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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11 11:05:3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稽查工作计划4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稽查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稽查工作计划4篇

稽查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第三季度,xx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1件,其中食品案件19件,保健食品案件0件,药品案件2件,医疗器械案件0件,化妆品案件0件。xx市20xx年第三季度违法案件分析情况如下:

  一、违法犯罪特点

  (一)xx市第三季度食品违法犯罪主要问题有餐饮企业无证经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食品流通企业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过期食品。

  (二)xx市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等问题高发期,主要不合格问题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白酒质量不合格(酒精度不足),食用油溶剂残留、白酒使用甜蜜素等问题。

  二、监管薄弱环节

  xx市食药局在第三季度食品药品监管中发现餐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问题较多。部分餐饮企业存在无证经营、使用过期食品或食品原料等现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易检出农药残留,且食用农产品批发商进货查验意识不足,对购进食用农产品的票据也大部分未留存建立购货台账。

  三、困难及问题

  一是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大,无法有效提高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频次;二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大部分为个体户,且购进食用农产品一般采用通过内地代办方式从内地农户处直接购进,大部分代办人员未将进货票据随同食用农产品一起发给销售者,导致抽检不合格时追溯源头困难。

  四、下季度监管重点

  xx市食药局下季度监管重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合自治区20xx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对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同时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商户进货查验的宣传,督促销售者购进食品做到来源可追溯。

  (二)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梳理,对许可过期未延续或未取得许可进行经营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三)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质量,结合抽检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严厉处置。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9月24日

稽查工作计划 篇2

  xxx年,我局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整合完善、创新提高”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和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强化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发挥,狠抓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着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和工作的创新能力,突出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一查三促税收稽查效能工作。

  一、夯实基础,着力专案管理和行业分类检查,凸显稽查效能整体提高。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简并税务检查工作流程,实现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二是强化税务检查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完善税务检查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检查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大要案的专案管理。一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专案查处的工作体系;二是实行“重案组”运行机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三集中”方式进行查处,体现时效性、联动性,凸显办案专业化;三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办案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快报和专报制。

  (三)实行税务检查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行业实施联合检查、延伸检查和纵深检查,提高工作协同性和绩效性;三是有效利用税务检查资源,在税务案件检查的组织方式上采取税务稽查督办制、联查制。

  (四)建立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一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管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对,确定税务检查的行业重点;二是做好案源信息广泛采集,加强与征管部门信息交换和沟通,实施案件的精准打击。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案件会审机制。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强化对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导,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把握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关,优化税务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初审、会审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的提升。

  (六)强化税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事前审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保证对执行的有效法律支撑;二是实行执行环节提前介入,强化实施环节与执行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防止欠税行为合力并重;三是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对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分别监控,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与征管、税政、法规、监察等部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重点;二是强化与征管的工作协调,完善《征管建议》制式传递方式,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一查三促”功效;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分析,建立税务案件检查通报制,畅通信息传递及反馈渠道。

  三、强化与县国税稽查局的工作沟通与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局定期联系制度,对共管户的检查案件进行共同分析、制定对策;二是推进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三是做好已查案件的信息交换,为共同开展涉税治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与合作。一是强化与县公安部门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的合作,推进“税务110”联动机制的'全面运行;二是与县公安部门建立大要案联合检查和提前介入涉税案件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三是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完善重大涉税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做好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与县法院进一步完善提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手段。

  五、强化税务检查的服务工作。一是在实施环节实行税务检查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分析“三段式”税务检查新模式;二是全面推进被查企业回访的工作机制,广泛采纳纳税人合法意见和建议,有效改进工作方法。

  六、组织开展税务检查区域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一是科学选取专项治理的区域,通过相关指标的分析比对,确定主攻重点;二是统筹调度检查资源,采取阶段式、集中性分区域进行税务检查;三是实行税务检查多环节联动,不断释放稽查工作功效。

  xxx年,我局将对以下几个行业进行专项治理。一是对一些个体大酒店进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清理;二是对几家大型超市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检查对象主要有***超市、***商场、***家电商场等;三是对几家建筑公司和建设部门等建筑行业进行一次税收大清理;四是对全县重点税源户的检查面要求达到30%以上;五是完成好其他临时性检查工作。

  七、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推进工作力度,加强对偷逃税成因的分析和检查成果的应用;二是组织好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局、市局稽查局关于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好我局xxx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时分析征管工作现状,提出高质量征管工作建议。

  八、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两权”监督;五是继续推进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强化常态管理。

稽查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在局党委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我队克服人员少,监管面大的实际困难,攻坚克难,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基本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药械稽查方面

  今年共执法检查7天,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医院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次。今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件,药品类一般程序案件5件,已结案4件,罚没款合计14,810.75元,查获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41批次,货值625.00元。

  1、开展春节节前检查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让我县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我队开展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历时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8家次。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药师在岗情况、药械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中药饮片的检查养护、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对供应商及其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资质的审核,确保购进渠道正规合法;二是要求质量负责人必须在岗,加强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2、参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为解决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械混入合法渠道,消除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在用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队参与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天,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次,医院2家次。

  (二)市场稽查方面

  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在春耕期间,开展了对农药、化肥等进行检查,检查农资经营户30户,抽取样品40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

  检查加油站4家,加油机12台,证照及在用计算器具均在检定周期内。

  二、存在的问题

  药械稽查方面,对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开展对农药登记证等农资市场的检查,对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净化我县市场尽职尽责。

  1.继续加强药品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稽查工作。重点是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问题。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的专项稽查。

  3.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受理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究,有究必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稽查工作计划 篇4

  摘要:本文笔者通过多年来从事电力稽查工作的工作经验,就如何通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来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完善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升电力企业的形象,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电力营销;电力稽查;客户需求

  随着“三集五大”建设工作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对营销运营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减少营销日常工作差错,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投诉,避免用电过程中的“漏、滴、冒、跑”现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在电力营销经营环节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监督机制,配备足够的稽查力量,全面开展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将营销稽查融入到营销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营销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营销稽查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的稽查工作细则。为把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营销稽查常态管理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建立营销稽查网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营销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政策规定进行整合,梳理营销各专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营销稽查依据。二是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细则,出台电力稽查工作管理规范,明确稽查内容、权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构建完善的稽查组织体系,形成由上而下的稽查网络。包含市、县、班组(供电所)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营销稽查组织体系。

  第二,合理安排营销稽查工作。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注重稽查安排人性化、稽查计划提前化、稽查方式多样化。安排人性化,按照营销专业工作的时间周期,正常稽查是依照基层单位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稽查时间,这样就能让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不受稽查的影响。特殊稽查则是指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展、业扩报装以及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随时展开的稽查工作,以达到反应迅速、快速改进的良好效果。计划提前化,在稽查工作中要整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月度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发挥营销稽查的防范作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方式多样化,通过专项稽查和定期稽查等方式,重点稽查外部用电客户用电行为管理和公司内部电力营销业务管理,通过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和市县供电公司之间的横向交流稽查。

  二、明确营销稽查工作的`关键点

  第一,规范业务流程应用,提高营业业务管理水平。根据对历年营销稽查结果分析可以发现,很多营销基础资料的差错,业务收费错误,供用电合同签订错误等都是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操作不细心导致。因此在稽查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核查力度也就成为了必然。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电力营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经营流失,规范营销稽查行为,制定本规定。

  1.2营销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营销制度的建设、营销工作质量和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监督。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公司及其所属供电单位。

  2营销稽查的内容

  2.1营销制度建设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

  2.2业扩报装、用电变更各业务流程。检查是否存在超时限、违规操作,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3抄表工作质量和定期轮换抄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抄表不到位、估抄等,确保抄表实抄率、抄表差错率的真实、可靠;

  2.4电费计算、电费审核、电费回收、购电费支付等工作的管理情况。防止电费差错,保证电费资金安全,确保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2.5客户用电档案和计量档案的建立、归档、变更、销毁等情况。检查档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现场一致;

  2.6《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执行是否严格和准确;

  2.7电价执行和有关用电营业收费项目。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费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2.8检查供电营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电费账务是否相符,检查电费收入及违约使用费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支现象,清查数据不清晰,账账不符等情况,监督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9检查关口表和售电关口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2.10服务窗口和从事有关营销服务工作的人员的服务质量。

  2.11进行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的查处工作。

  2.12对客户投诉和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2.13对营销稽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营销稽查行为、营销稽查工作流程、营销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划分及机构设置

  3.1公司市场交易部主要负责:

  3.1.1制订公司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定。

  3.1.2对下级单位营销稽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表彰和批评。

  3.1.3组织开展全网营销专项稽查。

  3.1.4定期编报全网营销稽查简报。

  3.2各省公司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

  3.2.1贯彻落实公司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2.2制定营销稽查工作计划,对所属供电单位营销稽查业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2.3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营销专项稽查。

  3.2.4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2.5负责公司范围内营销稽查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

  3.3各供电局主要负责:

  3.3.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3.2组织开展本单位营销稽查工作。

  3.3.3监督被稽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3.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专项稽查任务。

  3.3.5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4各省公司、地区供电局要建立健全营销稽查组织体系,配备营销稽查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

  3.4.1各省公司应在市场部门下设营销稽查专职岗位。

  3.4.2各省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营销稽查机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营销稽查机构,可设为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1)省会城市供电企业;

  (2)年售电量100亿kWh以上;

  (3)供电客户数100万户以上;

  (4)管理十个及以上县级供电企业。

  其他供电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营销稽查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4.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县级供电企业应设立营销稽查班或专职人员,负责营销稽查日常管理工作。

  (1)年售电量10亿kWh及以上;

  (2)用电客户数达10万户及以上;

  (3)管理十个及以上供电所。

  其他县级供电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营销稽查人员。

  3.4.4所有涉及营销工作的班组、供电所(如:抄核收班、用电检查班、计量班、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等)要设置兼(专)职营销稽查人员,负责日常内部稽查工作。

  3.5稽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各省公司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证书。4营销稽查的方法与要求

  4.1营销稽查实行以日常稽查为主,专项稽查为辅。

  4.2日常稽查实行计划管理,营销稽查人员应制定年度和月度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稽查工作,月度终了和年度终了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4.3专项稽查针对日常稽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

  4.4营销稽查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关证件或文件。

  4.5营销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稽查机构出具《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格式参照附表1),《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应一事一单。被稽查单位收到《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后应限时进行整改,涉及电量电费的应按差额进行补退,并填写《电力营销稽查整改情况反馈单》(格式参照附表2),将整改情况反馈回稽查机构。

  4.6各省公司按照不低于以下要求的比例随机选取营销稽查的样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营销稽查检查任务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4.6.1用电报装业务、抄核收业务、计量管理、用电检查等营业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大工业、趸售用户5%、商业、非普、居民等其他用户0.5%;

  4.6.2优质服务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营业窗口、95598、故障抢修等1%。

  5营销稽查信息报告和发布

  5.1各省公司应在每季度第15个工作日前将《营销稽查简报》报公司市场交易部。

  5.2《营销稽查简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5.2.1营销稽查的成果和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查处违章窃电行为次数、追补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费,营销差错次数、涉及电量、涉及电费,挽回经济损失总额等;

  5.2.2营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

  5.2.3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5.2.4下期稽查工作计划。

  5.3公司市场交易部对各省公司上报的《营销稽查简报》进行汇总后,发至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和各省公司。

  6营销稽查的考核

  6.1营销稽查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二)发现的营销差错数量。

  6.2各省公司在每年一季度内制定并上报营销稽查工作计划。

  6.3公司市场交易部每年组织营销稽查专项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对营销稽查开展不力、营销差错较多的单位进行批评。

  6.4对发现或防止重大营销差错,或在打击窃电行为、防止违章用电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省公司给予专项奖励。

  7附则

  7.1各省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7.2本办法由公司市场交易部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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