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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统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24 17:40:2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选年度统计工作计划3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度统计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年度统计工作计划3篇

年度统计工作计划 篇1

  **年是统计“六五”普法教育的关键之年,为认真抓好我县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XX县局制定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把法律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二、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学法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三、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利用“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系统,对所有学员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法律、法规考试。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自查迎检工作。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验收组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五、切实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认真配合市局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乡镇(街道)统计员统计培训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训。

  六、继续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七、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关键时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传媒,不断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

  八、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基础工作。做好普法电子台帐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由市局组织的普法电子台帐系统培训。

年度统计工作计划 篇2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圆满完成。20xx年,我局将围绕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好20xx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此项调查将深入了解20xx年以来地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我区调查的'样本量将从1%扩大到3%,并且将采用PDA入户采集和住户上网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集,工作难度较大,是全局明年重点工作之一,要科学策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预算保障、方案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切实抓好企业创新调查工作。此项调查是进一步完善创新指标体系,推动创新调查制度建设,提高科技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全面了解我区企业创新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了解企业创新的类型、成效、合作方式、政策环境、阻碍因素以及企业家对创新的认知等情况,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相关协调、落实各项保障、把握重点环节,不折不扣地完成。

  加强沟通,增加面对面和住户进行交流的频率,做好记账户固户、样本轮换工作,继续推进一体化住户电子记账工作,进一步提升住户调查数据质量,夯实住户调查的基础工作。

年度统计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提高统计稽查水平,保障统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我区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杭州市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办法》和《二〇〇五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五常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四个方法。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每项扣完为止,加分不封顶,考核的起止时期为20xx年1月至12月,考核的实际得分×15%计入全区统计工作目标考核总分。

  具体计分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基本分20分)

  1、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5分)。未制定和未上报工作计划不得分 (以印发文件为依据)。

  2、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和利用本级宣传工具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分)。未开展不得分,开展不力酌情扣分(查看本级综合统计台账和有关汇报材料)。

  3、建立“四五”统计普法对象普法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及培训时间和考核成绩等方面内容(5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不完整酌情扣分(查看花名册)。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基本分40分)

  1、开展经常性统计检查工作(20分)。

  ①完成对统计单位的统计检查数量(10分)。要求大乡镇每月10-15家,小乡镇每月3-5家,未完成酌情扣分(查看综合统计台账和统计检查现场笔录)。

  ②每月月底前向区统计局法制科上报在检查中发现的具有较重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对象(10分)。要求大乡镇3家,小乡镇和部门各1家,未报送执法检查名单不得分,迟报扣2分,少报酌情扣分,对已查明情况并上报区局要求进行统计稽查的单位被查处的不扣分,对未上报区局统计执法机关而被查处的单位,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③承担并接受省、市两级统计机关平时的统计稽查任务,每次统计稽查另加10分,若在稽查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并被上级统计执法机关查处并在全区统计法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不仅不加分,而且要酌情扣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2、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20分)。

  ①及时上报区局要求的专项执法检查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2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②在规定检查对象范围内自查率要达到100%(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查看《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表》和《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汇总表》)。

  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执法机关的专项执法大检查(15分)。在专项执法大检查中,如本级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扣10分,其所属统计单位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被市、省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要加倍扣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三)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20分)

  1、及时上报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5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2、全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机关基础建设年活动考核验收(15分)。在考核验收中被定为先进单位的为满分,合格单位的单位为13分,不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能够改正符合达标验收要求的单位为10分,不合格单位不加以整改或整改后又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单位为0分计算(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3、在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如有创新举措,并有推广价值的,要酌情加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四)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20分)

  1、统计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15分)。做好经常性的统计单位登记工作。所属统计单位(法人单位)登记率要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按要求完成统计单位年度检验工作,每年对统计单位名录库中的统计法人单位进行年检,年检率要求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查看统计单位名录库)

  2、做好所属统计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清查摸底和报名考试工作(5分)。要求所有统计法人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发现统计人员无证上岗而又未向区统计局申请报考统计上岗证的每人次扣1分(查看各类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