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共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篇1
1、 目的:规范公司大客户业务开发的过程管理、促进业务拓展的持续有效进行,根据公司业务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营销中心全体业务人员
3、定义:
3.1 大客户:是指公司所在销售区域内使用产品量大或单位性质特殊的客户,主要包括经济大客户、重要客户、集团客户与战略客户等。
3.1.1 经济大客户:是指月用量达到或超过20吨,年度销售金额等于大于500万。
3.1.2 重要客户:是指满足党政军、公检法、文教卫生、新闻等国家重要部门的客户。
3.1.3 集团客户:是指与本企业在产业链或价值链中具有密切联系、使用本企业产品的客户。
3.1.4 战略客户:是指经市场调查、预测、分析、具有发展潜力、会成为竞争对手的突破对象。
3.2 项目备案:是指大客户项目信息在销售管理部进行相关的提交和备案。
4、权责
4.1 总经理:负责大客户工作的统筹安排。
4.2 常务副总:
4.2.1审批大客户的'项目方案及监督方案实施。
4.2.2 负责主持月大客户项目进度检讨会,对大客户的项目过程推进与特殊要求实施的运行过程进行审查和管控。
4.3 销售管理部:负责大客户措施方案的跟踪和反馈,协同业务部门对突发情况进行处理和配合攻关。
4.4 业务部门:
4.4.1 负责提交立项申请表,攻关进度表,并进行实施。
4.4.2 负责按公司要求进行各阶段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并实施。 5、流程图
5. 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流程
6、大客户的开发模式 6.1 自主开发
6.1.1 由公司统一管理,通过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进行客户开发的模式。 6.2 合作开发
6.2.1 经公司批准同意,联合或整合其他公司资源,通过联合的方式进行客户开发的模式。
7、大客户拓展的激励公司将根据大客户对我司销量和利润的贡献情况,给予单独特批提成标准。
立项申请表
实施方案 篇2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实施暂行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第三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市民政部门负责城镇特困对象的认定,市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经办具体业务。
市公安、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及金融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和扩面征缴工作,具体业务由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社区承担。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基金筹集
第五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第六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xx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两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最低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政府负担55元,其他由地方财政配套。二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缴费标准按100元至500元国家规定的基本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给予部分补贴,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鼓励参保人员选取高档次标准缴费,对缴费标准按600元到1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40元;对缴费标准按20xx元到3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50元,补贴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韶山市人民政府负担。
按照本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当年度按时足额缴纳应缴养老保险费,可以享受当年度的缴费补贴。对于补缴年限,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对如下特殊群体给予优惠政策:
一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缴费特困群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
(1)持1-2级《残疾证》的人员。
(2)持A类《低保证》的低保人员。
(3)三无人员。
二是市人民政府对持3-4级《残疾证》的缴费困难人员,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部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60元。
享受政府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本人一次性缴纳个人当年应缴部分后,政府代缴其补助部分。
第八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与新农保缴费年度一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养老保险费以人民币形式按年缴纳,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申报缴纳。
第三章个人账户
第九条参保人员首次缴费,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终身不变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编码。
第十条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
第十一条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新农保经办机构在每年缴费年度结束后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结息一次,并及时向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对账单,作为参保人员核查和今后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记账日期为参保人缴费之日。
第十三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四章养老金待遇
第十四条养老金领取的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第十五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
第十六条鼓励居民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不含补缴年限)。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第十八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凭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银行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第十九条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每年应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参保人员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申请注销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条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被通缉或看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并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在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省指定金融服务机构设立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统一组织征缴和发放。
第二十二条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每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按要求编制和报送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按照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实行制度化、信息化管理。
第六章基金监督
第二十三条经办机构接受同级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基金监管职责,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和村委会(社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责任和奖励机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通过伪造证件或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新农保经办机构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必需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开支。
第三十条本办法实施后,如与国家、省、湘潭市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省、湘潭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现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水平,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规范》,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落实到生产、管理、技术和现场等所有环节、所有岗位和所有人员。通过不断提高职工安全行为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杜绝“三违”,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区)局(分公司)和市局(公司)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公司)安全保卫处,负责岗位达标创建具体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岗位达标创建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从20xx年6月份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7月)
1、成立组织。市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领导小组。各县(区)局(分公司)、市局(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也应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岗位达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宣传动员。各单位按文件精神要求,利用会议和各种活动,向全体员工传达贯彻国家局和省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使员工认识开展岗位安全达标的重要意义,增强员工参与岗位安全达标工作自觉意识。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0月)
1、文件编写。按照国家局制订的《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规范编制指南》和《烟草商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规范和评价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发布《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规范和评价方法》,明确岗位安全标准项目,包括岗位人员基本职责、岗位知识和技能、岗位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安全作业、装备护品、作业现场安全、岗位管理要求等。
2、开展培训。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规范》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规范和评价方法》,全面掌握、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评价内容,达标方式和达标途径。
3、自查自评。各单位、各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自评组,对需要达标验收评价的岗位员工,按照《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4部分:岗位规范和评价要求》(YC/T384.4—20xx)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自评登记表》,并汇总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验收申请表》,上报市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达标验收考评。
(三)评查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2月)
1、检查验收。在年底前,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价,评估各单位岗位达标执行情况,若检查验收评价得分未能通过的,限期整改后重新复评。
2、完善提升。不断改进和巩固岗位达标工作的建设成果,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使岗位达标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最基本单元,岗位达标建设工作涉及到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岗位,因此各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岗位达标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发动全员、紧密配合,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建设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全力做好岗位达标建设工作。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班前会、宣传栏、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对岗位达标工作的认识,确保人、财、物等的有效投入得到保障。要组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使员工准确掌握本岗位达标的各项要素内容、程序和方法。通过开展岗位技术比武等各种活动,形成全员学习、宣贯、创建岗位达标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措施,强化考核。市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达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岗位达标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20xx年度安全保卫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四)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岗位达标实施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市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规范,完善确定相应的岗位安全标准和考核内容,组织开展自评整改,并做到痕迹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尽快培养一批具有较新的教育理念,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教师,满足学校可持续发展需要,使我校教师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二、培养目标。
1、通过加强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有较大提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
2、通过对青年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使青年教师做到“六个提高”,一是教育教学理念提高,二是专业知识水平提高,三是课堂教学技能提高,四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提高,五是教育创新能力提高,六是教育管理水平提高。
3、通过培训,力争使青年教师一年适应教学、三年成为合格教师、六年成为骨干教师、八年成为教育教学能手;使青年教师专业知识整合化、专业能力整体化、个性品质优化,做到教学专业的“学术”、课堂教学的“艺术”、现代教育的“技术”的整合优化。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教学科研能力,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在开展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活动中有成果,并在六安市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参与对象。
1、导师。
聘请校内特级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星、教研组长为导师,部分优秀骨干教师、有影响的教师或公认度比较高的教师,在自愿的原则基础上也可聘请为导师。
2、青年教师。
教龄在5年以内的青年教师、没有带满高一至高三两个循环的青年教师,新调入我校中级职称以下的老师,学生测评满意率60%以下(或不满意率10%以上)的老师均为青年教师的来源,其他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自愿申请成为青年教师。
四、领导机构。
1、领导机构。
(1)领导组组长:xx。
(2)领导组副组长:xx、xx。
(3)领导组组员:xx、xx、xx、xx。
2、实施机构。
“蓝青”计划由教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教务处协助,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协调完成。
五、实施方案。
1、拜师结对:
安排好导师与青年教师结对,签定《南平中学结对互动协议书》,并做好考核工作,对优秀的导师和成长快的青年教师给予奖励。
2、制定发展规划:
结对的导师和青年教师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发展规划”,规划中要有长期的发展目标,也要有每轮的具体目标。
3、理论学习:
青年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每学年阅读教育专着或学科专着不少于一部,并做好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
4、相互听课:
导师与青年教师相互听课,导师每学期听青年教师的'课不少于5节,青年教师听导师的课不少于10节。
5、教学展示:
青年教师每学年开设公开课不少于2节,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的优质课评比。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对获得荣誉的青年教师,学校给予奖励。
6、教学反思:
青年教师每学年撰写教育故事或教学反思不少于10篇;反思内容字数不限,重在记录感悟,总结得失。学校每学年对教育故事或教学反思进行一次评选,对好的教育故事或教学反思给予奖励,适当时候编印成集。
7、教学论文:
青年教师每学年撰写教学论文或心得不少于1篇。
8、专业考试:
一学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专业水平考试(类似于高考,每学年下学期进行),凡要上高三的教师要达到一定的分数。以考带训,提高青年教师的基本素质。
9、基本功比赛:
一学年举行一次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比赛,督促青年教师苦练基本功,奠定扎实基础。推举其中优秀者,主讲示范课。每年举行一次主题讲演或说课比赛以提高青年教师的语言表达能力。
10、召开座谈:
(1)学生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任课的青年教师的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青年教师。
(2)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听取有关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意见,总结交流教学实践中的得失、体会、业绩。
(3)导师、青年教师、行政领导研讨会,就培养工作专题进行意见交流,总结经验,完善培养措施。
11、建立档案:
专项教学档案包括:
(1)青年教师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
(2)汇报课、考核课的评课内容。
(3)各项比赛的成绩和记录。
(4)各项检查考核评估结论及其记录。
(5)每学期教学成绩及竞赛辅导成绩。
(6)青年教师本人的发展规划、总结。
(7)学生调查结果。
(8)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的有关情况和成绩等。
六、奖惩措施。
学校给“蓝青”计划中的导师颁发聘书,结对的导师和青年教师,在学校年终的教师考评中享受加分。学校每年对刻苦钻业务,积极进取,成绩显着的结对小组进行表彰,可被评选为校优秀教师,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本期我们语文科组根据福田区《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小学教研工作要点》,有效落实《皇岗小学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教研工作要点》,本着扎实推进“校本研修”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原则,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工作重点:
1、坚持逢单周一次的业务学习,把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力争使每一次教研活动有主题、有实效。做好期末交流工作。
2、积极参与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方式。
鼓励各位语文教师积极参与我校网络博客(blog)系统,提倡教师在博客上发表教育教学日记、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日记、教学随笔、教育故事等,提倡建立班级、家长和学生博客,丰富我校博客的内容,提升博客的质量。
3、加强教师理论学习,提高语文教师的思想素质。
(1)落实学校工作计划提出的“书香校园”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读书沙龙,评比和奖励读书活动。强力推进“读书富脑”活动,采取“师生同读一本书”、“多名教师同读一本书”等形式。
(2)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研修的理论学习。讨论研究怎样提高语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倡语文教师学期内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或多本教育杂志,并开展组内学习心得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4、加强语文教师业务培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艺术,转变教育观念,开阔教师的眼界。
(1)走出去:组织教师参加各级课改讲演、听课评课活动等。参加福田区校本研修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2)请进来: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名师讲学。
5、实施名师课堂开放制。
挖掘语文组名师资源。语文组校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义务承诺全天候、全方位向全体语文教师开放自己的课堂,积极传、帮、带青年教师,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6、参加福田区教研室开展的《诗教研究》课题和学校心理课题的研究。配合做好心理课题的结题工作。
7、加强教学质量的全过程监控。
(1.)完善集体备课的内容和方法,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把教师的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相结合。
(2)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推门听课”。促进日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3).配合教导处做好学生学业成绩以及日常作业的抽查工作。
(4). 抓好“晨诵、午读、暮省”的读书制度,督促每生每天不少于5页的阅读量。提倡不动笔墨不读书,中高年级学生坚持写读书笔记,于十二月举行一次学生读书笔记展评活动。
(5).十月下旬,小学生现场作文写作选拔赛。
(6)、十月下旬,参加市级规划课题、区级课题“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方式研究”结题。
(7)十一月上、中旬组织参加“深圳读书月”系列竞赛活动。举行演讲比赛。配合学校评出:演讲、写作、摘记、藏书之星和优秀读书家庭。
(8).配合学校进行“皇岗杯”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优质课展示。
(9).继续配合做好“整合与增效”课题研究工作,重点做好成姿老师参加全国信息技术整合课赛课语文课的指导和辅助工作。
注:如有变更以学校工作安排为准。
语文组 20xx年9月21日
本学期教研主题:“古诗词教学面面观”
一、《诗意的课堂 审美的课堂》(二年级主讲)
二、《诗歌教学中的朗读》(三年级主讲)
三、《诗境》(四年级主讲)
四、《古诗词教学浅探》(五年级主讲)
五、《试谈小学语文课文中的诗歌教学方法 》(六年级主讲)
六、《浅谈小学低年级古诗教学模式》(一年级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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