第三小学

  二〇xx年九月

工作方案 篇6

  5月28日是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5月28——30日为端午节假期。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充实的假期,特制定聊城大学"端午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方案。

  一,学生安全教育(责任人:乔丙武,李合亮,各学院副书记)

  学生安全问题关系到我校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校各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端午节"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了解学生具体动向,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1,召开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目前手足口病和甲型HINI流感逐渐蔓延的趋势,教育学生最好不要回家,尽量不出去就餐,发现有疑似感冒发烧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到医院进行检查。(负责人:辅导员)

  2,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当前,尤其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

  3,做好学生在宿舍区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的安全与卫生,不要通宵熬夜,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正常作息,坚决杜绝酗酒,打架斗殴,起哄,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负责人:宿舍管理中心,辅导员)

  4,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教育,避免学生因急于找工作上当受骗或参与传销等一些非法活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

  5,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回家,找工作和外出旅游的同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集体包车,不要乘坐无牌照汽车,尤其是三轮车和摩的等,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负责人:辅导员)

  二,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人:乔丙武,孙建华,各学院副书记)

  1,各学院一定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建立通畅,快捷的安全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有关情况向学生工作处汇报。 (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

  2, "端午节"期间原则上不准学生离校外出,若有特殊情况,须请假离校外出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须经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审批),学院要认真统计好学生外出的目的地,乘坐的`交通工具及车次等信息。确切掌握他们的去向及联系方式。(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

  3,加强外出勤工助学学生和外出实习学生的管理。要逐个梳理统计在外的学生,掌握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

  4,加强对精神障碍生,特困生的关怀,对他们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

  5,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在开学第一天(6月1日)上午十点前把学生返校情况以邮件形式发送至XXX,掌握每一个未到校学生的具体情况。(负责人:学生科,辅导员)

  三,做好预案,妥善处理(责任人:乔丙武,各学院副书记)

  1,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预案,明确可能出现的学生安全问题及其相应的处理办法。安全预案应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具有较强的预见性,在此基础上形成预防发生,消除隐患的对策,以及事故出现后的应急措施。(负责人:各学院副书记,学生科)

  2,各学院要畅通学生安全信息渠道,学院应第一时间获得有关学生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将重要信息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务安全等情况时,学院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负责人:各学院副书记,学生科)

  3,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性伤害后,学院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在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伤或被窃,失火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事故后,学院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情绪,恢复秩序,并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负责人:各学院副书记,学生科)

工作方案 篇7

  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按时、依法、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海府办[20xx]2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镇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4.41亩。其中,镇范围内931.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9.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3.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8.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17.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8.38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667.52亩,未明确用地单位国有土地87.09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涉及的权属村委会有5个,分别是上埇村委会、礼都村委会、田头村委会、龙池村委会、棉寨村委会。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部分,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二)临时用地部分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为小型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根据市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征收补偿和坟墓补偿)补偿费实行包干,标准为3.6万元/亩,其中3万元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万元为工作经费,0.5万元为征地奖励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琼府[20xx]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包干费用按征地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拨付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平衡统筹使用。

  (三)按照市政府十四届43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荒地、沿海滩涂,给予“安置补助费”补偿。

  (四)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及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地涉及地上建筑房屋及附着物的,按市政府批准最新的城市建设房屋参考基价及市政府批复的补偿标准执行。需要评估补偿的,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安置按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五)坟墓按2500元/个标准补偿,特殊坟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xx]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xx]103号)规定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一)征地拆迁工作小组

  1、为了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镇政府成立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业主征地拆迁工作机构

  项目业主以派驻现场的工程现场建设管理部为征地拆迁现场协调机构,与我镇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对接,组织协调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配合我镇征地拆迁工作。

  (二)征地拆迁督查机构

  项目的征地拆迁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对各镇征地拆迁进展工作进行督查。

  五、职责分工

  (一)国土所负责协调:征地红线图,征地测量等;协助镇政府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的确认签字等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档案组卷建档。

  (二)各征地小组负责对被征地土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核实,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调查、青苗清点及地上建筑物丈量并登记造册,确认被征地农民的失地面积及纳入缴费补贴范围的人数和对象,拨付征地补偿款等工作,负责预防和制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违法抢种、抢栽、抢建及征地的宣传动员和调处征地中的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纠纷等,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统计表等所有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材料各征地小组负责完善手续,送镇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三)农业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变更或注销工作,并牵头会同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进行特殊苗木和特殊鱼苗的评估,价格确认。

  (四)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各项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和老年生活保障补助的'核定、发放、登记、退还等工作。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以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地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

  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实施征地拆迁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征地拆迁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30日)

  做好项目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土地分类、丈量工作,并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拆迁现场实物分类清点、房屋丈量登记并与拆迁对象们签名确认工作,完成弃土场、取土场等临时用地的租用手续。拆迁安置方案制订和实施完毕,完成征地拆迁汇总及兑现征地款。

  (三)征地收尾工作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海府[20xx]91号)文件处理好本次征地的各种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公路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强化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令统一,分级负责、任务包干、限期完成”的原则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各征地小组负责各自地段内的征地折迁工作。

  (二)定期汇报、掌握动态,各征地拆迁工作小组每周一报,每周五前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各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严把标准、规范征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土地征收,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按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征拆清零,腾房交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倒排进度,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土地征拆清零及土地交付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及时进场施工。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征地小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以会议、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争取被征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使老百姓明白高速公路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努力营造高速公路的良好氛围。

  (六)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土地征收工作由属地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征地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具体任务落实到有征地拆迁任务的每个村、每一户、每块地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人员明确。

工作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春季绿化造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全乡绿化造林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绿化造林突击活动。

  一、目标任务

  全乡春季累计开挖树塘总数34.6万穴,其中成片林1万穴,农田林网1.6万穴,洪泽湖湿地生态保障2万穴,村庄绿化4万穴,四旁植树24.5万穴,补植1.5万穴,各村具体目标如下。

  二、工作重点

  1.成片林工程:重点围绕今春水利工程和申报采伐的重点地段:如顾台果树林、穆庄、何邵的吊瓜基地,张灯引河堤埂,朱台中心河埂,陈岗闪电河埂,刘宋大寨沟北埂,穆庄大寨沟南埂,何邵红心路、截水沟埂等重点地块。

  2.农田林网工程:重点围绕万顷良田疏通整治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田改造工程,从水系调整入手,进一步提高农田林网标准。

  3.洪泽湖湿地保障工程:重点围绕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省级洪泽湖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对老汴河两侧城北、顾台地段,大量栽植池杉、柳树等耐水湿树种。

  4.村庄绿化工程:重点围绕康居村和集中居住点建设,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和档次,建成绿化合格村,完成庄台补植,消灭庄台绿化盲区,有康居村及集中居住点的村必须完成一个200亩的片林。

  三、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时间为2月5日—3月15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推进:

  1.第一阶段(2月5日—2月10日)做好地段落实,人员组织,突击开挖树塘。

  2.第二阶段(2月11日—2月20日)全面提高标准,落实营林机制。

  3.第三阶段(2月21日—3月12日)栽植。

  4.第四阶段(3月12日以后)补植和提高成活率阶段。

  四、检查评比

  各蹲点干部必须深入到村,配合各村做好此项工作,并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目标任务,将分阶段有乡纪检监察、农技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场)行动及完成情况检查评比,查树塘开挖及栽植的数量和质量。对绿化造林工作行动快、数量多、标准质量高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行动缓慢、数量少、标准质量差的单位进行批评和处罚,并限期完成。对树塘开挖完成任务比较好的单位将按实际开挖的穴数给予每穴3.5元的经费补助;对成活率达到60%以上的给予每株0.5元的奖励;对成活率低于60%的'不予奖励;对成活率较好的单位将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此次活动结束后将评比出前三名,分别奖励20xx元、1500元、1000元,在阶段性评比中处于后三名的村支部书记要向乡党委政府作出检讨,并作大会表态发言,连续两次处于后三名的村加罚村支部书记400元罚款,连续三次处于后三名的村,将对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

工作方案 篇9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xx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现制定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习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为党员和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学习时间

  20xx年11月下旬―12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大会学习、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题学习教育。

  (一)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11月底)

  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一次《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发挥表率,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12月上旬)

  镇村各党支部要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要原原本本传达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一位党员,集中学习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镇综合办。

  (三)开展一堂廉政党课(12月上旬)

  集中全镇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对《准则》和《条例》进行深入解读。

  (四)撰写一篇学习心得

  (12月中旬)

  要求镇里每位党员干部职工根据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岗位,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于12月15日前报镇纪委办。

  (五)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教育活动(12月下旬)

  按照党委班子分工,结合廉政日常谈话、提醒谈话制度,分级开展一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干部与职工之间的廉政谈心教育活动。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准则》、《条例》的学习,是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又要加强领导、推动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效率和质量,把两项党内法规精神迅速而有效的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

  (二)加强监督,注重实效

  由镇纪委办、组织办负责对各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学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党支部集中学习要做好记录,及时总结

  学习成果。每个党员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对于在学习活动中不认真、走过场的党员干部要提出批评,并及时纠正错误。

  (三)落实责任,形成机制

  镇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抓细抓实,促使广大干部严守纪律、坚守底线。镇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紧围绕重点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要用《准则》、《条例》指导今后的工作、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源头治本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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