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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4-11-10 05:23:01 保证书 我要投稿

【推荐】工程质量保证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保证书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保证书能对保证者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写起保证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工程质量保证书

工程质量保证书1

尊敬的客户:

  1、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

  2、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要时提供完整的质量检测报告。

  3、保证货物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检测产品。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xxxxxx天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故障,是否同意退货或换货。

  5、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xxxxxx天包退;xxxxxx天包换;xxxxxx年包修。

  质保期限为:xxxxxxxx天。xxxxxx天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收取维修费、材料费。

  6、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如何解决。

  7、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

  是否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

  是否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是否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xxx;xxx次/年。

  保证人: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2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工程质量保证书3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四川泸州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字):

工程质量保证书4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 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保证书5

  致:______(招标人全称)

  本人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以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此次参加(项目与合同段名称)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______(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书6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X年X月X日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书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署_____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免费保修期限:

  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运行正常后进入工程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时间为贰年。

  二、 保修范围: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免费保修范围。

  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造成发包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对其提供、安装的全部工程项目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三、 技术支持:

  (1)承包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详见《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服务承诺),要切实执行并不再追加费用。

  (2)承包人承诺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每个使用单位提供至少3人次的现场技术培训。

  (3)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用于硬件维护和软件开发的系统资料(文字资料和图纸、软件等)。工程现场预验收前,提供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现场最终验收前,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4)所外购的设备、软件,随机文件、资料应提供完整详细不得遗失,并填写资料移交清单。

  四、 售后服务

  (1)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反应,及时修复或提供替代品。

  (2)承包人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包括已安装的全部产品、软硬件、技术、模块、部件等。

  (3)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如现场能完成维修的项目,说明原因并提交完成方案及时间,由发包人确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承包人和发包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1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违反以上规定,视为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处理,发包人委派他方处理结果由发包人和维修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承包人),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另计取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

  (7)承包人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承包人、发包人责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发包人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承包人责任的,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责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8)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9)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

  费用(另计取20%的管理费)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a:接到发包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发包人报告的; d:对同一位置或同一设备经过二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

  (10)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发包人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承包人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承包人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发包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传达之信息。

  五、 其他:

  (1)承包人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承包人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保修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8

  为做好对工程的跟踪服务工作,对由 项目经理_________负责的 系统工程,做出如下保证:

  1, 符合提供的设计图纸。

  2, 符合国家弱电的相关规范。

  3, 相关硬件设备均使用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

  4, 所使用软件均是正版。

  5, 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有本公司承担维护责任。

  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硬件设备运行正常2年

  (2) 设备联动运行正常2年

  (3) 外包及装修挂件无松动变形期限为5年

  (4) 硬件设备及软件免费升级期限为2年

  (5) 其它按合同规定

  其它保修期限由建设方和承建方约定。

  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

  保修范围:

  (1) 涉及到本系统的由承建方提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2) 用于本系统的'由承建方提供的管材线材。

  (3) 由承建方提供装修外包工程竣工后,有关报修来电(或来访),本公司将及时做出人员安排进行现场察看,做出书面答复,妥善进行处理。

  保修承诺

  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我公司将排除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我公司维修负责人每天应与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此,在甲方维修备案本上签到。在质量保证期的第四个月,我公司撤回常驻维修人员,但遇有需维护或维修的事项时,我公司人员将在甲方通知后24消失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和效果。

  培训计划

  本系统调试开通后,我公司为贵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前给有关人员罚当培训手册,手册内容包括系统操做,故障排除,维护说明等项目。

  为甲方及使用有关人员提供的培训内容包括:

  1、系统工作原理。

  2、系统硬件,软件组成及功能特点。

  3、整个系统运作的过程及维护。

  4、接受疑难问题解答。

  培训课程大纲。

  1、系统概述,原理及构成设计。

  2、系统设备功能,设置操作及故障排除介绍。

  3、中心机房设备的常规操作

  4、系统软件功能介绍、操作、超汛、打印功能操作。

  5、实习操作。

  培训资料

  1、系统设备使用手册

  2、工程相关图纸

  3、系统维护手册

工程质量保证书9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使用年限: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0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研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方式:

  保修范畴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划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5年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池、水箱漏水;1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砖松动;1年

  7、门窗翘袭、五金件破坏;1年

  8、管道阻塞;2个月

  9、供热、供冷体系和装备装置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破坏;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

  12、房屋白蚁防备。15年不受伤害

  说明事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研发单位报修电话:

  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研发单位将及早派人调研核实,确系保修范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修理。

  3、如果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大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祸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研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修理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买进人发放规范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买进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研发企业:

  (盖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请输入关键词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印):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工程质量保证书11

  致:XX有限公司:

  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有幸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确保本次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工程验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 5%作为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XXX

  日期: 20xx年 X月 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2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项目经理:xxx

  xxxx-xx-xx

工程质量保证书13

  为确保给水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方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经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2.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由那个人或那几个人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负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连带责任.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及各项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及配件.设备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严格按照<>里的条例施工,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6.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一年后,我公司只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非产品问题(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之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施工单位:深圳市xx-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4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4

  甲方(卖方):

  保证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怀化 市 鹤城 区 翻身塘 路 新源里 #楼 住宅工程 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级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为2个月的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 半 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新宇物管中心

  6、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见附录(备20xx-8)。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5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年;

  ⒊、装修工程为X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XXXX。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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