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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2 09:00:0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有关稽查工作计划三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稽查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稽查工作计划三篇

稽查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根据**省、**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20xx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一、 总体要求

  20xx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以加强统计基础、服务基层统计为目的,继续改进稽查方式,规范稽查程序,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稽查和

  事后整改,通过统计稽查,做好法制宣传、业务指导、处罚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 统计稽查的对象和数量

  稽查对象主要是20xx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点稽查:

  (一)第二次经济普查各关键阶段的普查单位;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统计单位;

  (三)旅游、教育、电力、金融系统统计单位报送的.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

  (四)抽样调查样本单位(不含住户调查样本)。

  在全市范围内稽查单位40家以上,其中:工业 40%、劳动工资10%、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企业20%、房地产企业10%、贸易餐饮业和三产服务业20%。

  三、 统计稽查的内容和组织方式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稽查的顺利进行,明确稽查内容、稽查方式和稽查对象。

  (一)稽查内容。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组织管理统计工作和学习《统计法》情况。重点稽查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报送及时性、统计数据准确性三方面情况。

  (二)稽查方式。经常性统计稽查,以我局各专业科、室、队组织为主,局法制科给予业务指导和配合,检查时间为全年度。局各科室队、各专业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对稽查对象的具体稽查时间。对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可以随时组织稽查。

  专项的、重点的、领导交办的、部门移交的和群众举报有线索的统计稽查,由法制科牵头,各科、室、队配合;如遇全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则与相应检查相结合。

  (三)稽查对象由各科、室、队经过排摸和随机抽样,统计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稽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统计稽查。在开展统计稽查前报局法制科备案,具体稽查对象由各稽查组确定。

  四、 统计稽查的要求

  统计稽查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因此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一丝不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统计稽查,是市统计局推行依法统计和促进依法统计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树立统计信誉、打造诚信统计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统计稽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精力,抓好落实。20xx年是经济普查的攻坚和冲刺之年,统计稽查也将以保障经普为重点,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一定要统筹力量、妥善安排,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局稽查工作,确保统计稽查计划目标圆满完成。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今年的统计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注重稽查质量,严格稽查程序,严明稽查纪律,做到查前有通知,查时有亮证,查后有结论。各稽查人员,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及统计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提高统计稽查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切实按照《**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认真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在统计上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拒不接受统计稽查的单位,将从重从严处罚,并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稽查工作计划 篇2

  摘要:本文笔者通过多年来从事电力稽查工作的工作经验,就如何通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来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完善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升电力企业的形象,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电力营销;电力稽查;客户需求

  随着“三集五大”建设工作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对营销运营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减少营销日常工作差错,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投诉,避免用电过程中的“漏、滴、冒、跑”现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在电力营销经营环节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监督机制,配备足够的稽查力量,全面开展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将营销稽查融入到营销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营销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营销稽查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的稽查工作细则。为把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营销稽查常态管理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建立营销稽查网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营销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政策规定进行整合,梳理营销各专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营销稽查依据。二是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细则,出台电力稽查工作管理规范,明确稽查内容、权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构建完善的稽查组织体系,形成由上而下的稽查网络。包含市、县、班组(供电所)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营销稽查组织体系。

  第二,合理安排营销稽查工作。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注重稽查安排人性化、稽查计划提前化、稽查方式多样化。安排人性化,按照营销专业工作的时间周期,正常稽查是依照基层单位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稽查时间,这样就能让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不受稽查的影响。特殊稽查则是指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展、业扩报装以及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随时展开的稽查工作,以达到反应迅速、快速改进的良好效果。计划提前化,在稽查工作中要整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月度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发挥营销稽查的防范作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方式多样化,通过专项稽查和定期稽查等方式,重点稽查外部用电客户用电行为管理和公司内部电力营销业务管理,通过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和市县供电公司之间的横向交流稽查。

  二、明确营销稽查工作的关键点

  第一,规范业务流程应用,提高营业业务管理水平。根据对历年营销稽查结果分析可以发现,很多营销基础资料的差错,业务收费错误,供用电合同签订错误等都是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操作不细心导致。因此在稽查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核查力度也就成为了必然。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电力营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经营流失,规范营销稽查行为,制定本规定。

  1.2营销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营销制度的建设、营销工作质量和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监督。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公司及其所属供电单位。

  2营销稽查的内容

  2.1营销制度建设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

  2.2业扩报装、用电变更各业务流程。检查是否存在超时限、违规操作,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3抄表工作质量和定期轮换抄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抄表不到位、估抄等,确保抄表实抄率、抄表差错率的真实、可靠;

  2.4电费计算、电费审核、电费回收、购电费支付等工作的管理情况。防止电费差错,保证电费资金安全,确保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2.5客户用电档案和计量档案的建立、归档、变更、销毁等情况。检查档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现场一致;

  2.6《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执行是否严格和准确;

  2.7电价执行和有关用电营业收费项目。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费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2.8检查供电营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电费账务是否相符,检查电费收入及违约使用费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支现象,清查数据不清晰,账账不符等情况,监督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9检查关口表和售电关口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2.10服务窗口和从事有关营销服务工作的人员的服务质量。

  2.11进行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的查处工作。

  2.12对客户投诉和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2.13对营销稽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营销稽查行为、营销稽查工作流程、营销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划分及机构设置

  3.1公司市场交易部主要负责:

  3.1.1制订公司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定。

  3.1.2对下级单位营销稽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表彰和批评。

  3.1.3组织开展全网营销专项稽查。

  3.1.4定期编报全网营销稽查简报。

  3.2各省公司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

  3.2.1贯彻落实公司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2.2制定营销稽查工作计划,对所属供电单位营销稽查业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2.3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营销专项稽查。

  3.2.4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2.5负责公司范围内营销稽查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

  3.3各供电局主要负责:

  3.3.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3.2组织开展本单位营销稽查工作。

  3.3.3监督被稽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3.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专项稽查任务。

  3.3.5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4各省公司、地区供电局要建立健全营销稽查组织体系,配备营销稽查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

  3.4.1各省公司应在市场部门下设营销稽查专职岗位。

  3.4.2各省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营销稽查机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营销稽查机构,可设为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1)省会城市供电企业;

  (2)年售电量100亿kWh以上;

  (3)供电客户数100万户以上;

  (4)管理十个及以上县级供电企业。

  其他供电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营销稽查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4.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县级供电企业应设立营销稽查班或专职人员,负责营销稽查日常管理工作。

  (1)年售电量10亿kWh及以上;

  (2)用电客户数达10万户及以上;

  (3)管理十个及以上供电所。

  其他县级供电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营销稽查人员。

  3.4.4所有涉及营销工作的班组、供电所(如:抄核收班、用电检查班、计量班、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等)要设置兼(专)职营销稽查人员,负责日常内部稽查工作。

  3.5稽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各省公司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证书。4营销稽查的方法与要求

  4.1营销稽查实行以日常稽查为主,专项稽查为辅。

  4.2日常稽查实行计划管理,营销稽查人员应制定年度和月度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稽查工作,月度终了和年度终了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4.3专项稽查针对日常稽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

  4.4营销稽查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关证件或文件。

  4.5营销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稽查机构出具《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格式参照附表1),《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应一事一单。被稽查单位收到《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后应限时进行整改,涉及电量电费的应按差额进行补退,并填写《电力营销稽查整改情况反馈单》(格式参照附表2),将整改情况反馈回稽查机构。

  4.6各省公司按照不低于以下要求的比例随机选取营销稽查的样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营销稽查检查任务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4.6.1用电报装业务、抄核收业务、计量管理、用电检查等营业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大工业、趸售用户5%、商业、非普、居民等其他用户0.5%;

  4.6.2优质服务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营业窗口、95598、故障抢修等1%。

  5营销稽查信息报告和发布

  5.1各省公司应在每季度第15个工作日前将《营销稽查简报》报公司市场交易部。

  5.2《营销稽查简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5.2.1营销稽查的成果和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查处违章窃电行为次数、追补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费,营销差错次数、涉及电量、涉及电费,挽回经济损失总额等;

  5.2.2营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

  5.2.3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5.2.4下期稽查工作计划。

  5.3公司市场交易部对各省公司上报的《营销稽查简报》进行汇总后,发至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和各省公司。

  6营销稽查的考核

  6.1营销稽查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二)发现的营销差错数量。

  6.2各省公司在每年一季度内制定并上报营销稽查工作计划。

  6.3公司市场交易部每年组织营销稽查专项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对营销稽查开展不力、营销差错较多的单位进行批评。

  6.4对发现或防止重大营销差错,或在打击窃电行为、防止违章用电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省公司给予专项奖励。

  7附则

  7.1各省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7.2本办法由公司市场交易部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稽查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 20xx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合法顺畅的卫生许可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发和管理卫生许可证,杜绝超出职责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和不经合法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现象。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本单位的统一着装制度和违纪追究制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保证监督执法的合法性。

  二、稽查内容

  (一)投拆举报稽查: 重点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反馈、反馈是否及时、投诉举报案卷归档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流程是否规范、许可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准确、许可时限是否合法、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使用和制作规范性、自由裁量公平公正合理性、案件评查情况以及案卷归档情况进行稽查。

  (四)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重点对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等进行稽查。

  三、稽查方式

  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监督员着装风纪稽查, 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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