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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6-07-02 03:59:41 工作方案

【优选】实施方案3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介安字[20xx]3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11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11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交流,强化沟通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局安委办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

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完成银川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自治区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衔接《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银川市城乡规划体系,科学定位城乡空间布局和区域功能,切实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需要将银川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三规合一”,推动银川市城乡规划及发展建设更加科学有序。

  二、编制时限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规合一”工作的领导,确保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三规合一”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代荣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振如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 庆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晓明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雪霞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雪飞 市财政局局长

  陈学忠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袁 科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刘西存 市农牧局局长

  雍 辉 市水务局局长

  马 杰 市工信局局长

  王 琦 市统计局局长

  陈志文 市交通局局长

  郝天江 市旅游局局长

  于小龙 市文广局局长

  朱韶峰 兴庆区政府区长

  李全才 金凤区政府区长

  李维国 西夏区政府区长

  邓彦芳 贺兰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润军 永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陈淑惠 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

  柏 杨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何 梅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土局局长

  邱志军 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规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具体负责“三规合一”组织协调工作。规划管理局局长徐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沈爱红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部门职责

  1.市发改委:编制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牵头确定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推动建立健全项目库及其管理信息系统;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牵头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2.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开展“三规合一”规划基础地理和规划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图斑坐标,明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划定方案;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在“三规合一”工作完成后,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市财政局:安排开展“三规合一”相关工作经费。

  4.市规划管理局:牵头做好“三规合一”及银川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编制中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内容进行审核;对编制后城乡规划相关法定规划进行修改,推动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5.市环境保护局、园林局、农牧局、水务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环境保护、湿地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状况及布局、水系、水资源容量、工业产业发展状况及布局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

  6.市统计局:提供规划所需的各类数据。

  7.市交通局:提供规划相关所需的各类交通规划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图件内容,做好成果调整、审核等工作。

  8.市旅游局:提供规划相关所需的各类旅游规划及各个景区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图件内容,做好成果调整、审核等工作。

  9.市文广局:提供市域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相关文字说明及保护范围界线等图件内容,编制的各类文物保护规划图件,做好成果调整、审核等工作。

  10.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负责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11.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灵武市政府:确定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规模、边界,编制各开发区产业规划、建设规划,市域重点镇、中心村及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提供各自“三规合一”初期成果。

  12.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所管辖区域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相关规划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配合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1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土局: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管辖区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配合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14.市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规土局: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滨河新区所管辖区域相关各类规划、产业发展建设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配合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做好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2.市规划管理局要牵头抓总,做好与自治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做好本次规划编制的指导协调工作;

  3.各部门按编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要详实准确,在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编制科学、合理,符合“三规合一”工作的相关目标;

  4.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全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其它规划变更或修正的内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记载、认真研究、相互沟通、及时请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5.请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系人,全程负责“三规合一”工作的对接协调工作。

实施方案 篇3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事实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建设稳定、和谐、美丽精河的重要意义,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大局来之不易,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明天的幸福生活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开创;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必然,是当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是“三严三实”的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从点滴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各民族心中。

  民族团结“微行动”就是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全县开展的稳定工作、“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精准扶贫、惠民工程等与民族团结工作有机融入、贯穿始终,把各项活动串线成珠、有序开展,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发动全社会一起做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一个个“微行动”,凝聚起“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微行动”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抓手,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少年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选活动,以家带村,以村带乡,以乡带县,积极构建家庭幸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新型民族关系,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族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的行动实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要事,力争3年的时间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实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

  三、活动步骤

  民族团结“微行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最美精河人评选等争取民心、凝聚人心的主题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分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步:寻找发掘。围绕“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这一活动主题,寻找发掘身边普通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正能量故事。做到月月找、年年寻,长年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活动打造成一个持续的'长期的文化传承平台和家喻户晓的社会公益品牌。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寻找发掘“美”作为村“两委’班子、住村工作组、网格员的权重任务,通过会议发动、广播动员、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着眼于身边人身边事,把街头巷尾传颂的、邻里之间互助的、家庭内部夸赞的民族团结小故事、好邻居、好公婆、好儿媳、好青年等寻找发掘出来;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牵头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会议动员、单位推荐、组织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挖掘民族团结小模范、岗位奉献小典型等;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家访、与学生谈心等方式,发现、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最美学生等典范;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科室推荐、群众评议等形式寻找发掘群众的“好卫士”、贴心人等最美警察;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以下简称“两新”组织)要通过班组竞赛、座谈等形式积极寻找、发掘岗位标兵、服务之星,要把最美的身边人身边事找出来。在寻找和发掘的过程中,激发更多的干部群众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第二步:广泛宣传。将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通过广播、网络、文化墙、召开座谈会、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开来,引发社会各族群众的关注,激发人性的善意,弘扬社会正能量,凝聚起全社会的爱心和力量。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整理发掘典型人物、故事,通过设立光荣榜(善行义举榜)、开辟宣传栏、绘制文化墙、开通大喇叭、制作事迹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组织各党支部通过公示栏、微信、微博、举办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县教育党工委通过校园广播、手抄报、班(队)会等形式把榜样树起来;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张贴光荣榜、学典范践行动等形式营造氛围;“两新”组织通过班组交流、设立荣誉栏等形式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新闻中心、县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中心等新闻单位和媒体统一开辟专栏,策划专题。同时,引导各新媒体做好小话题、小栏目互动,形成舆论势场;县文体广新局要组织文化能人结合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指导、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县文联要组织摄影、文学爱好者深入基层,走近群众拍摄一批小照片、撰写一批小故事。

  第三步:活动助推。以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志愿服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活动。通过一个个主题活动的扎实开展,助推民族团结“微行动”深入实施。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认真做好主题策划,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说说我的好邻居”等活动,让群众参与进来,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在活动中交流交往交融,唱响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县直机关党工委要通过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结对认亲”“爱心课桌、爱心书包、爱心助残、爱心扶贫”“爱心援助”等志愿服务及读书推讲、职工运动会等活动,增进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建立信任、凝聚力量;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红旗伴我成长”“我是新疆儿子娃娃”“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教职工、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开展岗位大比武、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维稳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两新”组织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强化职工社会责任、民族团结意识、服务水平。

  第四步:评选表彰。本着“群众认可、有教育意义”的要求,从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中推选出典型,可采用播放短片、现场访谈、诗歌朗诵、相声小品、歌舞表演等形式,注重群众参与面和教育面,层层表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群英谱”。使受表彰者有一种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更大的动力和信心;使周围的人受到感染和激励,形成一种人人皆想为、愿为、可为的群众自觉。县委有重点地每年开展一次表彰活动;各乡(镇、场)党委要分层表彰,有序推进。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针对寻找发掘出来的小模范、小典型进行整理归类,村队(社区)表彰活动可以一个月开展一次,也可以一个季度开展,时间上不做强行要求;乡(镇、场)党委每年开展两次表彰;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学期开展表彰,系统每年可进行一次的集中表彰;公安局党委、“两新”组织每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

  四、组织保障

  建立民族团结“微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与协调,形成全县一盘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微行动”既是一次思想理念的创新,也是一次群众观的再认识。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着感情和责任抓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把微行动各项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总结经验,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㈡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民族团结“微行动”是一场长期的群众性活动。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一场发现弘扬学习身边真、善、美的全民行动,要精心组织,加强主题策划,设计出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载体,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活动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识、加强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提升公民素质、弘扬社会正气、振奋民族精神、展现良好风貌。

  ㈢ 抓住契机,做好引导。民族团结“微行动”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实现理念和手段的创新。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把握住寻找、发现、表彰、选树、推广最美身边人身边事的有利契机,加强活动引导,避免盲目性、阶段性,对于选树出来的人物故事,要及时搭建小舞台、利用小板报、创编小作品等形式在群众中间传开来,传承下去,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

  ㈣ 注重规范,形成特色。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平时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将“微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村队、单位大事记、乡(镇、场)志、县志内容,做到典型人物一人一档,表彰活动一次一档,年底集结成册,形成《民族团结“微行动”汇编》(主要内容为:年初工作计划、目标要求,村两委班子和住村工作组特色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剪影,大事记,维稳、精准扶贫、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果展示)。

  20xx年民族团结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民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族〔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

  (二)承办单位

  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

  各县区民宗局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时间:9月2日(星期五)上午8点。

  地点:滨河公园。

  参加人员:市几个班子领导,市民委成员单位,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有关人员。

  议程:(1)市领导致辞;(2)市领导宣布六安市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正式启动;(3)文艺演出;(4)现场设立民族政策咨询台及宣传展板。

  (二)系列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在公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橱窗。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在全市各学校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各县区民宗局认真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活动,采取宣传栏、宣传广告、宣传标语、宣传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文艺演出进乡村、社区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企业。辖有民族企业的县区民宗局指导各民族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建立宣传教育档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市寺观教堂悬挂宣传民族团结横幅标语,不断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 “三个意识”“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裕安区城区清真寺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律维权活动。

  市政协就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协助市政协专委会实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琦任组长,

  副市长王安义、市委副秘书长李中华、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吕进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及各县区民宗局负责同志为组员。

  (二)职责分工

  市委统战部职责:

  (1)宣传月方案统筹策划(8月15日前);

  (2)全程协调宣传月活动相关事宜(8月5日至9月28日);

  (3)落实启动仪式参加领导等相关事宜(8月31日前)。

  市委宣传部职责:

  (1)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9月份);

  (2)城区户外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宣传(8月25日前)。

  市民委职责:

  (1)提出方案初步意见(8月2日前);

  (2)负责《皖西日报》专版宣传内容提供(8月25日前)(指导霍邱县、叶集区、金安区、裕安区负责一期供稿);

  (3)协调启动仪式相关工作(8月25日前);

  (4)统筹各县区宣传月活动安排推进及相关信息报送(9月1日至28日);(5)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上报(9月29日前)。

  市教育局职责:

  (1)开展上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第一课活动(9月15日前);

  (2)在学校电子屏或宣传橱窗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3)做好市领导慰问民族学校师生有关准备工作。

  市城管局职责:

  (1)协助开展民族团结进公园相关事宜(8月10日前);

  (2)承担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用电保障等相关事宜。

  6. 市广电台职责:

  (1)负责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指导县区电视台做好县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皖西报社职责:

  (1)在《皖西日报》上安排两期“十二五”以来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专版及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报亭宣传工作。

  六安新周报职责:

  (1)负责启动仪式现场布置(包括音响、背景板、队牌制作、现场安排等)(8月31日前);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进公园有关事宜(8月31日前);

  (3)刊登一期民族政策宣传专刊(9月10日前)。

  金安区民宗局、裕安区民宗局职责:

  (1)各落实20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启动仪式;

  (2)做好市政协领导调研指导城市民族工作相关事宜;

  (3)裕安区民宗局负责在城区清真寺开展法律援助及户外宣传栏宣传活动;

  (4)金安区民宗局指导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做好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叶集区民宗局职责: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在启动仪式现场演出工作及进乡村、社区活动。

  各县区民宗局职责:

  (1)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六进”及相关报道(9月1日至9月30日);

  (2)整理上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9月25日前)。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支持协助。

  (二)注重氛围营造。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做到宣传报道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启动仪式要突出民族特色,确保活动成效。

  (三)严明部门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各职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28日前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统筹协调。市委统战部要站位全局,抓好统筹协调,市民委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单位搞好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五)确保安全高效。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启动仪式及系列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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